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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法院判决政府赔付“世越号”沉船遇难者每人120万

夏雪 人民网韩文版 2019-04-30

7月19日,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对“世越”号国家赔偿案作出一审判决后,遗属们在记者会上掩面而泣。图片来源:韩联社


  19日上午,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对“世越号”遇难者家属提起的索赔诉讼进行宣判,认定政府在事故初期应对不力,并判处政府向遗属支付抚恤金。


  法院针对该案作出判决称,政府应承担赔偿责任,向每名遇难者提供2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20万元)抚恤金,同时向遇难者亲父母分别提供4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24万元)抚恤金,向遇难者的兄弟姐妹和祖父母等分别提供500万-2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3万元-12万元)抚恤金。


  2014年4月16日,载有476人的“世越”号客轮沉没,最终有172人获救299人遇难,至今仍有5人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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