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愿意做“折翼天使”的爱心家长么?
有一种生活,
需要你用心付出;
有一群孩子,
期待你用爱投入。
可能您已经享受儿孙绕膝的天伦之乐,但在我市儿童福利院有一群孩子,他们没有爸爸妈妈,他们渴望着享受父爱和母爱,感受着家庭带来的温暖。
你愿意给孤残儿童一个家么?
2月12日,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何凌超赴余杭良渚,看望寄养儿童,慰问默默为孤残儿童付出大量心血的寄养家庭,向他们送去新春的问候。
何局长接受寄养儿童自己制作的泥塑作品↑↑↑
何局长为寄养儿童
送上新春慰问
儿童正在寄养家长的带领下在家庭寄养服务点接受康复训练
什么是家庭寄养?
是指经过规定的程序,将民政部门监护的儿童委托在符合条件的家庭中养育的照料模式。
寄养与收养不同的是
被寄养的儿童虽然在寄养家庭生活,但他们的监护权仍在民政部门。
而收养的孩子,随着收养手续的办理,监护权转移到收养家庭。
诚征寄养家庭
给孩子一个 家
只要您符合以下条件:
有儿童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寄养儿童入住后,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当地人均居住水平;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在当地处于中等水平以上;
家庭成员未患有传染病或者精神疾病,以及其他不利于寄养儿童抚育、成长的疾病;
家庭成员无犯罪记录,无不良生活嗜好,关系和睦,与邻里关系融洽;
主要照料人的年龄在三十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照料儿童的能力、经验,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具有社会工作、医疗康复、心理健康、文化教育等专业知识的家庭和自愿无偿奉献爱心的家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只要您愿意:
保障寄养儿童人身安全,尊重寄养儿童人格尊严;
为寄养儿童提供生活照料,满足日常营养需要,帮助其提高生活自理能力;
培养寄养儿童健康的心理素质,树立良好的思想道德观念;
按照国家规定安排寄养儿童接受学龄前教育和义务教育。负责与学校沟通,配合学校做好寄养儿童的学校教育;
对患病的寄养儿童及时安排医治。寄养儿童发生急症、重症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医治,并向杭州市儿童福利院报告;
配合儿童福利机构为寄养的残疾儿童提供辅助矫治、肢体功能康复训练、聋儿语言康复训练等方面的服务;
配合儿童福利机构做好寄养儿童的送养工作;
定期向儿童福利机构反映寄养儿童的成长状况,并接受其探访、培训、监督和指导;
及时向儿童福利机构报告家庭住所变更情况;
保障寄养儿童应予保障的其他权益。
请您赶紧拨打
0571-85249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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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直等着
有爱心的您
往期回顾
撰稿:杭州市儿童福利院、慈总办
编辑:李存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