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个月起,“领证”不用回老家了!21个省份婚姻登记可“跨省通办”
日前,国务院批复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浙江被列入试点范围。
什么时候可以实现跨省办理婚姻登记?
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民民带大家提前来了解~
调整后,试点地区为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等共21个省(区、市),上述地区均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新纳入试点地区婚姻登记机关统一自2023年6月1日起受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事项。
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第一批试点地区经验,这次试点进一步放宽了使用居住证的范围,近日民政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通知》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允许一方或双方户籍是本省(区、市)的,可以在本省(区、市)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无需提供居住证。
在试点地区办理婚姻登记的户籍人口,办理方式与试点前完全一致。在试点地区办理婚姻登记的非户籍常住人口,除要求提交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外,还需要提交一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办理地的有效居住证,而且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亲自到现场办理。
需要说明的是,为提高“跨省通办”的效率,避免人员聚集,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试点地区基本都开通了网上预约预审系统,建议当事人按照试点地区的要求提前在网上预约;办理婚姻登记时,如实填写本人身份信息和婚姻状况,以免因信息不实无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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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民政部和试点省份正在紧锣密鼓地准备,加紧做好补录婚姻历史档案信息、配备智能设备、开发建立预约系统、规范办理流程等工作,确保“跨省通办”工作顺利进行。此外,计划在杭州跨省办理婚姻登记的朋友们,也请关注“杭州民政”微信公众号,民民将及时为大家更新“领证”指南哦~
内容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国民政、新华社
编辑:方沁薇、冯玉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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