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明天开始受理!跨省婚姻登记指南来了,约吗?
日前,国务院批复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浙江被列入试点范围。杭州市自2023年6月1日起受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事项。
当事人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可选择哪些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和民民一起来了解!
“跨省通办”办事事项
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内地居民离婚登记。
温馨提示:补领结婚证,补领离婚证,涉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华侨的婚姻登记等业务不在“跨省通办”试点范围之内。
01
男女一方或者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浙江省的内地居民,可以在杭州市内自主选择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离婚登记。
02
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浙江省的现役军人,可以在全市自主选择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离婚登记。
03
双方均非浙江省户籍一方或双方经常居住地在浙江省的内地居民,可以凭一方的有效居住证,在一方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县)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离婚登记;如双方都有居住证,可自行选择在其中一方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县)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离婚登记。
男女一方或者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浙江省的内地居民,双方仍按原全省通办的要求,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亲自到婚姻登记处办理。
双方非浙江省户籍且一方或双方经常居住地在浙江省的内地居民,除提交身份证和户口簿外,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或纸质《浙江省居住证确认单》。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的,应当事先到公安部门补办签注手续。
“杭州民政”微信公众号预约指南
01
进入“杭州民政”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菜单栏“民政服务”—“婚登预约”;
02
点击“开始预约”并选择您要办理的业务和办理人身份(“跨省通办”仅可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
03
根据系统提示选择婚姻登记机关和登记日期等信息。
如您还有其他疑问
可以拨打婚姻登记处的电话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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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婚姻登记机关一览表
撰稿:事务处
编辑:方沁薇、冯玉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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