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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途经我市这些高速公路的货车实行差异化收费,优惠是……

闽北日报 2020-12-06
2020年1月1日起
福建省高速公路
开始实施新的收费标准和方式



近日,记者从交通部门获悉,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优化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试点工作的通知》(闽交规[2019]103号)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以下六条高速线路上行驶的使用ETC的货车分时段优惠,即日间(8:00-20:00)4类以上货车的按4类货车收费标准计收通行费,夜间(20:00-8:00)3类以上货车的按3类货车收费标准计收通行费:



一、G3-G25京台高速闽浙界经浦城、建阳、建瓯,长深高速建瓯经延平、沙县、三明、永安、连城、上杭至闽粤界。


二、G1514-G3-G25宁上高速闽赣界经武夷山、建阳,京台高速建阳经建瓯,长深高速建瓯经延平、沙县、三明、永安、连城、上杭至闽粤界。


三、S3011浦建高速闽浙界经浦城、武夷山兴田、邵武、泰宁、建宁至闽赣界。


四、G1514宁上高速闽浙界经武夷山、建阳、政和、周宁、福安至宁德湾坞路。


五、G1514-G15W3宁上高速闽赣界经武夷山、建阳、政和、周宁、福安,甬莞高速福安经柘荣、福鼎至闽浙界。


六、G1514-G15W3-G4012宁上高速闽赣界经武夷山、建阳、政和、周宁、福安,甬莞高速和溧宁高速福安经寿宁至闽浙界。




货车

统一按车(轴)型收费

收费标准如下:

从2020年1月1日起,全国所有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对货运车辆,都将全面实行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全面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驶入高速公路。



重要提示
所有优惠政策只能通过ETC收费来实现
没有安装的用户
只能取卡收全费了




来源:闽北日报(邱冬勇)、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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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彬倩  值班主任:张旭东

投稿邮箱:mbrbw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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