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办公厅《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以及《中共南平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经市委同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从4月8日开始,市委派出4个巡察组对市水利局、发改委、外侨办党组、市委台办、市妇幼保健院党支部等5个单位开展巡察,巡察时间为一个月左右。
市委巡察一组
被巡察单位:
南平市水利局
巡察组负责人:
组 长:胡林孙
副组长:林孟贵
值班电话:
18950686751(8:00-20:00)
通信地址:
南平市邮政0423号信箱
市委巡察二组
被巡察单位:
南平市发改委
巡察组负责人:
组 长:张佳胜
副组长:刘安平、杨雄德
值班电话:
18039753025(8:00-20:00)
通信地址:
南平市邮政0489号信箱
市委巡察三组
被巡察单位:
南平市外侨办、市委台办
巡察组负责人:
组 长:林品春
副组长:严瑞兴
值班电话:
18950657450(8:00-20:00)
通信地址:
南平市邮政0435号信箱
市委巡察四组
被巡察单位:
南平市妇幼保健院
巡察组负责人:
组 长:陈观增
副组长:初 亮
值班电话:
19959933736(8:00-20:00)
通信地址:
南平市邮政0478号信箱
信访受理范围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市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来源:闽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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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郭婷婷 值班主任:张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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