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平安,我来守候——江干分局启动夏季治安清查行动!
2016年06月13日晚上9点,江干区公安分局启动夏季治安清查行动,在检查到九堡家园三区某快捷酒店时,发现一男子兰某面对民警时精神紧张,回答问题支支吾吾,遂将其带回九堡派出所进行调查。在对兰某进行尿检后,民警发现其尿液呈阳性,遂将违法嫌疑人兰某行政拘留。
公安机关查验居民身份证,是打击违法犯罪、维护公共安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这是长期实践的经验总结,也是保民平安的现实需要。人民警察认真负责地依法查验居民身份证,是职责所在,也是人民警察事业心、责任心的体现。
公安机关每年都能通过查验居民身份证查获大量犯罪嫌疑人,抓获许多在逃人员。仅今年1月到5月,全国铁路公安机关通过查验居民身份证,已经抓获1.1万名在逃人员,其中包括杀人、抢劫、诈骗、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人员。
为此,分局围绕G20峰会安保实战需要和夏季社会治安特点,在全区范围内启动为期三个月的夏季治安清查行动。
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分局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党委班子成员分片指挥的组织架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详细制定行动方案,明确各项任务分工,重点针对九堡、彭埠治安复杂区域、行业场所,开展一天一个主题式治安清查行动。
6月13日、14日晚,分局共出动300余名警力,分别对彭埠、九堡地区的旅馆业开展清查行动,同时其他派出所结合各自辖区治安实际,自行组织清查行动。分局领导李建明、卢卿磊、赵辉、张瑞光等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全体参战民警严格执法、文明执勤,共检查旅馆100余家、房间1800余间,核查人员2300余名,处罚问题旅馆16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电信、互联网、金融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而对严格按照规定登记录入旅客信息、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的,按照相关规定将给予表彰奖励。
清查行动让更多的旅馆和宾客知道严格管理的重要性,成效明显。
编辑:王泽彪、闻章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