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非法吸金3000多万元,延平“白玮”公司的黑色内幕被揭开

闽北日报 2021-05-27

近日,延平区法院对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徐某芬、王某琴、程某玲、吴某芳、苏某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被判处三年六个月至一年七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6万元至2万元不等。


2016年7月至2017年12月,在为期一年半左右的时间,上海白玮实业有限公司依托其在延平区设立的两个门店,打着销售空气净化器高额返利的幌子,鼓吹投资攒积分可以换取家用电器,投资越多返利越高,还有机会参加境内外旅游等手段,通过虚假宣传诱使延平337名中老年人成为其会员,先后非法吸收337名集资参与人的存款共计3081万余元。


“白玮”:来者不善

▲白玮公司组织集资参与人到上海参观旅游并在酒店为会员洗脑



2016年3月,徐某诚(另案处理)花5000元从朋友处受让上海白玮实业有限公司,经朋友介绍,张某福(另案处理)变更为白玮公司的法人代表,实际工作由徐某诚负责。

徐某诚以白玮公司的名义注册了“昶羽”牌空气净化器,在街边发小广告处找人购买新宇商城网络客户管理系统,并委托上海某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空气净化器,净化器的进价从100多元至1000多元不等,贴上“昶羽”品牌在全国各地设立门店进行销售。
2016年7月,徐某诚在南平“女人街”设立白玮公司“一店”,并安排徐某芬担任店长,王某琴、苏某担任店员。2016年年10月,徐某诚又在南平创世纪小区设立白玮“二店”,由程某玲担任店长、吴某芳担任店员。各店员领取月工资2000元及业务提成,店长领取月工资3000元及业务提成



养老钱:有去无回

▲案发前位于延平区女人街的白玮南平一店



据被告人徐某芬供述:徐某诚通过新宇商城网络平台,以推销空气净化器等产品为名,以高额广告费返利、获赠积分换购产品、赠送礼品、外出参观旅游等方式,向客户宣传、推销,客户购买一单2000元,在10个月左右内以“广告费”的形式向客户返利3800元,购买十单20000元,在10个月左右内向客户返利38000元,以此类推的方式进行推销产品,吸引客户投资。

客户购买一单2000元获得加入白玮公司会员资格,并转为2000元积分,积分可以在新宇商城上换购产品,主要是净化器类型的产品以及42寸彩色电视机和智能扫地机等类型的产品。
在如此众多“利好”条件的诱惑下,白玮公司吸引了延平区众多中老年人的关注。集资参与人黄女士向警方供述,2016年7月的一天,徐某芬告知黄女士,为其争取了一个免费前往上海参观旅游的名额,那次一同前往的老年人坐满了两辆旅游大巴。上海之行的4天时间里,两车人员免费住酒店、免费游东方明珠、外滩等景点,期间,大家在酒店集中接受了洗脑活动。2016年9月13日,黄女士向徐某芬所在的南平“一店”交了第一笔投资2000元,并成为会员。此后,黄女士每天都会收到10元左右返利,名曰广告费。之后,黄女士逐步加大投资。至2017年12月底案发,黄女士投资共计35.2万元,其中仅2017年11月单月就投资23.2万元,扣除返利所得12.5万元,损失共计22.6万元。


打击:依法严惩罪犯


在庭审现场,延平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徐某芬、王某琴、程某玲、吴某芳、苏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额秩序,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延平区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徐某芬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共计2255.9万元;被告人王某琴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共计981.9万元;被告人程某玲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共计764.3万元;被告人吴某芳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共计617.6万元;被告人苏某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共计51.5万元。
延平区法院认为,上述五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检察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处5名被告人三年六个月至一年七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6万元至2万元不等罚金。
目前,同案犯徐某诚、张某福已归案,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来源:闽北日报(龚祖雁  曾兴冰  徐维莉)


■ 福建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细则来了!录取批次、加分政策…

■ “八闽健康码”开通扫描居民身份证核验功能

■ 事关高考!自备口罩不能带入考场!家长不得聚集

■ 小编“拍了拍”你,一起为高考加油!

版权声明:欢迎分享!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编辑:郭婷婷  投稿邮箱:mbrbwx@163.com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