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5个小区纳入计划!2020年贵州改造老旧小区工作已启动,定下这些标准
日前,贵州省出台《贵州省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工作方案》,对我省可以纳入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范围、改造内容及标准等事项进行了明确,对省、市、县统筹开展工作事宜进行了安排。
目前我省2019年共有380个小区纳入改造计划,涉及7.86万户城镇居民;2020年共有305个小区纳入改造计划,涉及5.96万户城镇居民。截至4月底,我省2019年改造项目已全部启动实施。2020年改造项目已有18个开工,其余小区正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年内也将全面实施。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我省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方案中已经明确,将城市建成区、县城(城关镇)2000年以前建成的环境条件差、配套设施不全或破损严重、无障碍设施缺失、管理服务机制不健全,且不宜整体拆除重建的居住小区以及住宅楼都属于城镇老旧小区要改造的范围。
但要说明的是,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以及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不属于城镇老旧小区范畴。
目前,已经完成全省2000年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的调查和统计,正在指导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制定本地区的改造工作规划,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年度改造计划。
符合政策要求的城镇老旧小区,将会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由各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在征求居民意愿的前提下,逐年分片区的对这些小区进行改造。
生活在老旧小区的居民深有体会,环境脏乱差、社区公共服务欠账多、社区配套严重不足,社区文化特色不突出等都是老旧小区存在的普遍问题。针对这些情况,主要对城镇老旧小区进行基础、完善、提升三大类十四个方面的改造。
基础类改造是对小区内基础设施、服务设施、房屋公共区域的修缮改造。主要是拆除违法建筑物、对水电气讯管线、道路围墙、环卫设施、绿化、消防、照明、建筑物主体、安防等方面进行更新改造,这一部分主要突出解决基础设施老化、环境脏乱差问题。
完善类改造主要是对建筑节能改造、加装电梯、停车场、文化体育设施、无障碍设施、社区和物业用房等方面进行更新改造。提升类改造主要是完善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家政、商业设施以及智慧社区等设施。
打破传统“小区”概念,把社区作为改造的实施单元,以街区更新统筹推进老旧小区连片改造提升,通过整合利用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的公共空间,系统推动小区内外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联动更新,实现存量资源在利用、改造、运维等方面的统筹整合,打造舒适宜居的生活圈。
据各地初步统计,我省约有3500个小区是2000年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涉及约50万户城镇居民,改造工作量大面广,情况复杂,任务繁重,直接关系到改造的每个家庭,是一项综合、细致、复杂的系统工程。
资金筹措是改造老旧小区的难点。自去年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以来,中央财政每年都对这项工作进行了补助,2019年国家共向我省下达了15.9亿元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0年国家已向我省下达3.2亿元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后续还会安排相应资金。目前,老旧小区改造大部分都以政府补贴为主,财政资金重点是支持基本类改造项目的,对于提升类和完善类的改造资金,就需要社会、企业及居民积极参与进来。
来源:贵州省政府网站 都市新闻 贵阳网
来源: 贵州省政府网站 都市新闻 贵阳网
责编:蔡荣涛 审编:江 源
法律顾问:贵州天生律师事务所 杜兴开
(投稿邮箱:ldqxnw@163.com)
推广·合作:15808590520 | 微信67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