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迎新|2016级研究生新生攻略(帮扶政策篇)
为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新生顺利入学,学校特开通“绿色通道”,对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新生,无论是否缴纳学费,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将根据核实后的研究生家庭经济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给予资助。
1)贷款银行为国家开发银行的,请于报到后将银行回执交至邯郸校区8号楼党委研究生工作部307室,学校据此协助国开行完成放款手续;
2)贷款银行为非国家开发银行的,若贷款行或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录取学校先盖章后放款的,请于正式注册完成后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307室盖章;
3)凡成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不得重复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1)特点:无需担保和抵押;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个人不承担贷款利息;学生一次申请,分学年发放,即经济困难研究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一次国家助学贷款,目前每生每学年最高贷款额为12000元;学生毕业离校前需办理还款手续,毕业后13年内结清。
2)申请范围:经学校审核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3)申请所需材料:有效的《复旦大学研究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原件、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入学通知书复印件;有学生证的可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含照片页和注册页。
4)申请流程:学生本人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院系和学校审核困难生认定申请——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院系、学校、银行审核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核通过后发放2015-2016学年的贷款额。具体请留意开学后通知。
1.困难补助基金由学校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或因家庭变故急需经济帮扶的研究生。因发生意外或突发事件造成在校经济生活临时困难的研究生,可向学校申请意外/突发事件困难补助,学校视情况给予一定资助。
2.医疗帮困基金由学校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学生本人发生重大伤病、其医疗费用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的研究生。数额巨大的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校视情况给与一定资助。
3.社会冠名助学金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出资设立,资助的条件、名额和标准按助学金设立协议执行。在学期中根据实际情况陆续发布各社会冠名助学金的申报通知。
由社会捐资设立“泛海学生海外交流奖学金”,如果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获得海外交流机会,但由于经济困难无力实现的,可向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申请该项目的资助,经评审给予2-4万人民币的海外交流基金资助。
大家还可以登录复旦大学迎新系统阅读更多通知:
http://www.freshman.fudan.edu.cn。
祝愿每个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在复旦大学能得到很好的发展与锻炼。
资料来源:复旦大学迎新网
2016级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手册
猜你想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