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寻根:从民心到人性…… | 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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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寻根
公元前11世纪,西周灭商。王国维说,殷周之际的革命,是一次最为深刻的革命。核心价值观,从商朝的“率民以事神”的神化统治,转型为自西周以来以民为本的圣人政治,这才是王国维先生所说的革命深刻处,以圣化取代神化,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基本定型。随着下克上的社会动荡,春秋人愈发追求圣化的德政秩序。《左传》以孔子的《春秋》为本,纪年从鲁隐公元年开始,是了解春秋时代观念转型的主要史料依据。
原文 :《春秋人的观念转型》
作者 | 南开大学 李冬君
图片 | 网络
从民心到人性
春秋人开始关注“人性”,萌发于“民本主义”,当时各国间的战争是催化剂。
在人性论诞生之前,春秋诸子将民本主义推向极致,主要表现在他们对民、神关系的评价和取舍上。桓公六年,楚国军队入侵身边小国隋,就是那个喜欢听青铜编钟的曾侯乙的隋国。季梁对隋侯说:
“夫民,神之主也。是以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典型的民本主义,在民神关系上,以民为主,渊源虽来自西周初年“天听自我民听”,而如此鲜明地表达出来,则是春秋人的精神。抉择于祀神与修政之间,春秋人毫不含糊,首先修政!据说,隋侯听了大夫季梁的话,“惧而修政,楚不敢伐。”
这不是季梁一个人的思想,而是一种时代精神。还有比他更激进的,庄公三十二年,有一位虢国人史嚣就说:“国将兴,听于民;将亡,听于神。”
在民与君的关系上,民的地位,也被置于君之上。
僖公五年,邾文公卜迁于绎地,巫史解读占卜说:“利于民而不利于君。”邾子立刻争辩说:“苟利于民,孤之利也。天生民而树之君,以利之也。民之利矣,孤必与焉。”决定搬迁。
不过,对于民心,春秋人还是很困惑的,因为民心复杂多样,很难捕捉。民心多岐路,君随之有时而亡羊,站在十字路口上左看右看,众口难调,不知所踪。昭公四年,郑国子产作丘赋,国人骂之,子宽担心,说:“政不率法,而制于心;民各有心,何上之有?”正是对于“民各有心”的担忧,于是,人性问题被提了出来,人心多变,而人性相对稳定。
人心叵测的背后,有没有相对稳定的人本性?如何从人的本性里抽离共性?《国语·周语》里,最早提出了人性一说。周卿单襄公说:“夫人性,陵上者也,不可盖也。”晏子有一句话是对这一句最好的解释:昭公十年,晏子说,凡有血气,皆有争心,“不可盖也”,是不能压制,这就是人性。
人性可化,但不能高压,要以“义”来引导人的好利之性,这样就对人性提出了政治伦理要求,而圣化,就是从这一要求出发来“化性”的,约束人性。不过,这可不是以契约规则规范人性,而是以道德改造人性。出发点不同,前者是尊重保护人性,后者是改造人性以适应统治。人性是继民心之后,为统治者治理人民的抓手。
人性与民心,如赫拉克利特所说“一是一切”,“一切是一”。人性是“一”,民心是“一切”,只要抓住人性,民心也就搞定了。
从有德到有道
德”,在西周政教中居于核心地位。
相对于殷王是神的化身而言,周天子则因“德”才有了天命的合法性保护。
然而到了周天子式微的春秋时代,“德”也开始游离于王权之外了,它不再是天子独有、圣人独占的美政美德,德在摄取了新的伦理要素之后获得了普遍性,下移至社会,人们开始用“德”提升自我,普通的生命个体也来分享“德”的不朽。
襄公二十四年,范宣子问穆叔什么是“不朽”,穆叔回答说: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这才是不朽。
穆叔高扬了不朽的精神性、事业性和思想性,认为这三方面的成就,才具有永恒的价值。而“德”在这“三不朽”中,具有最高价值。
判断有德与无德的权威尺度是什么?春秋中期以后,人们又认识到,是否有德要接受天道的检验。天道以其客观性可以成为普遍的法则,天道是一种超越“德”之上的强大力量,道才是一个永恒的法度,道对德的超越,是春秋人对周文化的整体提升。
如果说礼是制度性权威,德是伦理性权威,那么道就是带有真理色彩的必然性权威。
昭公三十二年,赵简子问,为什么鲁国季氏赶走了国君,而人民会服从他?史默就用天道来回答,说国家无常,君臣无常,得道者居之,天道是恒常的。
《国语·越语》引范蠡言:“天道盈而不溢,盛而不骄,劳而不矜其功。”所言本属于德,以道言之,也合情理,道可以兼德,而德却无法取代道。德是主观的,可以因人而异,亦可因时代不同而异。
道为最高本体,为客观普遍法则,与之相匹配的主体,是圣人,圣人与天道合为一体,掌握诠释天道的话语权,有一种理性的尊严。王朝更迭不已,而由人类理性确立的道,却成为人类制约人性的普遍法则。
无论多么厚颜无耻的年代,“天道”总是以其独特的方式诠释着人类正义的理性,这是春秋诸子的一大贡献,虽然天道时常为权力者绑架。
从礼仪到礼义
春秋“礼崩乐坏”,似为古今学者共识,皆以周天子“共主衰微,王命不行”为礼制崩坏的表现。如果抛开周朝的礼来看礼,就会发现春秋时期有一种新礼兴起。
周天子衰落时,礼却成为诸侯各自为政的“国际准则”,并沿着两个路径发展下去,一是仪式化的礼仪,一是道德化的礼义。
原来旧的规范性的礼,上升为普遍法则,人们开始强调礼的精神功能,其结果使理性思维的自由能量得到空前释放,思想获得意外收获。
昭公五年记载:鲁侯去晋国,一路上,全无失礼之处。晋侯对女叔齐说:鲁侯很懂礼吧?女叔齐回答:鲁侯哪里懂礼!晋侯问:为什么要这样说呢?他的行为都合于礼呀!答曰:那是仪呀,不是礼。女叔齐的礼仪之辨,扬弃了仪,他要将时代的正义精神之“义”注入礼。赵简子问子大叔,与人交往怎样行礼,子大叔回答说,你说的那些都是仪,不是礼。问:那么什么是礼?对答:天之经,地之义,民之行。
天经地义,具有自然法性质,从自然法里引申民法,就是礼。礼因此而为“普遍原则”,而拥有“博施于众”的实践理性。当贵族特权之礼溃败于无常时,普适之礼反而上升为时代的精神秩序那就是“义”。
春秋人对“义”的解释更为精彩,他们将“义”注入礼,使礼新生。更加强调礼带给世俗的秩序意义:“君令臣共,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妇听,礼也。”
他们尤其强调礼作为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国语·周语》谈到晋文公必霸时说:“晋侯其能礼矣”,“成礼义,德之则也。则德以导诸侯,诸侯必归之。”礼在国际关系中的仲裁作用,主要基于王权的德政原则,但民意也很重要,在霸政之下,民心所向是礼的一个重要指标。
国际制裁常常受民意的引导,君无道于其民,诸侯共讨而执之。如楚王,他听说蛮氏动乱和蛮子没有信用,于是派兵杀之,占领蛮氏,然后复立蛮氏的儿子,世人以此为“礼也”。《左传》里记载的此类事情甚多。
春秋时代,人的观念转变,有一种理性的秩序力,但道德所能给予权力的制约毕竟是柔软的、偶然的。
文章原载于社会科学报第1620期第8版,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文中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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