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旅馆业管理力度,深入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乐坪派出所紧盯重点地区、场所、部位不放松,不断加大清查、检查及整治力度,坚决整治经营性住宿场所风险隐患,全力打击涉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近日,乐坪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辖区某酒店未落实旅馆业住宿实名登记制度和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依法对该酒店及其前台登记人员作出处罚,责令立即整改。
8月12日晚,乐坪派出所副所长蒋湘久带队对辖区宾旅馆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在某酒店房间内发现成某(女)、曹某、聂某、邹某(女)等4人同时住宿,但是前台住宿登记系统中仅登记了曹某和成某的身份信息,对聂某和邹某并没有进行登记,其中邹某系未成年人。随后,民警将前台工作人员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询问,该前台工作人员彭某对先行来前台登记的曹某和成某进行了登记后,聂某和邹某才到电梯口与2人汇合,彭某在履职过程中并没有按照要求询问入住人数和访客登记,导致入住实际情况与登记不符且没有落实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该酒店予以警告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对该酒店前台彭某处以行政罚款400元。
警方提醒:希望广大旅馆业经营者严格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义务和主体责任,严格履行公安部关于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熟知、熟练工作流程,加强监督和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