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酒驾醉驾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从今年2月以来,兴仁市公安局组织交警、特(巡)警、派出所等警种,按照“多警种、常态化、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广宣传”的要求,采取“不定点、不定时、设卡拦截+流动查缉”等方式,重拳出击,持续严查渉酒道路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今年5月以来,兴仁市公安局已对40名危险驾驶罪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拘留强制措施。为依法快速准确惩治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犯罪行为,提高办案效率,兴仁市人民法院、兴仁市人民检察院、兴仁市公安局、兴仁市司法局共同制定了《兴仁市依法快速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工作机制》,对危险驾驶罪犯罪嫌疑人一律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对符合快速办理条件的案件,依法适用快速办理秩序。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将在7日内完成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工作。为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兴仁市司法局将指派律师全程参与。通过快侦快诉快判,最大程度地保障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20年6月19日,兴仁市公安局分两批将符合快速办理条件的犯罪嫌疑人陈某等7人送至兴仁市公安局看守所执行刑事拘留,按照《兴仁市依法快速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工作机制》,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等工作将在7日内完成。
兴仁公安交警再次呼吁广大驾驶员朋友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必然被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贵州兴仁公安交警
责编:蔡荣涛 审编:江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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