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税碎念|企业享受疫情免税需注意,这样开票小心多缴税

Richmond 新商税咨询
2024-08-24

纳税人享受针对疫情所出的优惠政策时,请对照自查,注意是否开错发票,以免多缴税。

编辑|Jasmine

审核|Stephy


今年疫情期间,国家为了扶持企业,连续出台了多项利好政策,包括免个税、免增值税,还有免征社保、减半医保等等。


最近有企业咨询,他们公司是一家酒店,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住宿和餐饮业务,在疫情期间享受免税政策,他们就开了一些免税发票,但部分出差的客户要求专票,他们又开了一些专票。近期接到税管员通知,让他们酒店把开的住宿免税发票全部补交税款,不得享受免税。


这到底是什么情况呢?既开免税发票又开专票,那么开具的免税发票都要补税吗?


关于这个问题,需要分三个部分讨论:

1、一般纳税人既开免税发票,又开专票,需要补税吗?

2、小规模纳税人既开免税发票,又开专票,需要补税吗?

3、疫情期间,哪些纳税人享受免税政策?




Part 01

一般纳税人既开免税发票,又开专票,需要补税吗?



根据《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对一般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在《关于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税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8号)中明确上述优惠政策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住宿和餐饮皆属于生活服务的范畴,那为什么该酒店却被税管员通知需要补税呢?税管员这样通知符合政策吗?


税务总局在《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第十一期)》中,关于此类问题给过明确的回复。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免(减)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依照规定缴纳增值税。


所以,该公司住宿业务既享受免税业务,又开具专票,是不符合规定的。一般纳税人如果选择免税,就不能开具带税率的专票。该公司开具了专票,就视同于整个住宿业放弃了免税政策。


税管员通知该公司今年开具的住宿费免税发票全部补缴,是没有问题的。



但为什么该公司餐饮业务开具的免税发票却不需要补缴税款呢?


根据规定,餐饮业务开具的免税发票也是应该补缴税款的,但如果纳税人全部享受免税,相应的购买方不能抵扣进项税,则不利于业务的开展。


所以,针对此次疫情,税务总局在《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第六期)》中的答疑体现出:对于免税的管理相对宽松了,允许一般纳税人可以根据不同项目分别选择免税的享受。所以,餐饮服务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注:一般情况下,餐饮服务购买方基本无取得专票的意愿,建议享受免税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一般纳税人一经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能再申请免税、减税。


所以,一般纳税人既开免税发票,又开专票,需要补税吗?这个问题需要分两个方面回答:


(1)一般纳税人同一项业务对不同客户既开免税发票又开专票的,需要补缴税款。


注意,此处同一业务所开具的免税发票,应当全部补缴税款。


(2)一般纳税人部分业务既开免税发票又开专票的,不需要补缴税款。


注意,此处只是针对疫情期间免税政策,以后免税政策勿套用。




Part 02

小规模纳税人既开免税发票,又开专票,需要补税吗?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总局在《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第十期)》中,就有此问题的回复。



就这个答疑来看,对小规模纳税人的要求没那么严格,开专票的纳税,没开专票的可以享受免税,哪怕是同一个业务。


一般纳税人需要提交放弃免(减)税权声明,且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那么小规模纳税人放弃享受免税、减税是否需要提交声明?放弃免税、减税后再想享受有限制吗?税务总局在《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第十期)》中也有解答。



很显然,答疑中明确回复,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财税13号公告规定的减免税优惠,也可以选择放弃减免税。放弃享受减免税不需要提交声明,也不影响享受其他增值税优惠政策,并且放弃减免税后再想享受没有限制。



为什么小规模纳税人会被区别对待?


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不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直接以销售额乘以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也就是说小规模纳税人不存在用免税、征税项目间的进项税额调节问题。所以相较于一般纳税人而言,其在征免税管理、发票开具等方面,政策规定均相对宽松


主要表现为:小规模纳税人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逐笔选择是否适用减免增值税政策,给了小规模纳税人充分的自由选择权,以灵活应对市场需要。


具体到发票开具上,小规模纳税人可根据征免税政策和购买方要求,自行选择开具3%或1%征收率以及征收率栏标注为“免税”的发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要就该笔业务按照发票上对应的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未开具专用发票且符合减免增值税优惠政策条件的,可以享受相应减免税政策。


所以,小规模纳税人既开免税发票,又开专票,需要补税吗?答案是不需要。




Part 03

疫情期间,

哪些纳税人享受免税政策?


一般纳税人


以下五类实行免征增值税


1、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

2、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3、生活服务;

4、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

5、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


执行期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政策一


以下五类实行免征增值税:


1、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

2、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3、生活服务;

4、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

5、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


执行期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优惠政策二


湖北省:适用3%征收率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非湖北省:适用3%征收率的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税


执行期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综上所述,纳税人享受针对疫情所出的优惠政策时,请对照自查,注意是否开错发票,以免多缴税。


作为拥有近30年行业经验税务专家团队的专业财税机构,睿驰明雅将继续深耕财税专业领域,持续为大家分析国家法律、法规与税收之间的关系及影响,分享更多经验与心得。



睿驰明雅睿驰明雅管理咨询公司是一家专业的企业管理与税务策划机构,拥有多位长年任职世界500强企业高管及近30年行业经验的税务专家。为众多跨国集团、中资机构、企业主及高净值人士提供全方位的财税和全球资产配置、CRS跨境税务筹划、家族传承与跨境信托筹划等服务,捕捉最新动态,分享最新资讯。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新商税咨询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