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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逼离职、接连被罚,董秘已成“高危”职业!

2017-07-20 大众证券报董秘第一圈

文/综合自:新浪金融、券商中国   作者:半月


“董秘,作为上市公司高管,都是文能提笔安天下、武能上马定乾坤的人物。作为连接上市公司与监管层、媒体和投资者等各方面的桥梁,风光无限的董秘,其生存状态也一致受到外界关注。但在强监管之下,董秘也逐渐成为“高危职业”。”


今日要登场的两位董秘一位被公司通告“三大罪状”,另一位则作为上市公司中最年轻的董秘却接连被罚,曾经一时风光,如今处境尴尬,哎,这就是董秘们......



董秘称休假时被逼离职 公司却列出三大罪状


作为一家中小财险公司,华海财险上“头条”的机会并不多,7月19日其分公司因为财务资料不真实被山东保监局罚款了30万。不过,最惹人关注的是其董事会秘书于晖在休假时“被辞职”一事。

2017年6月28日,华海保险宣布解聘于晖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撤并非车条线的有关部门,并调换大部分非车部门负责人。值得注意的是,于晖于2016年2月开始分管公司非车险业务。



01

董秘休假时“被离职”?


6月29日,华海财险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于晖发公开信称:

2017年6月28日下午14:00时,我正在休年假,公司董事张明伟来电,代董事长赵小鸣转达,希望我主动提出辞职,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问其理由,回答是没有理由,只是代为转达。

下午16:00时,接到营销管理部刘子良的微信通知,告知将以董事会(通讯)会议的表决方式,解聘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下午16:01时,接到人力资源部杨茜的微信通知,安排我到公司营业总部工作,要求7月10日报到。

于晖称,在未做出任何答复前,公司在下午15:00时已经召开了紧急会议,宣布解聘其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撤并非车条线的有关部门,并调换了大部分非车部门负责人。

他声明称,公司解聘其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并对其工作岗位做出调整的安排,是非法的、无效的。此外,对非车条线的撤并,是未经董事会授权的非法行为,任何未经授权的决策都是无效的。

事实确实如此么?华海财险讲了另一个故事。



02

华海列出“三大罪状”?


不过,在6月30日,华海财险就发布了《关于于晖重大失职和违纪情况的通报》,指出公司董事会秘书、拟任副总经理于晖在履职过程中存在重大失职和违反公司纪律情况,造成了不良影响。依据公司章程和问责管理办法,经董事会批准,决定对于晖给予免职处理。

华海财险在通报中列出了于晖在工作中的“三大罪状”:



第一重罪:分管业务发展不力


华海财险在通报中指出,于晖自2016年2月开始分管公司非车险业务。一年多来,其对公司部署的重点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导致非车险业务下滑严重,保费收入大幅落后于预算时间进度。同时,赔付率居高不下,特别是意外和健康险赔付情况在其分管前后差异巨大。



第二重罪:分管部门管理混乱


1.于晖在分管非车险业务期间,未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随意调整分管部门的管理职责,擅自变更部门内部架构,增设处室,以强化管理为名,随意增设管理层级,变更部门隶属关系。

2.于晖所分管的部门,在未经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和职能部门审核的情况下,擅自调增公司统一规定的销售管理费用,并将起始时间前置1 个月。

3.于晖在分管非车险业务期间,相关条线部门按照流程将重大理赔案件信息上报后,其未将案情逐级报告董事长、总经理,也没有着力降损,导致非车险大案频发且处置不力。



第三重罪:违反公司管理规定


于晖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思想松懈,纪律观念淡薄,不能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近期在未经董事长和总经理审批同意的情况下,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内,擅自远赴深圳、昆明、银川等多地,行前未提交出差申请单,后续也未履行补报手续,产生较坏影响。

有媒体报道称,一位接近华海财险人士透露:“目前保监会可能将进入协调。”



被羡慕的年轻女董秘正接连被罚



继前不久错将公司名称“科陆电子”写成“奋达科技”的女董秘“乌龙公告”事件之后,日前又一女董秘成为了媒体关注的焦点。


媒体报道,一度被封作“上市公司中最年轻的董秘”,却先后因所在公司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接连受到证监会处罚/监管关注。


这位当事人,叫王寒朵(1987年生),24岁就担任上市公司ST博元董秘,在很多人还刚毕业初入职场之时,王寒朵已经走上了人生巅峰。


作为85后年轻女董秘的典型代表,王寒朵曾在2012年第八届“新财富金牌董秘”评选中备受关注。

然而时移世易,由于ST博元经营惨淡,王寒朵在公司退市边缘挣扎之际,选择了一走了之,暂别了历时3年多的董秘之旅。


在王寒朵离职之后的2个月,证监会以“*ST博元构成涉嫌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和伪造变造金融票据罪”名义对*ST博元追究刑事责任。曾任董秘一职的王寒朵难撇其责。


虽然王寒朵申辩,其在职期间勤勉尽责,难以发现虚构交易的情况,然而证监会对此并不认可。近日,针对ST博元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对15名责任人作出处罚,王寒朵也位列其中。王寒朵与时任博元投资董事和独立董事等多人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于3万元罚款的处罚。


公开履历显示,作为过渡,王寒朵在律所工作了几个月后,很快在第二家上市公司诺德股份(600110,SH)赴任董秘之职。

时运不济的是,王寒朵这次董秘之旅又出事了。上交所查明,诺德股份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等信息披露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等情形,董秘王寒朵作为信息披露直接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违规行为负有相应责任。


为此,上交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对诺德股份董事长王为钢和董秘王寒朵作出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券商中国”援引某证券律师的分析指出,根据交易所相关董秘管理办法,受到证监会处罚的董秘,近3年内不得担任董秘,作为诺德股份董秘的王寒朵可能再次面临离职的风险。

“上交所董秘管理办法明确第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存在‘最近3年受证监会行政处罚的’的行为,则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因不符合任资资格,这位董秘应该主动辞职。”


对此,有董秘坦言,这么多年身在一个高压力高风险的岗位,越做越胆小,越做越害怕,越做越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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