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任丘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及时报送2016年度报告的通知

2017-06-10 任丘微城

任丘人都在关注“任丘微城”

各企业、个体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为做好企业、个体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农专社)2016年度报告报送公示工作,现通知如下:


2016年12月31日24时前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个体户、农专社,均须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网址:http://he.gsxt.gov.cn/notice/user/popup_login,准确报送2016年度报告并公示。


年报操作请参照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年报)操作步骤:(http://mp.weixin.qq.com/s/ZPz4houvjjcJl5FC7yNaqw),请点击链接。


逾期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或年报内容经抽查“隐瞒真实情况 弄虚作假”的企业将依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根据“一处违法 处处受限”的相关规定,在银行贷款、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授予荣誉称号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个人信用等方面会受到限制或禁入。我局也将加大对经营异常企业的监管力度。

年报越早越好,不要拖延以致因各种原因误失年报时机!

咨询年度报告有关事宜,请向当地工商分局咨询。


咨询电话:

建设路工商分局:2218011、2210211

津保路工商分局:2298135、2235182

裕东工商分局:2225687、2210201

鄚州工商分局:2828133、2828316

议论堡工商分局:2656313、2656315

石门桥工商分局:2210212、2804315

吕公堡工商分局:2832316、2832315

出岸工商分局:2697222、2250942

裕西工商分局:2218833、2218822

开发区工商分局:2250944、2296887




更多精彩

更多资讯

尽在任丘微城

长按二维码关注

微号:rqzhangshangweicheng

任丘掌上微城

这里有你喜欢的资讯

这里有你喜欢的声音

这里有你最热话题

微城客服微城客服人员随时为您服务

微城客服

微信:rqwckf

感谢您的关注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