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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要求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90%以上临床科室能提供中医药服务

2018-02-01 方碧陶 中国中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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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中医药局印发2018年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各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按照相关要求设置中医临床科室、中药房、中药煎药室,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

 

《实施方案》强调,各综合医院结合自身发展重点和优势专科(专病),制定不少于4个中医专科(专病)、不少于5种专科(专病)中药制剂的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门诊、病房等诊疗工作中能够开展中药饮片、中成药、针灸、推拿等不少于4种中医药服务,提高中医科室门诊率和中药处方比例,使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科室占全院临床科室的比例超过90%;制定并实施3个以上常见病和重点病种的中医药诊疗方案。同时,建立并完善中医临床科室与西医临床科室的会诊、转诊制度以及体现中医药特色的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使每个西医临床科室申请中医会诊次数每个月不少于6次,提高中医临床科室病床使用率和病房中医治疗率。

 

《实施方案》提出,各综合医院制定中医医疗质量控制措施与方法,加强中药质量的控制与监测,建立中医药服务工作的考核机制,加强中医药队伍建设等要求。使患者对中医药服务的满意度高于90%


文:中国中医药报记者方碧陶

编辑:朱蕗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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