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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马上可以体验领证的感觉啦!好奇不?

杭州民政 2024-03-27

民国二十八的结婚证书大家都点开看了吗?民民为大家展现的这张结婚证书来源于杭州民政文化展示馆,该馆将于5月24日正式开馆,今天,已经进入开馆15天倒计时。在这里,市民朋友们可以亲身体验到婚姻、慈善、地名、社区治理等一系列的民政文化。

即日起,民民将陆续为大家“剧透”,提前带大家感受杭州民政的多彩文化,今天,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婚姻文化吧!

追求男女平等的事业是伟大的,纵观历史,没有妇女解放和进步,就没有人类解放和进步。

——习近平

几千年来,封建婚姻制度以夫权为中心,要求妇女恪守“三从四德”的封建礼教,并剥夺男女婚姻自由,包办、童养媳、一夫一妻多妾等畸形婚姻因此长期合理存在。婚姻不自由是封建桎梏的一个重要表现,社会对婚姻受保护的需求愈发迫切。

民国三年李顺桂卖妻契

71年前,为了将广大妇女从封建婚姻制度下解放出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出台的第一部基本法,被毛泽东誉为“普遍性仅次于宪法的根本大法”,为实现男女平等奠定了法律基础。

1950年5月1日

首都20多万群众参加了庆祝劳动节的游行,伴随着激昂的口号、飘扬的红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正式实施。

《婚姻法》共8章27条,其基本精神就是“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并明确规定“结婚须男女双方本人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对于重婚、纳妾、童养媳、干涉寡妇婚姻自由等封建婚姻恶习,在《婚姻法》各章的具体内容中,都明令予以禁止。

1951年 

杭州市成立贯彻《婚姻法》运动委员会,开展大规模的宣传。

杭州民政文化展示馆中还展出了当年留存下来的《婚姻法》宣传小人书,在那个年代,不少穷苦家庭的人还不识字,于是这本小人书就用漫画加文字说明的形式,来告诉大家,公婆欺负、丈夫打骂、童养媳、包办婚姻等行为都是不被允许的。

《婚姻法》施行71年以来,人们感受最直观的莫过于各个年代结婚证和婚礼的变化。杭州民政文化展示馆馆藏了从民国时期到现在各个年代的结婚证,每个年代的结婚证都刻有时代的烙印,民民在此挑选了几张,一起来看看都有哪些变化?

五十年代的结婚证不再是婚书,形似奖状,正式庄重。

六十年代的结婚证上出现了“自愿结婚”的字样,代表了当时的婚姻理念。


到了七八十年代,我国实行了计划生育,我们可以看到当时的结婚证也留下了政策的影子,在结婚证的背面就写着大字提倡“勤俭节约、计划生育”。

还有的结婚证上盖着章,写着“镜已购”,我们现在可能难以想象,那个年代买个镜子就像在杭州买房一样,也需要指标,夫妻凭借结婚证才能得到一个购买镜子的指标,类似的指标还有棕绷,双人床大小的棕绷也需凭借结婚证购买。

 到了九十年代 

 结婚证逐渐有了标准形式 

2003年10月,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废止,由国务院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婚姻登记制度的法律地位得以提高。从2004年1月1日起,为适应婚姻登记工作手段信息化的要求,民政部决定启用新版结婚证,封面改为枣红色烫金,男女双方合照上盖有婚姻登记专用钢印。这一版本也是我们现今正在使用的结婚证。

新中国成立后,杭州在实施婚姻登记管理中,推进婚姻礼俗改革,构建平等文明的现代婚姻文化,实现了婚姻领域的移风易俗。在杭州民政文化馆中,我们还能看到许多婚俗方面的珍贵物件和老照片。

1982年

市民政局举办的唯一一次民政系统内的集体婚礼,在婚礼司仪还不普及、场地布置相对简陋的年代,相同的是紧紧牵着的一双双手、幸福满满的一张张笑脸、紧紧拥抱的一对对新人。

1989年 

那个时期,还有新人先去烈士墓前祭扫的风俗,在一张老照片中,呈现了杭州铁路分局9对新婚夫妇祭扫烈士墓的场景。

如今,移风易俗、喜事新办的文明新风正在形成,婚姻登记处尝试举行温馨而庄重的颁证仪式、设立特邀嘉宾颁证日等方式,促使新人树立健康的婚姻家庭观念和“重登记、轻婚礼”的婚俗新风。

而杭州即将诞生一个结婚登记的体验地,杭州民政文化展示馆在“和美”展厅里搭建了一个新人领证台,在这里,准备结婚的情侣可以提前感受一下婚姻的庄重,老夫老妻也可以重新回味一下当年心动的感觉。

同时,在台子方面,我们还设置了一台自拍体验机,可以选择不同的历史场景,留下属于您私人订制的复古结婚合照哦!

你的家中是否也还有和民政相关的

图片、资料、徽标或其它老物件呢?

民政文化展示馆长期征集这些老物件!

如果你想让它被更多人看到

那就赶紧联系我们吧~

悬赏奖励

为了感谢大家的积极参与和无私捐赠,我们将会颁发捐赠荣誉证书。一旦成为展览的展品,我们将为赠送50至100元充值话费!

参与方式

邮件标题:“老物件名称+姓名+联系方式”

内容:将实物或图片翻拍成照片,附注图片说明(越详细越好)

发送至邮箱:269083763@qq.com

联系电话:0571-85067808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359号市民政局1108室

撰稿:办公室

部分文字来源:共青团中央

编辑:方沁薇、章琳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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