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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跑一次,江干公安怎么做】6月1日起,公章刻制有新变化,怎么办理看这里~

2017-05-22 平安江干

新成立的企事业单位,想要刻制公章,却不知道准备什么材料,不知道如何办理?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刻制公章的那些事儿~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决策部署,江干公安分局结合实际,全面简化公章刻制信息备案程序,推出便民办事新举措。


从2017年6月1日起,公安机关取消对公章准刻的审核,改由公章刻制经营单位向公安机关办理所承刻公章的备案手续。


也就是说,申请人可直接携带公章刻制申请材料就近选择一家公章刻制经营单位(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办理,并现场领取。不再需要网上排队等候公安机关审核!



具体办理流程


1、申请人根据需刻制公章的不同情形,依照备案所必需的材料,至各公章刻制经营单位办理即可。注意:所需材料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原件用于扫描上传信息系统,复印件由公章刻制经营单位留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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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资料齐全的,公章刻制经营单位将用章单位提供的资料通过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上传,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防伪编码,并回传至公章刻制经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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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章刻制经营单位在刻制公章时需将系统生成的防伪编码与章面内容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和各种公章的管理规定制作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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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章刻制经营单位制作完成交付公章后,及时将用章单位、公章刻制申请人、印模等信息材料通过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报送至公安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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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安机关接到刻制公章备案材料后,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备案要求或者备案材料不齐全的,退回公章刻制经营单位并在系统中说明原因或者要求补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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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章刻制经营单位建立《制作印章登记簿》备查。


注意:刻章流程的简化,刻章时间的缩短,并不代表公安机关事后监管的弱化。对未按要求落实公章备案管理制度的经营企业,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刻制公章的单位或者机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公安机关提醒:公章刻制需备案!刻制公章需到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的经营单位办理!



印章刻制单位承接公章刻制时,还应向用章单位索取以下备案材料:


一、新刻制公章需提交的备案材料


(一)国家机关刻制印章需提交的备案材料

1、政府办公厅(室)或编制委员会的“三定”(定职能、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方案批文;

2、政府办公厅(室)或编制委员会的介绍信;

3、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持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和承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刻制印章需提交的备案材料

1、民政部门核发的社团、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

2、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持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和承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三)企业刻制印章需提交的备案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持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和承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四)事业单位刻制印章需提交的备案材料

1、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以及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持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和承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五)学校刻制印章需提交的备案材料

1、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以及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

3、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持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和承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六)驻杭部队刻制印章需提交的备案材料

1、部队的批文以及介绍信;

2、承办人军官证或身份证。


(七)外地驻杭办事机构刻制印章需提交的备案材料

1、外地驻杭州办事机构登记证;

2、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持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和承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八)医疗机构刻制印章需提交的备案材料

1、企业性质单位以《营业执照》名称为准,事业性质单位按照《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名称为准。

2、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持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和承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九)其它组织刻制印章需提交的备案材料

1、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刻制财务专用章,须持同级机关工委或总工会的批文(介绍信)、承办人身份证;

2、报关专用章,须持海关的报关证书、单位介绍信、承办人身份证原件;

3、业主委员会刻制印章,须持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承办人身份证原件;

4、钢印:

(1)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刻制钢印,须持主管部门的介绍信、证明以及承办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刻制钢印,须持《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承办人身份证原件;

(3)学校刻制钢印,须持教委介绍信、承办人身份证原件;

(4)新闻出版单位刻制钢印,须持新闻出版局介绍信、承办人身份证原件;

(5)刻制钢印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二级部门及各类培训班不得刻制钢印。



二、更换公章需提交的备案材料


换刻公章应将原有公章作废,并予以封存或者销毁。


(一)因遗失重新刻制公章需提交的备案材料

1、书面遗失情况说明。股份公司还需出具公司章程、工商注册登记中股东身份和投资比率等情况的证明,个人参股的各股东在情况说明书上分别签字,并附各股东身份证,单位参股的需盖单位公章;

2、向遗失地或属地公安部门如实报告遗失情况的证明;

3、在所在地设区的市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声明原公章作废的证明;

4、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

5、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持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和承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二)因被抢、被盗重新刻制公章需提交的备案材料

1、报案证明(受案回执);

2、书面重新刻章申请。股份公司还需出具公司章程、工商注册登记中股东身份和投资比率等情况的证明,个人参股的各股东在书面申请上分别签字,并附各股东身份证,单位参股的需盖单位公章;

2、在所在地设区的市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声明原公章作废的证明;

3、根据单位不同性质提供批文、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参照上述首次申刻公章所需材料);

4、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持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和承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三)因损坏重新刻制公章需提交的备案材料

1、须持已损坏的原公章,拍照上传;

2、按照新刻制公章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材料。


(四)因更名重新刻制公章需提交的备案材料

1、按照新刻制公章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材料。


(五)因其它原因重新刻制公章需提交的证明文件和材料

参照上述(一)(二)(三)(四)条规定。


(六)单位增刻财务章等其他公章需提交的证明文件和材料

1、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可以编号增刻;

2、单位介绍信;

3、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持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和承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公章刻制经营单位


最后,小编再次提醒,刻制公章需到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的经营单位办理!地址请收好~


注:文中所称公章,是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或者其他组织及其内设机构、派出所机构、议事协调机构、非常设机构和个体工商户、村(居)民委员会(以下统称单位或者机构)的规范名称章,以及冠以规范名称的合同、财务、税务、发票、审验等专用章。


编辑:王泽彪、闻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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