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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空”对话!松溪县法院首次通过远程视频庭审
一
3月30日,南平市松溪县人民法院首次通过线上远程视频技术,公开开庭审理了由松溪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包某开设赌场案。4月3日,松溪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包某的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40000元。
此次庭审中,审判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通过法院、看守所两个视频终端实现“面对面”实时视频对话,庭审全景和各方画面同步显示在屏幕上。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就本案主从犯认定、被告人是否具体立功情节等进行了近3个小时的“隔空”对话。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得到了充分保障。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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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18年4月至11月,被告人包某介绍上线庄家给姜某后,由姜某出面分别建立微信群和QQ群两个赌博群,以给付“返水”为诱饵,拉拢陈某、游某等赌客进群参赌,由被告人包某伙同姜某共同管理赌博群,在群内发布“重庆时时彩”开奖信息,供群内人员进行赌博。经查,自2018年4月1日至11月30日,二人用于上述赌博群中上、下分投注的银行账户参赌人员入账赌资共计人民币1264.923万元,情节严重。
2019年12月20日,姜某因犯开设赌场罪被松溪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0元;2020年4月3日,松溪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对包某做出前述判决。
检察官提示
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的关键时期,采用远程视频的方式开庭审理刑事案件,能够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交叉感染及在押人员感染的风险,有利于当前疫情防控,同时也符合程序正当合法的要求,做到疫情防控和刑事检察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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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松溪检察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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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郭婷婷 投稿邮箱:mbrbw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