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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元就买到同事行踪”背后的真问题 || 冷思考

2016-12-19 南都 秦朔朋友圈



上周,《南方都市报》(下称“南都”)关于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的重磅调查“700元就买到同事行踪”,甫一发布就全网刷屏。喧嚣过后,一系列讨论拉开大幕。

 

今年8月21日,被诈骗电话骗走9900元学费后,山东临沂准大学生徐玉玉突然昏厥身亡。两天后,23日凌晨,来自山东临沭县的大二学生宋振宁也在经历电信诈骗后,心脏骤停,不幸离世。这两位年轻人的遭遇,一度引发公众对个人信息泄露问题的热议

 

当时,南都就上述事件做了报道,但仅仅停留在事件本身以及对打击电信诈骗的呼吁,无法触及更深层面的东西。根据《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16》显示,从2015年下半年到今年上半年,网民因为垃圾信息、诈骗信息、个人信息泄露等,遭受的经济损失人均133元,总计经济损失915亿。我们一直在想,如何一改就事论事的报道策略,用讲故事的方式搞搞新意思。

 

我们花了一个多月时间,首先从上游着手,购买不同用途的灰色产业链软件、随后试用或模拟使用。通过模拟试验,我们发现,网络黑灰产业链的门槛并不高,除编写软件外,“技术小白”亦可通过实施批量注册、撞库、刷号等步骤获得大量个人信息。可以说,这一块门槛极低。

 

但公众对技术本身不太关心,那就要讲故事。而基于互联网时代的传播特征,“身边人叙述”有“缩短距离感”的独特价值和效能,我们就试想能不能从身边同事入手来探寻个人隐私信息的易得。当然,这样做还有一个很现实的考虑,即还能规避法律风险——购买同事信息是经过对方授权的,且不用于公开传播和其它用途。

 

随后,我们通过暗访处于中游的信息交易服务商,果然低价买到了同事的通话记录、开房信息及其他身份数据信息,以此证实个人信息被用作交易的事件存在。事件正是以“700元就买到同事行踪”作为标签传播开来,并迅速引爆全网的。

 

在收获极大关注的同时,报道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公安部12月12日晚回应称,将打击整治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专项行动延长至2017年12月底。17日,公安部再度回应称,现已查明此案由相关单位内部人士与社会人员相互勾结所为,3名涉案人员已抓捕归案。

 

更多层面的讨论随即展开。我们采访多位权威专家发现,为应对互联网犯罪急剧上升的情况,国内立法者新增了很多条文,但灰黑产业大肆泛滥,还是有很多相关行为缺少对应的法律规定,或是法律规定比较模糊。比如,使用恶意批量注册帐号,批量扒取他人公开数据后恶意竞争,是破坏了他人正常经营的,是否可以适用《刑法》第276条规定了“破坏生产经营罪”呢?明知是非法手段获取的数据而予以购买的,是否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呢?在互联网交易中,又有什么证据证明“明知”呢?个人明知他人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向他人多次出售自己的实名账户的行为,又属于什么性质呢?

 

与此同时,专家普遍认为在《网络安全法》明年将实施的情况下,我国还需要一部个人信息保护法。在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研究员朱巍看来,两部法律侧重不同,《网络安全法》以国家利益、网络安全为重,《个人信息保护法》则突出强调个人保护,个人信息、隐私权、新型权利等问题,以及数据合理使用、数据交易范围等,在《网络安全法》中都尚未规定清楚。

 

新华社评论文章将此次事件反映的问题上升到了国家安全的层面。文章称,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有关部门应该以近期信息泄露事件为契机,就惩治个人信息泄露加紧行动,迈出实质性步伐,同时,要针对具体个案严加追责,遏制不法行为,不能让惩治个人信息泄露停留在口头上。文章建议,有关部门不仅需要对技术渠道解决问题,更要将其纳入社会管理规范和监管视野,长久发力、从严打击


但愿,这组报道能真正成为大变革的开端。



南都深度报道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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