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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昨日凌晨5点07分,杭州市上城区鲲鹏路蓝色钱江公寓2幢1单元1802发生火情。经过消防全力抢救,5时54分,现场火势得到控制;6时48分,现场火灾被扑灭。截至10点45分,被救出的四名伤者均抢救无效死亡。据了解,四名死者分别是女主人与三个孩子,孩子最小的6岁,最大的11岁。目前,起火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从这个事件中,小编为您普及一些法律常识和起火时应注意的事项,记住这些,或许在发生火灾时能救你一条命!


法律知识: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假如有人故意纵火,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十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立即报告主管公安机关通知具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公安机关刑侦部门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参加调查;涉嫌放火罪的,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应当依法立案侦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予以协助:

  (一)有人员死亡的火灾;

  (二)国家机关、广播电台、电视台、学校、医院、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文物保护单位、邮政和通信、交通枢纽等部门和单位发生的社会影响大的火灾;

  (三)具有放火嫌疑的火灾。


  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火灾事故调查过程中,涉嫌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立案侦查;涉嫌其他犯罪的,及时移送有关主管部门办理。


逃生技能:


  当你处于火灾现场,你该如何自救呢?看看下面的小知识,关键时刻能救你一条命!

高楼如何逃生

  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复兴中队消防战士朱百洪曾参与救援多达2000多次。


  他说,发生火灾时,最好能判断火源点,再判断先灭火还是逃生,“如果你不会救火,应第一时间逃生。”


  打个比方,如果涉及电起火,先关闭电闸,千万别用水去灭,会触电,要用灭火器救。


  厨房起火,可用湿毛巾、围裙、抹布将火源盖住等。


  怎么逃?朱百洪说,尽量往下跑。


  如果火或烟在所在楼层之上,尽量往下跑。


  “堵住了,就看你所在的是不是在建筑中间。例如跑到13层左右,因为云梯车可以救你。还不行,只能往上跑,等待救援。”


  “疏散时,逃生技巧也可以救命,嘴鼻要捂牢,身上要淋湿,带必要应急设备,例如手电筒、绳子等。”朱百洪说。


  另一位参与多次救援的消防员说,高楼火灾中致死,大部分情况下是吸入浓烟导致窒息。


  往下跑时,如果烟很大,尽量弯下腰匍匐前进,最好用毛巾、手帕捂住鼻子。


  如果往上跑,别走电梯,等待消防队救援,可以找个防烟楼梯间、卫生间等,把门关上,塞一点布或者毛巾,打开窗户挥动颜色鲜艳的毛巾或者其他信号物,消防员会第一时间看到。

这些消防知识关键时刻可以救你一命



综合:钱江晚报 浙江新闻频道 都市快报等

编辑:刘海滨 王佳茹 路双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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