任丘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及时报送2016年度报告的通知
各企业、个体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为做好企业、个体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农专社)2016年度报告报送公示工作,现通知如下:
2016年12月31日24时前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个体户、农专社,均须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网址:http://he.gsxt.gov.cn/notice/user/popup_login,准确报送2016年度报告并公示。
年报操作请参照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年报)操作步骤:(http://mp.weixin.qq.com/s/ZPz4houvjjcJl5FC7yNaqw),请点击链接。
逾期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或年报内容经抽查“隐瞒真实情况 弄虚作假”的企业将依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根据“一处违法 处处受限”的相关规定,在银行贷款、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授予荣誉称号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个人信用等方面会受到限制或禁入。我局也将加大对经营异常企业的监管力度。
年报越早越好,不要拖延以致因各种原因误失年报时机!
咨询年度报告有关事宜,请向当地工商分局咨询。
咨询电话:
建设路工商分局:2218011、2210211
津保路工商分局:2298135、2235182
裕东工商分局:2225687、2210201
鄚州工商分局:2828133、2828316
议论堡工商分局:2656313、2656315
石门桥工商分局:2210212、2804315
吕公堡工商分局:2832316、2832315
出岸工商分局:2697222、2250942
裕西工商分局:2218833、2218822
开发区工商分局:2250944、2296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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