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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斤酒下肚仍开车上路 兴义一男子醉驾致一死一伤





内容提要

明知酒后不能开车,但兴义男子蒋某某仍在半斤酒下肚后开车上路,导致交通事故造成一死一伤。近日,兴义市法院一审以蒋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八个月。






作者:韦明皇  张体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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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法治黔西南

责编:卢生龙 审编:江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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