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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获得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

闽北日报 2021-05-27


今年3月,生态环境部提出建立和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以下简称正面清单),要求各地通过实行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科学合理配置执法资源,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截至6月底,清单内企业合计近8.2万家,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通过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能监控、无人机巡查、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8.6万余次,发现各类环境问题1900余个,立案处罚261件,各地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依法减免行政处罚542次。


5月,生态环境部通报了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期间第一批环境执法典型案例,释放了监管执法工作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的信号。今天,生态环境部通报正面清单实施期间第二批10个环境执法典型案例。生态环境部指出,相关生态环境部门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利用污染源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等手段强化非现场监管,依法打击恶意环境违法行为。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对因受疫情防控直接影响,环境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处罚,积极推动正面清单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生态环境部对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四川省德阳市绵竹生态环境局、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局、江西景德镇市乐平生态环境局、浙江省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福建省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山西省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孝义分局、甘肃省白银市生态环境局、广东省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吉林省延边州生态环境局龙井市分局办案工作提出表扬。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积极学习借鉴有关经验做法,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




南平环境执法典型案例


福建南平建阳区嘉远生态农业公司废水超标排放被按日连续处罚案件


2020年4月1日,南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南平市建阳区嘉远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公司污水处理站正在运行,但牧草地灌溉管网覆盖率低,场内管网较为混乱,遂展开全面排查。经查,该公司养殖废水经处理后排入一座三级收集池,在该三级收集池的最后一级朝向牧草地方向设置有一个溢流口,池内污水通过该溢流口流往牧草地内一道水渠,该水渠通往养殖场内配电房旁雨水沟,与雨水沟内山涧水混合后通过场区内雨水排口排往场外牧草地旁的沟渠,从该沟渠直接流入徐宸溪。执法人员于该公司污水处理站排放口、三级收集池进口处、三级收集池溢流口处、场区雨水排口前、场区围墙外沟渠处、牧草地旁沟渠末端(流入徐宸溪前)等处分别采集水样。经检测,该公司通过雨水沟外排的废水超过《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规定,违反了该公司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时废水做到全部用于浇灌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之规定,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罚款15万元。2020年4月10日,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向该公司送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立即停止违法排污。2020年4月14日,南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嘉远公司排污情况进行暗查,发现该公司仍然将处理后的养殖废水通过上述沟渠直接排入徐宸溪。经采样检测,该公司通过雨水沟外排废水中污染物浓度仍超过《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规定。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该公司自2020年4月11日起至2020年4月14日止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处罚款60万元,以上两项合计处罚75万元。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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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郭婷婷  投稿邮箱:mbrbw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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