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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利好!湖南医保新变化!
记者昨日从湖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根据该局近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缴居民医保费的通知》,我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缴范围由父母、配偶、子女,扩大到本人近亲属。同时,明确了代缴时限、退费规则。
湖南职工医保扩大代缴人群
职工参保人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缴纳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在我省参加居民医保费。职工参保人通过“湘医保”App或小程序“家庭共济”模块先绑定亲属关系,再使用“职工个账代缴城乡居民”模块完成缴费。职工参保人可同时绑定10名近亲属作为共济对象,累计最多可绑定20名近亲属。
明确职工医保代缴时限、退费规则
在我省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间,职工参保人可使用本人个人账户代缴近亲属居民医保费用。原则上,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不支持职工个账代缴居民医保费。因客观原因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参保缴费的特殊人群或特殊情形,可通过“湘税社保”App或小程序等税务部门指定的渠道缴费。
关于退费,我省明确职工医保个账代缴居民医保费后,因重复缴纳省内居民医保费或在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未开始前随单位参加职工医保、死亡等原因,可申请退费。申请人应在参保年度6月底前,向居民医保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退费,经审核通过后,代缴的居民医保费退回代缴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各地医保部门应在该年度职工个账清算工作启动前完成退费,清算工作启动后,原则上不再受理职工个账代缴居民医保费的退费申请。
职工医保费清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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