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勇,男,1966年4月出生,贵州盘州人,大学学历,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因能力突出,33岁时便被提拔为一名副县级干部。走上领导岗位后的高勇,逐渐放松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要求,在不法商人老板的“围猎”中迷失自我,乃至泥足深陷、不可自拔,最终落得锒铛入狱变成“阶下囚”的下场。
据通报,高勇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薄,违规修建楼堂馆所、购置超标车辆,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从2005年至2017年,几乎年年收受不法商人贿赂,共计470余万元”。
“在小小的留置室里,我反复对照检查,反复描绘自己,自己如何成为了一个自私又贪婪的人……我的过错是无法弥补的,希望组织给我重新开始的机会。”高墙内,高勇细数自己的罪行,几度哽咽,“我后悔、后悔!(但)无数的后悔改变不了现实。”
2019年4月,高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和所涉财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高勇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究其原因是其毫无纪法意识,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财物。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修身慎行、怀德自重、清廉自守,管住“手”和“嘴”,如此才能经得起诱惑、守得住底线、躲得过“围猎”。反之,内心失衡,贪欲作祟,心存侥幸,就容易丧失防腐拒变的免疫力,被“围猎”者捕获。(州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