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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丰台和顺义幼升小、小升初政策出炉!“二手房”房主子女也可通过多校划片派位入学

2017-04-26 学习公社

最近几天,家长们是盼星星盼望亮,盼着各区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的发布。这不,今天就盼来了丰台和顺义两区的2017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意见。其他区的家长们也不要着急,学姐为了孩子们拼了,一个也不会漏下,第一时间推送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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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2017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入学条件及要求


凡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丰台区户籍或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在丰台区(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均须在《丰台区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表》规定时间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具有本市户籍的本区小学毕业生,应当按照规定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持有区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等证明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本市户籍对待。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须经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到区教委确定的学校就读。



相关政策及规定


1.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确定单一对应学校或入学片区。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从2017年起,对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地址、就读学校实施记录管理。2017年9月1日起,逐步实行购置“二手房”的房主子女通过多校划片派位方式入学。


2.凡属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相关规定,由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3.经市教委批准的可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的学校原则上面向本区招收特长生。特长生招生项目和数量要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方向倾斜。2017年招收特长生比例控制在初中招生总人数的4%以内。


4.民办学校、寄宿学校等其他入学根据市教委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本区具体入学方案。


5.符合回其他区就读条件的本区小学毕业生,须按照市教委的要求完成申请、审核、登记手续。


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本市其他区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回丰台区就读初中的,需具有丰台区户籍或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在丰台区(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


6.加大统筹力度,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范围,让更多的适龄儿童少年享有接受优质教育的机会。



入学方式


全市使用统一的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将每一个学生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


就近入学


就近入学采用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学校在接收完成单校划片入学的儿童少年后,剩余的招生计划根据儿童少年填报的多校划片志愿由计算机随机分配,确定入学学校。


1.小学入学

本市户籍、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和父母自有住房(以《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为准)的非本市户籍儿童,在规定时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领,持全家户口簿、家庭实际居住地有关证明、《信息采集表》,到区教委划定的学校审核入学信息。


(1)单校划片

符合学校单校划片入学条件的儿童,可选择对应学校直接入学。


(2)多校划片

符合学校单校划片入学条件,但未选择单校划片入学的儿童,可选择多校划片派位入学。


未确定单一对应学校(含本区集体户口按户籍地入学)的儿童,参加多校划片派位入学。


其他非本市户籍儿童,按照区教委已经划定的小学入学片区上网填报志愿,参加多校划片派位入学。


2.初中入学


(1)单校划片

符合学校单校划片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选择小学初中对口直升的方式入学。


(2)多校划片

多校划片分为一般初中校和全部初中校派位两个序列,优先分配一般初中校序列。

符合学校单校划片入学条件,但未选择单校划片入学的小学毕业生,可选择多校划片派位入学。


未确定单一对应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参加多校划片派位入学。


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小学入学后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在区内变更,变更后的居住地不在原初中入学片区的,可申请到现居住片区入学。


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本市其他区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回丰台区就读初中时,按照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确定初中入学片区。



特长生入学


区教委统一组织特长生入学工作。


民办学校入学


民办学校按照工作方案在规定时间接收符合条件并自愿到该校学习的适龄儿童少年。


寄宿学校入学


经区教委批准的可招收寄宿学生的学校,按照工作方案在规定时间接收符合条件并自愿到该校寄宿学习的适龄儿童少年。


民办学校、寄宿学校入学学生名单需上报区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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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区2017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入学方式


小学入学方式


顺义区教委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探索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入学资格,特别是对实际居住的审核,重点对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进行核查,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按照北京市教委文件要求,凡符合入学条件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通过北京市小学入学服务系统,参加顺义区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然后,在规定时间内,持信息采集表、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等资料,随监护人到学校进行信息审核,办理登记入学手续,经顺义区教委审批后发放入学通知。


(1)城区小学入学

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领,持信息采集表、全家户口簿和房产证明等资料,到顺义区教委划定的服务区域内小学确认。各学校要按照顺义区教委划定的服务区域接收学生,优先接收房屋产权为父母的学生,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再接收房屋产权为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学生。


(2)农村地区小学入学

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领,持信息采集表、全家户口簿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小学确认。


(3)家庭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

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信息采集表、房产证明及全家户口簿等资料,到实际居住地小学确认。


2.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规定时间内,随监护人持在京就读证明、信息采集表及“五证”等资料到相应小学初验、确认,顺义区教委审批后发放入学通知。若学校接收有困难,将协调到有学位的学校。


初中入学方式


1.本市户籍学生入学


(1)城区初中入学

小学毕业生需提供在城区居住地的房产证明,学生与房屋产权人必须为直系亲属关系(直系亲属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顺义区教委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按相对就近原则分配学生入学。


(2)农村地区初中入学

依据农村中学的服务范围,分配小学毕业生到对应中学入学。


(3)户口或家庭住址变迁的小学毕业生跨区入学

凡需跨区入学的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到原就读小学申请办理,并于5月8日至12日到相关区教委办理跨区流动手续。


(4)艺术、体育、科技特长生的入学

经市教委批准的有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向社会公示特长生招生项目、区域范围和人数。顺义区教委体卫艺科负责组织特长生的专业测试,测试合格的特长生到相关学校入学。各招生校于5月13日至5月23日完成特长生招生。


(5)公办寄宿学校、民办学校的初中入学

公办寄宿学校:在满足服务区域内学生入学的基础上,根据寄宿条件可接收部分服务区域外的寄宿学生,逐年减少寄宿制招生计划。


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制度,按招生计划,规范招收学生,于6月10日前完成跨区招生。


2.非本市户籍学生入学


(1)本区小学毕业的学生入学

有自购房的非本市户籍学生:按照自购房地址分配学生入学。


无自购房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城区小学毕业且在城区租房居住的学生,协调到有学位的学校;农村小学毕业或在农村居住的学生分配到对应中学入学。


(2)外省市小学毕业的学生入学

符合顺义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学生持在京就读证明、小学毕业证明及全国学籍号等资料到规定初中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3)凡属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相关规定由顺义区教委协调解决。

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4)对有能力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根据其残疾程度,安排其入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保证其完成义务教育。


特殊教育学校要按时做好新生入学工作。






顺义区政策解答

 Q  符合哪些条件可以在顺义区申请入读小学?


 A  凡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在顺义区申请入小学,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顺义区户籍;


2.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居住在顺义区(需提供适龄儿童监护人的房产证明);


3.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顺义区工作或者居住,需要在顺义区接受小学教育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务工就业证明、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以下简称“五证”)等相关材料,并通过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的审核。


 Q  符合哪些条件可以在顺义区申请入读初中?


 A  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申请在顺义区升入初中的,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顺义区学籍;


2.学籍不在顺义区,但户籍或实际居住地(需提供学生监护人的房产证明)在顺义区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


3.外省市小学毕业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顺义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顺义区接受初中教育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五证”等相关材料,并通过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的审核。


 Q  符合哪些条件可以按照本市户籍对待?


 A  下列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按照本市户籍对待:


持有顺义区人力社保部门开具的《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身份证明》、顺义区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顺义区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顺义区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开具的《子女关系证明信》及其父(或母)北京市常住户籍登记卡、北京市人力社保部门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等证明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本市户籍对待。



来源:丰台教育、“顺义教委”微信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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