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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丨华南理工、中山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5月20日截止报名

2018-04-30 自主招生指南

中山大学2018年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入探索多元化人才选拔机制,围绕学校“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的人才培养目标,我校2018年继续在广东省实施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改革试点工作,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一条选拔对象及报名条件

选拔综合素质全面、志存高远、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申请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AAB及以上;

二、在科技发明、文学创作、研究实践、才能禀赋、社会活动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

第二条招生计划和专业

计划数为300名,其中文科53名,理科247名。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附件。

第三条选拔程序


一、报名


(一)网上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无需邮寄纸质材料。考生在综合评价报名系统(http://bm.chsi.com.cn/)网上注册并登录,按网上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基本信息、个人照片、中学信息、成绩信息(含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一至三年级所有单科期末考试成绩及年级排名和第一次模拟考成绩及年级排名)、综合信息(社会活动、获奖信息等,须上传证明材料)、个人陈述等内容,附加材料处上传《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可于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

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完整、可读。若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我校不予受理。

(二)报名时间:2018年4月29日- 5月20日


二、考核资格名单确定


我校组织专家组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照不超过综合评价录取计划的5倍比例确定考核名单。

预计公布时间:6月10日左右(获得资格的学生须于6月13日15:00前通过报名平台确认考试,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

准考证打印时间:6月14-15日


三、考核


(一)考核时间:2018年6月17日

考核地点: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

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二)考核形式与内容

考核以小组面试进行,每组专家不少于5名。面试过程全程录像,考生组合、考场安排、考官组成均现场抽签随机产生,以确保公平、公正。

面试主要对考生的认知能力、分析能力、应对能力以及理想信念、思想品德、社会责任感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入选名单和考核成绩预计公示时间:6月27日左右


四、录取政策


(一)入围“综合评价”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2018年广东省高考,并且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广东省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

(二)高考志愿填报:报考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务必在“广东省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上的“自主招生等”栏目中填报“综合评价”志愿,未填报者视为放弃。具体填报时间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三)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分数优先(综合成绩),遵循志愿”的原则及招生计划安排专业。如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考投档成绩排位、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顺序排序。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作退档处理。

综合成绩=高考投档成绩(折算成百分制)×60%+考核成绩(百分制)×30%+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10%

考生高中阶段的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以下等级对应方式计入:A级对应25分,B级对应21分,C级对应17分。例如,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AAB,则对应成绩为25+25+21=71分。

第四条录取办法

经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方正式予以录取。我校不受理录取考生的任何退档申请。

填报综合评价志愿但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续志愿的投档与录取。


第五条监督管理


一、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在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考生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三、为保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考核名单、入选名单及录取名单将分别在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现场进行举报。

四、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履行职能监督职责,纪检监察部门履行专责监督职责。


第六条附则


一、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本简章由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于2018年4月27日审查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三、本简章由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若教育部及广东省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招生咨询电话:020-84036491监察处电话:020-84115582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ysu.edu.cn

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微信:sysuzs

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

附件:中山大学2018年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专业和计划表

注:

1.学校按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入学后按照所在院系专业教育培养方案和要求进行专业分流,确定培养专业,详情可咨询相关院系;

2.临床医学专业指五年制;临床医学(八年制)不纳入综合评价招生专业范围。

3.如有变动,以最新公布为准。



华南理工大学2018年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深化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深入探索多元化人才选拔方式,结合我校办学特色,经教育部批准,2018年在广东省开展基于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模式招生工作,建立由“高考成绩、高校自主测试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组成的综合评价体系,进行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依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制定华南理工大学2018年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具有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BBB或以上的优秀理科考生;

2.高中阶段综合素质优秀,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广东省本科录取批次普通类高分考生优先投档线及以上;

3.诚实守信、有理想、有责任感、身心健康、积极乐观、有较强的自我管理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等。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计划数为150个(理科)。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见下表(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三、选拔程序

1.报名

1)网上报名:报考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在http://bm.chsi.com.cn网上注册,并按照系统要求准确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中学信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信息和综合信息等内容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4月30日09:00—2018年5月20日17:30。

2)网上上传、提交材料:相关材料须于5月20日17:30前上传报名系统。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应依据考生学籍档案和在校表现,如实协助考生提供下述相关材料:

(1)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及获奖证书、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经历、研究性学习和自主选修课程学习情况或学生成长手册等相关的佐证材料(加盖中学公章后上传扫描件);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扫描件;

(3)学生本人全文亲笔手写的《个人自荐信》扫描件(请结合个人情况,在自荐信中表述对未来的想法,例如将如何服务于学校、地方、国家等);

(4)中学教务部门提供的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相关成绩证明和年级排名情况,需加盖中学公章,其中①高一上学期期末、②高一下学期期末、③高二上学期期末、④高二下学期期末、⑤高三上学期期末,上述5次考试缺一不可;

上述材料中第(1)、(2)、(3)和(4)项为考生必须提供的申请材料,缺一不可,并且确保网上提交的材料扫描图片完整清晰,否则报名无效。

2.测试

1)测试资格考生名单公布: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所有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根据我校在广东省综合素质评价录取的招生计划,结合初审结果,将于6月10日左右按照我校广东省综合素质评价录取总计划的五倍比例公布初审通过考生名单。

2)打印准考证:初审通过考生可于2018年6月13日—6月17日登入报名系统使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以报名系统内通知为准。

3)测试安排

测试地点: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测试时间:2018年6月17日

4)测试形式与内容:

测试形式包括面试和身体条件专业受限测试。面试过程全程录像,专家组成和考生顺序均随机编号确定,防止暗箱操作,严防权力寻租。

测试内容:面试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质、学习能力、创新意识、理想信念、社会责任感、团结精神和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身体条件专业受限测试考查色盲色弱情况。

具体测试安排另行通知。

高校自主测试成绩及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将于6月27日左右公布。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也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综合评价报名系统”、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公示。

3.填报志愿

入围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的考生必须也在“广东省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上填报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志愿,未填报者无录取资格。具体填报时间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公布为准。专业志愿填报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为准。


四、录取


1.综合评价总成绩=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60%+高校自主测试成绩/100×750×30%+高中学业水平折算成绩(对应关系见下表)

高校自主测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90%+材料评审成绩(满分100分)×10%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表:

备注:A级对应25分,B级对应21分。

若考生综合评价总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按照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考数学成绩、理科综合成绩排序方法确定。

2.根据考生高考志愿和入选资格考生名单,我校按综合评价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宁缺毋滥。以综合评价总成绩优先的原则,尊重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顺序,结合身体条件专业受限测试结果安排专业,不设专业级差。

当专业计划未满额时,在未能满足专业志愿的且服从该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按综合评价总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考生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进行调剂:若未能满足专业志愿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按综合评价总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未满额且考生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若未能满足专业志愿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录取要求,或服从调剂的专业计划数已满额,将不予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方正式予以录取,办理有关录取手续。一旦录取,不予退档。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影响本科批次投档与录取。


五、监督机制


1.申请者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和诚信的原则如实申报相关材料和参加考试。我校在新生入学后将实行严格的复审制度。凡在报名、考试各环节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向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学校通报;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刑法修正案(九)》已将替考、请人替考、利用通讯工具传递试题及答案等行为列为犯罪行为,在此次考试中涉嫌犯罪的,我校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考生所在中学需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接受社会监督。推荐中学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办理,取消该中学推荐资格,并向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各高校通报。

3.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及考生相关信息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综合评价报名系统”、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公示,实行信息公开。

4.我校具有完善的监督机制,监督举报及信访电话:020-87110195/87110126


六、联系方式


有关华南理工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政策等相关问题,请咨询招生工作办公室,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 - 12:00、15:00 - 17:00。

电话:020-87110737

传真:020-87111502

网址:http://admission.scut.edu.cn/

Email:admit@scut.edu.cn

地址:广州天河五山华南理工大学一号楼1216室

邮编:510640

七、“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为我校官方招生信息发布渠道,我校各类招生信息均将通过此网站向社会发布。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eeagd.edu.cn,请考生、家长密切、及时关注以上两网站信息。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

八、本招生简章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委托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并按教育部最新要求执行,对该简章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疑问者应在公布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4月29日


温馨提示:查看更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信息,请及时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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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分别来自华南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与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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