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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其洪:什么是移民现象学 | 社会科学报

2016-10-02 黄其洪 社会科学报

社科报 前沿

原题:什么是移民现象学

作者:西南大学西方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研究所教授   黄其洪

◤移民现象学是2012年之后在美国出现的现象学研究的一个新分支。

“移民现象学”,顾名思义,就是以现象学的方法来研究移民问题。移民问题是一个很大的问题群,可以从不同的学科和不同的方法去研究。



民现象学独特的对象

移民现象学把自身限定得很明确,从学科的角度看,它是属于哲学的研究,因而不是实证的研究。既然如此,它不是建立在经验观察和形式逻辑推理的基础上,所得出的结论也不是一些具体的经验的操作性结论,而是一种形式化的具有普遍性的结论,一些关于意义和价值的结论,一些具有先验化倾向的结论。移民现象学也不是一般的哲学研究,而是现象学的研究,既然如此,它必然带有现象学方法的特征,这种方法决定了有些内容是不能纳入到这个研究领域的,只有那些可以采用现象学方法来研究的对象,才可能成为移民现象学的研究对象。


既然如此,要弄清楚移民现象学的对象,首先需要搞清楚现象学的方法具有怎样的独特性。在西方哲学史上,有四种研究方法是比较典型的:首先出现的是诗化哲学的方法,哲学和诗歌结为一体,不是建立在严格的概念界定基础上的逻辑推导,而是以诗歌的语言独断地言说哲学命题。从苏格拉底开始,追求普遍定义和严格的概念分析逐渐出现,到了亚里士多德的时候,形式逻辑特别是演绎逻辑成熟了,从此西方哲学踏上了概念哲学的道路。概念、判断、推论成为概念哲学的基本形式,这样的概念哲学虽然具有普遍性和可传递性,但是在直观性和体验性方面相对较弱。第三种哲学的工作方式为分析哲学,通过形式逻辑的还原和经验证实或证伪的方式对哲学命题进行语义分析,以此来澄清哲学概念或者命题的意义,命题的清晰性和可验证性是分析哲学的目标,这以罗素、维特根斯坦、波普尔等人为代表。但是,在终极的意义上来看,分析哲学只是一种哲学的准备,而非真正的哲学建构或者批判。现象学与这三种哲学工作方式都不同。现象学追求意识的明证性和概念的清晰性,这与诗化哲学不同;现象学追寻哲学概念产生的前提,思索前概念和前判断的领域,力图明证性地说明哲学概念和判断的内在意识基础,活动的基础和对象的基础,因而与概念哲学也不同;现象学采用的是先验还原和本质直观的方式,这与分析哲学的形式逻辑还原和感性直观明显不同。


移民现象学方法的独特性决定了它的对象的独特性。移民现象学研究的主要问题是:从新移民这一边来看,移民面对陌生的世界和陌生的他人,他的自我意识是如何重建的?文化他者的他性是如何在在移民的意识中被呈现的?文化他者是如何在移民的意识中建构起来的?新的空间定位是如何发生的?新的时间感是如何建构起来的?原有文化的自我定位与新的自我定位之间是什么关系?文化观念的冲突在移民意识内部是如何发生的?移民如何在意识中化解这种冲突,并形成新的自我意识?从原住民的这一边来看,如何明证性地建构起一个文化他者的形象?如何理解文化他者的价值观、人生观和行为模式?如何合理地形成与他者的同情和共感?如何对一个文化他者形成友爱的意向?与文化他者进行有效地沟通是如何可能的?信仰和宗教的对话何以可能?如何在吸纳新的文化元素的同时保持原有文化的自我延续?如何由“我”的意识与文化他者一起上升为“我们”的意识?等等,这些问题都可以而且应该以一种现象学的方式来回答。直到目前,这些问题中绝大多数都没有被现象学加以回答,即使有些问题已经开始展开,但还有待深入,因此,移民现象学是一片大有可为的广阔的理论天地。


民现象学的定位

从不同的理论视角看移民现象学会产生不同的定位,为了便于大家对这个陌生的领域进行理论定位,我在下文采用几种典型的视角加以分析。


首先,从现象学内部来看,移民现象学属于应用现象学,而不是纯粹现象学。按照胡塞尔的看法,现象学可以分为纯粹现象学和应用现象学。纯粹现象学考察的是先验自我如何被构造,先验自我的意向活动如何发生,先验对象如何被构造等问题。应用现象学是与空间和历史有关的领域,因而感性材料和杂质参与了这种现象学反思活动,这种现象学已经不再纯粹,但是却可以和现象世界相关联,是对现象世界的构造机能和意识活动的明证性反思。纯粹现象学的优点在于纯粹,但是缺少生产性格;应用现象学不纯粹却具有一定的生产性,它可以发现经验中没有出现的别的可能性。因为移民现象学不专注于先验自我的构造、先验自我活动的形式反思以及先验对象的普遍形式等内容,因此,它不是胡塞尔意义上的纯粹现象学,不是“第一哲学”。同时,移民现象学也不是对一般的空间感性对象的意识分析,因而也不是胡塞尔意义上的“第二哲学”。在移民现象学中有一种存在设定,即文化异质性设定,因而它是对特殊形式的空间和感性材料的意识分析,我们可以顺着胡塞尔的思路,把移民现象学叫做“第三哲学”,它是和政治现象学、经济现象学、建筑现象学、法律现象学等属于同一个层次的应用现象学。


其次,从理论哲学与实践哲学的区分来看,一方面移民现象学的目的不是为了达到对先验自我、先验意识活动和先验对象的理论把握,从而只是对这些活动进行意识明证性的说明,如果是这样,它只是一种“理解世界”的哲学,而且将具有绝对的普遍性。它的目的真正在于能够寻找到新移民对文化他者和陌生世界的意识构造,寻找到新移民形成新的自我意识的意识机能,寻找到重构新移民的生活世界的机制,通过这种反思性的寻找,使新移民与文化他者、陌生世界之间形成一种和谐的关系,这里面离不开同感、同情和换位思考等意识形式。另一方面,在移民现象学的意识反思中,原住民的内在意识也不是停留在自身之中的,而是不断地指向自身外部,指向自身外部的文化他者,力图在自身与文化他者之间形成新的世界共同体。所以,在移民现象学两个不同向度的反思中,意识反思的活动和意向对象都具有经验性,都是暂时的、局部的,不是一次性完结的。其最后的目的在于实现文化他者之间的和谐关系,这种和谐关系不能只停留在理论和意识内部,必须深入到意志和情绪的领域,因而它要达致实践的领域,不仅要改造经验的文化他者的自我,而且要改造一个陌生的充满冲突的世界,因而是一种“改造世界”的哲学。


最后,按其活动领域来划分,移民现象学已经不再停留于主体性的领域,也不再停留于一般的主体间的领域,而是深入到文化间性领域,是一种关于文化间性的意识反思。主体性的领域无法克服唯我论的陷阱,即使宣称是先验自我,也难以切中意识之外的对象自身,这就是康德理论哲学和胡塞尔前主体间性哲学的困境。胡塞尔大约是在1925年之后意识到这个问题,开始探讨主体间性问题,其目的就在于摆脱唯我论的纠缠,避免“物自体”对意识的普遍性和客观性构成的挑战。经过近十年的探索,胡塞尔终于在《欧洲科学的危机与超验论的现象学》中较为系统地提出了生活世界理论和主体间性理论。海德格尔也在1927年的《存在与时间》中实现了这种转向,舍勒和梅洛·庞蒂也在自己的哲学中实现了这种转折。可以说,从1925年到1955年,是现象学和哲学从主体性哲学向主体间性哲学突破的关键时期。此后,这一哲学成就维持了一段时间的风光,但是,到了上世纪80年代之后,一方面是主体间性哲学范式自身的理论效力已经释放完毕,其理论困境日趋明显;另一方面,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全球性的文化冲突与对话,全球性的移民问题使文化间性所带来的哲学问题得以凸显,无论是理论和现实都迫切需要哲学获得进一步突破。德里达、利奥塔、伽达里、列维纳斯、麦克林等人从那时起开始了对文化间性问题的讨论,这是移民现象学出现的直接背景。文化间性与主体间性最大的区别在于,在文化间性中那个他者是文化他者,而不是同一个文化内的他者,因此,这个他者与自我之间很难形成简单的先验的同一性,异质性和多元性的文化他者逼迫自我只能通过改变自身,以一种间接性的方式与文化他者一道形成某种暂时的经验的同一性,而不是绝对的先验的同一性。形成这种暂时的经验的同一性的方式也不能只是意识内的本质直观方式,而必须来到意识之外,在行动中对话与协商,倾听与谅解。(原载于社科报总152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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