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住房、养老金等多项民生保障目标敲定了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围绕养老、托育、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同时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加强普惠性规范性服务供给。根据《规划》,到2025年,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政府保障基本、社会多元参与、全民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务供给格局基本形成,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
这其中,与民政部门服务对象密切相关的都有哪些内容呢?民民已经将重点梳理出来了,一起看看吧!
《规划》提出,推动实现全体公民都能公平可及地获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
其中:
在养老服务方面
加强乡镇(街道)范围内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健全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长期平衡。
在社会服务方面
加强残疾人服务设施和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动态调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在住房保障方面
合理确定实物公租房保有量,对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依申请应保尽保。
在加快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方面
将进一步优化
基本公共服务对象认定制度
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根据各地实际制定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限定标准或条件,综合考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结合财力状况动态调整。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覆盖全学段的学生资助体系,加强教育、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的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学生资助和社会救助范围,健全应助尽助机制。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综合评估制度,优先满足失能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在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方面
将积极发展
普惠型养老服务
深入推进普惠养老专项行动,扩大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支持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引导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进社区、进家庭,提升家庭照护能力。大力发展政府扶得起、村里办得起、农民用得上、服务可持续的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养老设施。鼓励民间资本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后用于养老服务。推动培训疗养资源转型发展普惠养老服务。允许养老机构依法依规设立多个服务网点,实现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运营。全面保障外资举办养老服务机构享受国民待遇。探索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改制为国有养老服务企业。
在系统提升公共服务效能方面
将大力培育发展面向社区居民
提供各类公共服务的社区组织
支持社区社会组织承接社区公共服务,开展社区志愿服务。逐步扩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范围和规模,对民生保障、社会治理、行业管理、公益慈善等领域的公共服务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向社会组织购买。大力发展慈善组织,广泛动员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公共服务提供,鼓励企事业单位提供公益慈善服务。完善激励保障措施,落实慈善捐赠的相关优惠政策,共同营造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的良好环境。
撰稿:国家发改委网站、央广网
编辑:方沁薇、章琳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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