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周知!全市婚姻登记、社会组织登记、殡仪服务有最新防疫要求
当前,杭州疫情呈现“多点散发”态势。近日,浙江省民政厅下发《关于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养老机构、民政服务窗口、社区疫情防控等方面的举措,和民民一起了解一下吧!
提升“一老一小”防控措施
按照高风险区域要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及被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南(第二版)》《所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出现本土确诊病例的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2022年1月版)》等规定,本着“一老一小”生命健康安全优先的原则,针对这一轮疫情严峻态势和无症状感染者增多的实际,全面提升防控措施,就严适用上述两个指南。
3月12日起,全省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实行封闭管理,个人快递物品原则上不得进入机构。各级民政部门要严格落实暂停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行,暂停家属进入养老机构探视,暂停城乡社区照料中心服务;老年食堂等要暂停堂食,可在确保疫情防控安全的情况下,提供预约外带服务。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暂停儿童外出探亲、来访咨询接待业务、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活动,暂停机构内各类集体活动,儿童除就学、就医等原因外不离开机构。“添翼计划”走读对象原则上暂停实施。
民政服务机构和窗口常态化防控
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和窗口常态化防控,特别是要加强科普宣传,积极推进“一老一小”疫苗接种工作,切实提升接种覆盖面。
全面落实婚姻登记、殡仪服务、救助机构、社会组织服务等机构和窗口的防控措施,实行提前错峰预约、错峰限流,控制办事人数,减少陪同人员和滞留时间,避免人员聚集扎堆。严格执行“亮码扫码、测温、戴口罩”和“一米线”等规定。
坚持“人”“物”同防,减少网上购物,加强物品消杀,避免收发境外和涉疫地区商品快递。做到精准科学防范,建立健全日常消毒管理机制。加强服务机构和窗口工作人员日常健康监测,严格落实核酸检测频次要求,确保疫苗应接尽接。要督促服务机构和窗口进行防控物资储备,保障口罩、消毒液等基本防控物资充足。
落实社区疫情防控属地管理责任
各级民政部门要指导督促乡镇(街道)和社区落实社区疫情防控属地管理责任,做好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摸排、日常健康监测和精准分类管理工作。
加强社区“小门”的防控举措,对“未发现病例”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和“传播疫情”社区等不同社区疫情,因地制宜制定并实施相应防控措施,进一步提升社区疫情防控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协调落实城乡社区工作者关爱措施,加强城乡社区工作人员自身防护。
内容来源:浙江民政
编辑:方沁薇、章琳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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