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有“法”宝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咸阳市聚焦企业发展、群众办事,强化法治保障,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稳步推进地方立法
建立地方立法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咸阳市城区养犬管理条例》等5部条例颁布实施,政府规章《咸阳市羊毛湾水库水环境保护办法》已于2022年8月20日起施行。《咸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咸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正在审议当中。近年来,依法审核《咸阳市市本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9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59件。
实施营商环境提升工程
出台《咸阳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1-23)等文件,持续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及做法,对全市涉及行政处罚内容和外商投资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对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复核,对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文件予以废止。进一步优化市场准入准营环境,对108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施全覆盖“证照分离”改革,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我市“互联网+监管”工作机制做法被国家发改委编入《优化营商环境百问百答)》在全国推广。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做好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重要部署,制定《关于为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提供法治保障的实施方案》,强化秦创原建设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水平。
严格行政执法监督
市县两级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全面完成。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对市县两级行政执法人员16234人进行培训考试,换发国家统一行政执法证13000余个。开展行政执法证件专项清理工作,清理作废证件2372个。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模式,在全省率先成立“行政检察和执法监督联络办公室”,出台《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动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建设,强化对行政执法活动的全方位全流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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