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地学法、用法,农民才能成为社会的主人 | 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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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只有通过不断地运用法律,提升权利意识、法律意识和自治能力,才能真正地成长为社会的主人。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对于在乡村治理中处于基础地位的自治而言,必须以法治为基准,必须要在法治的框架下进行。离开了法治的自治,既不可能也不必要。
原文 :《乡村振兴 法治不能缺位》
作者 |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赵树坤
图片 | 网络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特别指出“乡村振兴战略”。随即,2018年2月4日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了全面部署。
乡村振兴是我国的国体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性质决定了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必须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改革开放以来,工业化、城镇化深刻地改变着乡村的社会结构,农民在国家建设中扮演的角色和介入方式也都在发生着变化。与此同时,乡村的衰落也是不争的事实。人类历史经验表明,现代化绝不是城市吞没农村,产业工人替代农民职业。必须遏止乡村的衰落,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这是符合社会主义根本属性的。
乡村振兴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矛盾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最大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集中在乡村,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农民整体不富裕。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空巢”“留守”“贫困”“凋敝”等问题就没办法解决。只有着力解决农产品供需、农业供给质量、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环境、农村党建等各个方面的诸多基本问题,才能真正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到本世纪中叶,把国家建设成为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工欲善其身,必先利其器。乡村振兴,法治不能缺位。
第一,现代法治是由一系列严守明确性、稳定性、程序性的制度、规则所构成的内部和谐统一的逻辑整体。乡村振兴作为一种战略,是在深刻透视我国农村农业严峻问题基础上提出来的长远规划,要确保其目标、原则、措施等不因一时一事,不因个别领导人的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必须依赖法律制度化。
例如,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十九大报告中强调“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然而,第二轮承包到期后要不要调整承包地?如果不调地,如何保障二轮承包时那些因为需缴纳农业税而放弃了承包地的农民的权益?如果到期调地,花费巨大代价进行的土地确权成果、成效如何维持?
在乡村振兴中,像这样的不得不面对的关键性问题,必须按照现代法的精神,依托民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国务院的行政法规等进行细致的制度设计,才能真正保障农村土地改革有法可依,于法有据,成效可持续。
第二,现代法治是立足于本国国情、国事的理性表达。社会主义法治不仅是良法,而且是善治。马克思说“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做是一个自然科学家,他不是在制造法律,更不是在发明法律,而仅仅是在表述法律。”法律不是少数立法精英在象牙塔里闭门造车的结果,而应该以社会为基础,着力反映民情民意。“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不观时俗,不察国本,则其法立而民乱,事剧而功寡。”
在乡村振兴战略中,要树立“活法”的理念,纸面上的法与行动中的法两者都不可偏废。既引导群众通过法律程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也重视乡规民约、乡土民情,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寻求理性法与民间法之间的最大公约数。要注重法治与德治两手抓,一方面“以法治承载道德理念”,另一方面“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既要注重现代法治观念启蒙、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训练;也要挖掘传统文化资源、发扬优秀人文精神,注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
第三,现代法治以约束公权力,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为核心基石。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享有法定的权利和自由。改革开放以来,广大农村地区农民群体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卓著,但其平等的法律权利却没有得到完整、切实的保障。农村耕地流失严重、基础设施薄弱、集体产权界限不明、规模经济发展欠缺、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农民精神生活单一,导致幸福感、获得感非常薄弱。乡村振兴,必须不断创新法律体制机制,加大法律的实施力度,监督权力运行,保障农民基本权利落实。
与此同时,农民只有通过不断地运用法律,提升权利意识、法律意识和自治能力,才能真正地成长为社会的主人。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对于在乡村治理中处于基础地位的自治而言,必须以法治为基准,必须要在法治的框架下进行。离开了法治的自治,既不可能也不必要。
文章原载于社会科学报第1626期第3版,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文中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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