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 长三角社会治理一体化最大的困惑:行政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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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社会治理一体化最大的困惑是行政壁垒的存在,根本原因在于部门间利益平衡及旧有职责边界的限制,促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不仅需要理念更新,同时需要规划、制度、组织和技术的协同跟进。
原文 :《打破行政壁垒,实现长三角社会治理一体化》
作者 | 中共上海市青浦区委党校博士 高淑桂 中共上海市青浦区委政法委综治室副主任 周依尔
图片 | 网络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的开局之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新时期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作为走在经济社会发展前沿的长三角地区,在社会总体稳定的同时,也面临一体化进程中更为复杂的社会治理环境。
社会治理壁垒的实质
长三角地区有江浙沪皖四条区划边界,以及众多县界、区界,虽然中央提出了一体化发展,但制约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行政壁垒依然存在,其实质,主观来讲,是各行政主体的价值取向不同,客观来说,各行政主体有不同的职责边界,这些职责边界和一体化的共同目标发生了冲突。
从价值取向来看,存在不同行政主体的利益博弈。长三角一体化,不同行政主体之间既有一致的利益,比如可以有效应对各类跨区域的不稳定因素;也有利益的冲突,比如,会增加协调成本和管理成本等,如果出现利益冲突,各区划政府作为当地公民权利的代表,会出现保护自己利益的行为。
从根本性质来讲,是各行政主体的职责边界和一体化共同目标发生了冲突。长三角区域分布着多层次的行政部门,每个部门的工作职责和目标各不相同,对每一部门而言,又有核心目标和边缘目标之分,核心目标和部门主要职责紧密相关,边缘目标则和部门的辅助职能相对。通常,边缘目标由于受到获取信息不畅、技术存在差异等客观条件的影响,在完成过程中会遇到更多的障碍。长三角一体化内在地要求各职能部门对核心目标和边缘目标一视同仁,原因在于,一体化的应有之义是各要素之间的普遍联系和相互影响,各部门之间既有分工又有协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是一个有机统一的系统整体。对一个部门来说,边缘目标实现不了,有时候会影响核心目标的实现。既然边缘目标的实现程度和职责边界有关,那么,打破旧有的职责边界,在一体化的共同目标指导下进行科学的分工合作,就成为长三角社会治理一体化发展的内在要求,那么,从哪些方面引领价值取向,打破旧有职责边界呢?
实现长三角社会治理一体化的有效路径
长三角社会治理一体化,可从理念协同、规划契合、机制完善、组织健全和技术突破五个层面来探索其实现的有效路径。
第一,理念协同。理念是行动的先导,要破除长三角社会治理一体化所存在的壁垒,要牢固树立系统思维。长三角一体化的社会治理是一个有机联系的系统,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牢固树立大社会观、大治理观,观大局、谋大势,做到“开明睿智,大气谦和”,打造全区域参与的开放治理体系。
第二,规划契合。打造长三角社会治理一体化格局,需要开展跨区域社会治理战略协同研究,强化江浙沪皖之间的交流合作,制定三省一市联合行动计划和协同发展战略。特别是加强重点区域发展规划研究,比如,青浦、昆山、吴江、嘉善这些处于交界区域的规划对接,以有效推动跨区域联防联治。
第三,机制完善。一是建立健全长三角一体化社会治理联动机制和情报线索转递核查机制。加强区域、部门及街镇不同层级的警务合作,完善三省一市交界处的卡口建设,协同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探索互相开放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对跨区域矛盾开展联合调解处。二是建立应急管理合作机制。畅通不同区域间突发事件联络渠道,强化区域间的突发事件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切实推进联防联治。三是加强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执法和专项合作。探索建立四地联席工作会议,积极落实信息互通、服务互动,促进长三角地区市场主体准入条件、标准、程序和服务措施等规范统一。
第四,组织健全。一是加强党对社会治理的领导核心作用。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着力点,健全完善全区域统筹、多方面联动、各领域融合的党建工作格局,创新发展与新的时代坐标相适应的高质量党建工作,为创新长三角一体化社会治理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二是全面搭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成跨区域的司法行政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内含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法治宣传、人民调解、信息公开、行政许可、信访投诉等窗口服务。三是发挥多元主体作用,加大三省一市交界处社会组织的培育力度,优化社会组织评估办法和工作机制,引导社会组织完善内部管理,推进基层协商民主,推动多元主体积极主动融入社区治理全过程。
第五,技术突破。统筹推进微信矩阵等新媒体在社会治理领域的应用,搭建集合程度较高,涵盖服务范围较广的政务矩阵。同时,加快社会治理智能化步伐,继续深化“雪亮工程”,从智慧公安、智慧交通、智慧安防社区等方面入手,有序推进长三角区域智能安防体系建设,探索将以公安、城管、网格、司法、房管、市场监管等条线管理系统统一纳入区域平台,融合联动,重新核定管理边界,形成功能叠加、便捷高效的长三角区域网格化管理体系。
综上所述,长三角社会治理一体化最大的困惑是行政壁垒的存在,根本原因在于部门间利益平衡及旧有职责边界的限制,促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不仅需要理念更新,同时需要规划、制度、组织和技术的协同跟进。
文章原载于社会科学报第1636期第3版,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文中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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