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8条红线不能碰,要被列入黑名单的
近日,浙江省民政厅为规范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对《浙江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
社会组织的信用信息包括哪些?
这次修订有哪些地方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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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前后哪些地方有变动
现《浙江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暂行办法》相比,此次修订的变动主要体现在:
社会组织的信用信息包括哪些
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包括基础信息、年报信息、行政检查信息、不良信息、荣誉信息和其他信息。
基础信息是指反映社会组织登记、核准和备案等事项的信息。
年报信息是指社会组织依法履行年度工作报告义务并向社会公开的信息。
行政检查信息是指登记管理机关及政府有关部门对社会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形成的结论性信息。
不良信息是指社会组织违反法律法规、章程、服务承诺或其他相关规定,对社会组织信用状况产生负面影响的失信行为信息。分为严重失信行为和一般失信行为。
荣誉信息是指社会组织获得的县级以上国家机关授予的表彰奖励、荣誉称号等。
其他信息是指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及有效期限、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或者委托事项、公开募捐资格、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等与社会组织信用有关的信息。
社会组织“红黑灰”名单是指什么
“红名单”,即因诚实守信行为受到表彰、奖励和扶持的社会组织名录。
“黑名单”,即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是指各级政府部门运用监管手段,根据社会组织在日常活动过程中出现的未依法履行义务或者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对其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管理的名录。
“灰名单”,即活动异常名录,是指存在不良行为或者处于非正常活动状态,但情节严重程度尚未达到移入黑名单的社会组织名录。
哪些情形会被列入“黑名单”
社会组织信用评价是指什么
基于社会组织的信用信息,由浙江省公共信用工作机构牵头建立公共信用评价体系,对社会组织的公共信用状况作出综合评价。其中,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特定社会组织群体,如行业协会,依据其组织特点单独建立信用风险评价(预警)机制。
社会组织公共信用评价内容,包括基本情况、经济行为、遵纪守法、社会责任、荣誉记录五个方面。行业协会信用风险评价内容,在社会组织公共信用评价内容基础上,增加运作机制、内部管理、服务收费、行业自律四个方面。
社会组织被列入失信清单或信用评价低,会有哪些惩戒措施
对列入“灰名单”、信用评价等级较差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可以采取或者建议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下列惩戒措施:
对列入“黑名单”、信用评价等级为差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可以在上述所列举的措施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或者建议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下列惩戒措施:
供稿:社管局
内容来源:浙江民政
编辑:方沁薇、章琳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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