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 诗词好坏,成于生态环境,哪怕新诗旧体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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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素来有“诗国”之称,其诗史已有三千多年,可这三千多年的诗史,截至清末,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平静的。从四言到五言到七言,再到律诗绝句,再到词曲,形式虽有变化,却并未因形式的演变而引起什么纷争。待到晚清黄遵宪发起“诗界革命”,似乎闹出些动静,但由于其只“革其精神,非革其形式”(梁启超),闹得并不是很大,亦没闹出几首值得称道的诗来,所以很快便销声敛迹了。倒是始于1915年的新文化运动,在诗界引起的轰动颇大,一百多年来不仅余波未平,还时不时地出现一些小高潮。这里既有“新诗”与“旧体诗”的争论,也有新诗内部的纷争,煞是引人注目。自胡适的《尝试集》印行,尤其是郭沫若的《女神》问世,新诗确乎是以一种狂飚突进的姿态,为自由精神呐喊,为白话文运动开路,这一历史功绩怕是谁也不好否认。
原文:《诗的好坏在于诗的本身》
作者:青岛理工大学教授 柳士同
如此论诗,未免有些武断了
不过,尽管新诗轰动一时,大有一统天下之势,可写旧体诗的仍然大有人在。新文化运动的旗手鲁迅先生写的诗基本上都是旧体,就连以《女神》问鼎诗坛的郭沫若,后来不也动不动就来首旧体诗词吗?如今虽然大部分设有诗歌栏目的文学期刊,也都是以刊登新诗为主,但写旧体诗的人依旧绵延不绝。近年来似乎还越来越多,尤其为许多离退休的老人所喜爱;且有各种公开发行,抑或自行印刷的报刊和诗集面世。只是没见什么有影响的诗作,旧体诗终也难成气候。可尽管不成气候,推崇旧体诗的人对新诗的批评却仍在继续,有的甚至借“复兴”古典诗词之名,试图否定百年新诗史,断言百年新诗是“失败”的。比如,有些人就一味强调诗的“音乐性”,认为诗是可以唱的,这是诗之为诗的本质特征。因为古典诗词具有很强音乐性,是可以唱的,新诗则做不到;所以旧体诗才叫诗,新诗则几乎失去了诗的特征,不能称其为诗了。如此论诗,未免有些武断了。凭什么说诗的本质特征是“音乐性”呢?凭什么说诗必须是能“唱”的呢?追溯到远古,文字尚未出现抑或尚未成熟之时,诗的确只有通过吟唱才能流传,才便于记忆。即使《荷马史诗》那种大部头的巨著,也得靠诗人荷马一句句唱出来,才得以流传后世。可我们就因此而断言,史诗都是可以唱的,不能唱的史诗根本就不是诗?据说孔子能唱“诗三百”,可汉代的“古诗十九首”有人唱过么?可见,大约从五言诗开始,诗就不再是只为歌唱而写了。
如果诗的本质特征是音乐性,那听音乐即可,何必读诗呢?诗毕竟不是音乐,古典诗词的所谓“唱”,不过是吟诵的一种形式。古人诵读散文同样有腔有调,莫非散文也具有音乐性了?况且古人的吟诵基本上是一个腔调,与诗词的内容并无多少关联。“词牌”更是固定的腔调,一开始词牌与词的内容还多少相符,之后便与内容渐行渐远,以致完全不搭界,后人也没人再按词牌的原调歌唱了。所谓诗的音乐性实际上指的是诗的韵律和节奏,是指诗读起来是否琅琅上口,是否给人一种抑扬顿挫起伏跌宕的美感。汉语诗的韵律,是由汉字的韵母和声调来决定的。凡汉字都有声调,现代汉语有“阴平、阳平、上声、去声”,古代汉语亦有“平上去入”,一旦平仄按一定的节奏交错起来读,自然就有韵律感了。至于韵律是否美,则由诗句本身来决定,与诗是旧体还是新体关系不大。因此,片面地强调诗的音乐性,未免有些舍本逐末,实乃皮毛之见。实际上,许多新诗诵读起来,往往比旧体诗更具节奏感和韵律感,也更适于表达更丰富更复杂的感情。可见,新诗朗诵起来同样能体现其“音乐美”;听众从中获得的美感,丝毫不比听旧体诗词的朗诵逊色。
关键是营造一个良好的诗歌生态环境
由于古典诗词的格律已形成一个固定的模式,久而久之,这一模式必然会束缚诗人的手脚乃至思想。语言的发展、语音的变化,早已使人们很难按既定的格律写作。古代汉语是以单音节词为主,现代汉语是以双音节词为主,尤其是大量的外来词都是双音节乃至多音节的。外来词所指均为中国20世纪以前未曾有过的现代概念,如此一来,“五言”“七言”显然不够用,以旧体诗来表达现代人的思想与情感难免就会捉襟见肘,勉为其难。同时,就以“韵律”而言,现代人写旧体诗,合乎格律的实在不多,内容也往往流于浅薄。我们如果对此做更深入的探讨的话,就会发现,新诗的诞生不仅仅是为了摆脱“格律”的束缚,更重要的是为了冲出思想的牢笼。百年前,正是新诗启动的白话文运动,高举起思想解放的大旗;四十年前,又是新诗的“朦胧诗”派,启动了新时期的思想解放。所以,新诗不仅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而且在中国现代思想史上,其开拓作用都是功不可没的。
中国古代诗歌从“诗经”“楚辞”到“唐诗”“宋词”,的确有过几度辉煌,成为中国文化遗产中最灿烂夺目的一部份。可它们都分别经历了数百年的创造和积累,新诗的历史仅有百年,而在这百年之中,其发展可以说是举步维艰,命运多舛。古时,历代朝野都比较看重诗,虽有文字狱,还出过“乌台诗案”,但那多关乎诗的内容,在形式上被指斥为“犯上作乱”的似乎还没有过。可近百年来的新诗,不仅在内容上,即使在形式上,也时常受到各种干扰。比如,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就有人指责“朦胧诗”是“精神污染”;还振振有词地说,“朦胧诗”看不懂,看不懂就是“精神污染”——真不明白,你既然看不懂,它又如何污染你呢?待到上个世纪的九十年代,当炒作蔚然成风时,诗人们也不甘寂寞了。既然商品可以通过炒作而成名,而诗和诗人怎么就不能通过炒作而成名,而畅销了呢?如果说1986年的诗歌大潮还带有某种实验和探索性质,其中亦不乏佳作的话,之后的“梨花体”“羊羔体”以及“口水诗”“下半身写作”等等,就实在有损诗品了。在这个浮躁喧嚣的时代,诗人似乎不弄出点怪动静来,就不会有人注意你。社会上的不良风气,诗坛也难以幸免,有些明明是糟烂不堪的诗作,可它们不仅能获得各种奖,还能赢得某些著名诗评家的赞扬,再加上媒体的鼓噪,这就不能不使新诗的创作愈发混乱了。
诗的好坏在于诗的本身,也就是说关键是营造一个良好的诗歌生态环境,并创作出真正的好诗来。至于新体还是旧体,选择的自由全在诗人自己。认为哪种形式好,以自己创作的诗为证。比如,杨宪益、邵燕祥诸公,晚年都写了不少旧体诗,只是所写多为讽喻诗,虽然诗人自己谦称为“打油”,其入木三分的批判力度,却非他人所及。旧体诗的局限性是显而易见的,谁喜欢写尽可写,尤其是老年人,自娱自乐颐养天年,倒也未尝不可,但要以此为诗坛“正宗”,那就大错特错了。回顾百年来新诗的发展以及语言的变化,窃以为,就反映现代社会波澜壮阔的生活、表达现代人复杂而又微妙的思想感情而言,新诗写起来分明要比旧体更为得心应手,也有着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文章原载于社会科学报第1600期第6版,转载请注明出处,文中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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