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黔西南一法院曝光23名失信被执行人,有你认识的吗?
贵州省普安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黔2323司惩公1号
为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本院决定将被执行人曹迎莲、舒洪等19案23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俗称“失信黑名单”)进行失信惩戒。在失信惩戒期间,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以下限制和惩戒:
一、限制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设立金融类公司、发行债券、合格投资者额度、股权激励、股票发行或挂牌转让、设立社会组织、参与政府采购和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基本项目核准和备案;
二、限制政府支持或补贴: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申请政府补贴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在审批投资、进出口、科技等政策支持的申请时,不予以政策支持。
三、限制任职资格:限制招录(聘)失信被执行人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限制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限制登记或备案为社会组织负责人;不作为组织推荐的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选;不批准加入中国共产党,不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发展对象,不作为预备党员转正人选;限制入伍服役;限制担任国有公司、金融机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已经登记或者担任相关职务的,按照有关程序依法免去其职务。
四、准入资格限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成为海关认证企业;限制从事药品和食品安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矿山生产和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等行业,以及担任上述行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已担任相关职务的,按规定程序要求予以变更。房地产、建筑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向社会披露有关信息,记入房地产和建筑市场信用档案,对其企业资质做出限制。
五、荣誉限制:限制评选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有关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加文明单位、慈善类奖项评选。失信被执行人为个人的,不得参加道德模范、慈善类奖项评选;失信被执行人为律师、律师事务所的,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参与评先评优。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后获得的各类荣誉和奖项,依照程序予以撤销。
六、授信和贷款限制: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融资授信评级时降低信用等级,不对其审核发放贷款。
七、特殊市场交易限制:限制购买或取得房产、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限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申报使用国有林地项目;限制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限制申报水流、山岭、荒地、滩涂等国有自然资源利用项目以及重点自然资源保护建设项目。
八、高消费及有关消费限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乘坐飞机、高铁、动车、列车软卧;限制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住宿;限制在夜总会、高尔夫球场消费;限制出境旅游;限制子女入学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限制购买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限制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限制购买非经营、非生活、非工作必需车辆等。
九、公职人员特殊限制:不作为党政领导干部拟提拔任用的考察对象和人选;不作为职务职称晋升、聘用人选;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限制表彰为各类先进。
全县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可以结合各自业务主管领域和单位性质,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最高人民法院与44个国家部门联合签署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项目和措施,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监督、警示和惩戒力度。希望社会各界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上述禁止和限制行为予以监督,审慎与其交易,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失信被执行人在失信惩戒期间违反有关禁止和限制规定,以及有关单位不按规定予以监督、警示和惩戒的,本院将依法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普安县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0年批1批)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七日
监督举报电话:0859-3660927 0859-3660936
普安县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20年第1批)
舒 洪 | NO1:(2020)黔2323执78号 |
被执行人姓名 | 曹迎莲、舒洪 |
籍贯、住址 | 普安县南湖街道(曹迎莲) 普安县白沙乡(舒洪) |
公民身份号码 | 5223231990XXXX0029(曹迎莲) 5223231988XXXX9131(舒洪) |
执行依据 | (2019)黔2323民初772号 |
生效法律文书 确定的义务 | 偿还曹迎莲、舒洪本金人民币50000元及相应利息 |
失信情形 | 拒不履行 |
王纯 代多桂 | NO2:(2020)黔2323执55号 |
被执行人姓名 | 王纯、代多桂 |
籍贯、住址 | 普安县盘水镇(王纯) 普安县龙吟镇(代多桂) |
公民身份号码 | 5223231982XXXX0031(王纯) 5223231983XXXX3013(代多桂) |
执行依据 | (2019)黔2323民初1491号 |
生效法律文书 确定的义务 | 偿还陈颖借款本金人民币30000元及相应利息 |
失信情形 | 拒不履行 |
丁海建 | NO3:(2019)黔2323执933号 |
被执行人姓名 | 丁海建 |
籍贯、住址 | 普安县江西坡镇 |
公民身份号码 | 5223231986XXXX1311 |
执行依据 | (2017)黔2323民初1736号 |
生效法律文书 确定的义务 | 给付徐会勤116528元 |
失信情形 | 拒不履行 |
NO4:(2020)黔2323执35号 | |
被执行人姓名 | 郭将 |
籍贯、住址 | 普安县龙吟镇 |
公民身份号码 | 5223231980XXXX7533 |
执行依据 | (2019)黔2323民初1523号 |
生效法律文书 确定的义务 | 支付王虎租金34850元、违约金10455元 |
失信情形 | 拒不履行 |
NO5:(2020)黔2323执50号 | |
被执行人姓名 | 郭礼贤、徐勇 |
籍贯、住址 | 普安县龙吟镇 |
公民身份号码 | 5223231979XXXX7512(郭礼贤) 5223231978XXXX7511(徐勇) |
执行依据 | (2018)黔2323民初2467号 |
生效法律文书 确定的义务 | 返还张天平借款本息共计人民币160000元 |
失信情形 | 拒不履行 |
NO6:(2020)黔2323执13号 | |
被执行人姓名 | 姜丹 |
籍贯、住址 | 普安县盘水街道窝沿社区 |
公民身份号码 | 5223231989XXXX8127 |
执行依据 | (2019)黔2323民初2031号 |
生效法律文书 确定的义务 | 返还谭龙建彩礼人民币50000元及相关财物 |
失信情形 | 拒不履行 |
NO7:(2020)黔2323执903号 | |
被执行人姓名 | 李发坤 |
籍贯、住址 | 贵州省盘州市 |
公民身份号码 | 5223241968XXXX0059 |
执行依据 | (2018)黔2323民再1号 |
生效法律文书 确定的义务 | 支付曲靖创新佳园装饰有限公司工程款和电费共计人民币321191.97元及相应利息 |
失信情形 | 拒不履行 |
NO8:(2020)黔2323执27号 | |
被执行人姓名 | 李磊 |
籍贯、住址 | 普安县兴中镇 |
公民身份号码 | 5223231987XXXX7115 |
执行依据 | (2019)黔2323民初1616号 |
生效法律文书 确定的义务 | 支付代稳货款14565元 |
失信情形 | 拒不履行 |
NO9:(2020)黔2323执21号 | |
被执行人姓名 | 李廷猛、谭合正 |
籍贯、住址 | 普安县罐子窑镇 |
公民身份号码 | 5223231998XXXX7114(李廷猛) 5223231997XXXX9113(谭合正) |
执行依据 | (2017)黔2323刑初60号 |
生效法律文书 确定的义务 | 赔偿周艳、杨和秀、陈安娜、陈丹、陈莉、陈雄经济损失人民币50000元 |
失信情形 | 拒不履行 |
NO10:(2020)黔2323执81号 | |
被执行人姓名 | 桑登科 |
籍贯、住址 | 普安县盘水街道 |
公民身份号码 | 5223231996XXXX9835 |
执行依据 | (2019)黔2323民初2012号 |
生效法律文书 确定的义务 | 偿还张强借款本息合计28400元 |
失信情形 | 拒不履行 |
NO11:(2020)黔2323执82号 | |
被执行人姓名 | 宋明龙 |
籍贯、住址 | 普安县窝沿乡 |
公民身份号码 | 5223231972XXXX8133 |
执行依据 | (2019)黔2323民初847号 |
生效法律文书 确定的义务 | 偿还孔定祥借款本金30000元及相应利息 |
失信情形 | 拒不履行 |
NO12:(2020)黔2323执72号 | |
被执行人姓名 | 韦文韬 |
籍贯、住址 | 普安县窝沿乡 |
公民身份号码 | 5223231987XXXX8110 |
执行依据 | (2019)黔2323民初1177号 |
生效法律文书 确定的义务 | 偿还余娜借款人民币30000元 |
失信情形 | 拒不履行 |
NO13:(2020)黔2323执67号 | |
被执行人姓名 | 徐朝建 |
籍贯、住址 | 普安县龙吟镇 |
公民身份号码 | 5223231983XXXX7513 |
执行依据 | (2018)黔2323刑初1373号 |
生效法律文书 确定的义务 | 返还刘远强替其返还马时生借款本息共计30000元 |
失信情形 | 拒不履行 |
NO14:(2020)黔2323执48号 | |
被执行人姓名 | 肖江华 |
籍贯、住址 | 普安县盘水镇 |
公民身份号码 | 5223231989XXXX0010 |
执行依据 | (2019)黔2323民初388号 |
生效法律文书 确定的义务 | 偿还尤江本金164843.26元及相应利息 |
失信情形 | 拒不履行 |
NO15:(2019)黔2323执942号 | |
被执行人姓名 | 肖凯 |
籍贯、住址 | 普安县盘水镇 |
公民身份号码 | 5223231972XXXX1114 |
执行依据 | (2019)黔2323民初88号 |
生效法律文书 确定的义务 | 偿还冯再能借款本息1600000元 |
失信情形 | 拒不履行 |
NO16:(2020)黔2323执51号 | |
被执行人姓名 | 王军 |
籍贯、住址 | 普安县龙吟镇 |
公民身份号码 | 5223231978XXXX751X |
执行依据 | (2018)黔2323民初2433号 |
生效法律文书 确定的义务 | 返还张天平借款本息288000元 |
失信情形 | 拒不履行 |
NO17:(2020)黔2323执70号 | |
被执行人姓名 | 杨松 |
籍贯、住址 | 普安县龙吟镇 |
公民身份号码 | 5223231982XXXX7513 |
执行依据 | (2019)黔2323民初1522号 |
生效法律文书 确定的义务 | 返还杨道街借款本息35000元 |
失信情形 | 拒不履行 |
NO18:(2020)黔2323执42号 | |
被执行人姓名 | 赵兰芳 |
籍贯、住址 | 普安县罐子窑镇 |
公民身份号码 | 5223231968XXXX7123 |
执行依据 | (2018)黔2323民初1230号 |
生效法律文书 确定的义务 | 返还李琳借款本金20000元及相应利息 |
失信情形 | 拒不履行 |
NO19:(2020)黔2323执10号 | |
被执行人姓名 | 张洪贵 |
籍贯、住址 | 普安县地瓜镇 |
公民身份号码 | 5223231987XXXX231X |
执行依据 | (2019)黔2323民初1944号 |
生效法律文书 确定的义务 | 偿还徐标人民币39730元 |
失信情形 | 拒不履行 |
监督举报电话:0859-3660927 0859-366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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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普安县人民法院
责编:卢生龙 审编:江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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