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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国家送了这个大羊毛

曼小联 羊毛梦剧场 2022-09-29

2021年12月2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实施部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单独计税的政策延续至2023年底。



先回顾下最近几年个税政策变化:


  • 2018年10月开始,个税起征点从3500元提高到了5000元

  • 2019年1月开始,增加了六个项目的个税抵扣:「赡养老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住房租金、大病医疗」,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单独计税的政策延续至2021年底。

  • 2021年12月29日,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单独计税的政策延续至2023年底


P.S:觉得文章太长不高兴读完,可以直接拉到文章末尾的「脱水版总结」进行快速阅读,干货都在里面。








单独计税vs合并计税






这次最最最需要关注的一点就是: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单独计税的政策延续至2023年底



什么意思?



举个例子:

C罗同学扣除五险一金和专项附加扣除后,月薪1万元、年终奖10万元。


如果单独计税,10万元的年终奖可以除以12来确定适用税率。

(100000/12=8333,适用10%的税率)



C罗的年终奖纳税额:

100000×10%-210=9790元

*210是10%税率的速算扣除数


C罗的全年工资纳税额:

(120000-60000)×10%-2520=3480元

*60000是起征点、2520是10%税率的速算扣除数×12


C罗合计纳税额=9790+3480=13270元




但是如果合并计税,C罗年薪12万加上年终奖10万再扣除6万起征点后,适用的税率就从原先的10%提高到20%了。


合并计税方法下,C罗的应缴纳个税金额=(120000+100000-60000)×20%-16920=15080元

*16920是20%税率的速算扣除数


相比单独计税,合并计税下全年要多缴纳 1810元个人所得税。



但也有反例:


B费同学月薪扣除五险一金和专项附加扣除后7000元,年底发了年终奖10万元。


单独计税方法下年薪+年终奖合计纳税10510元,而合并计税方法下合计纳税仅需9880元,反而比单独计税下要少缴纳630元个税。




小结

在大多数情况下,合并计税对中高收入群体、尤其是年终奖数量较大的个人是不利的。而如果月薪相对低的情况下,可能是用合并计税更划算。


因此这次合并计税延后到2023年底,对所有人来说都是有利的。所以我说这次是年底前国家给大家的羊毛。


你可以选择单独计税、也可以选择合并计税,哪种合算就选择哪种。而2024年开始,年终奖可能就只能使用合并计税法了。










个税抵扣项目






接下来回顾一下2019年1月开始的新个税法计算方法的一些细节。


主要增加了六个项目的个税抵扣:「赡养老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住房租金、大病医疗


关于这六个专项抵扣,不详细展开,主流媒体和各大公众号都已经详细解读过。重点说说几个并没有被重点提到过、容易被忽略的细节。









大病医疗







细节1

和其他五项抵扣项目不同,这个需要纳税人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自行申报,单位无法在预扣预缴时进行扣除


细节2

单个纳税年度内,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超过15000元的部分可以抵扣,最高抵扣80000元。可以抵扣本人,也可以抵扣本人的配偶,也抵扣本人的子女(配偶双方自行商定谁来抵扣子女大病医疗),但是本人的父母不能抵扣








子女vs老人的上限







有几个子女,每月就可以抵扣几个×1000元。可是赡养父母,每月最多抵扣2000元,如果不是独生子女,哪怕你其他兄弟姐们都同意全部由你抵扣,你每个月最多也就抵扣1000元。


举个极端例子,你有10个小孩,每个月就可以抵扣1000×10=10000元。


但是,


哪怕你有10个符合要求的老人需要赡养,每个月也就最多抵扣2000元,如果不是独生子女,则只能最多1000元。


网上有个段子,大家可以做下算术题:








关于年终奖







目前仍然可以除以12后按月度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这个做法可以很大程度上减低年终奖的税率,但是过渡期最后期限已经从2021年年底延长到了2023年底


也就是一开始说的单独计税法仍至少仍可以适用至2023年底。很可能从2024年开始,就不能除以12来计算税率了!








累积预扣法是什么鬼







2019年新个税计算方法中有一个最最最大的一个变化:累积预扣法


先来复读一下这个政策:



累积预扣法的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速算扣除数)- 已累计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相信99.99%的人看到这点文字和公式已经开始晕了,我也是。就来举个栗子说明一下吧。


假设

隔壁老王每月工资5万元,全年不变,且没有其他任何奖金。社保和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8000元/月,个人专项抵扣3000元/月。起征点5000元/月。


每月工资扣除社保公积金,扣除专项抵扣,扣除5000起征点后的金额(累积金额)落到哪个税率参见下表:



隔壁老王每个月需要缴的税:

1月=

(50000-8000-3000-5000)×3%=1020

2月=

(50000×2-8000×2-3000×2-5000×2)×10%-2520-1020=3260

P.S 2月的-2520是对应10%的速算扣除额。

3月=

(50000×3-8000×3-3000×3-5000×3)×10%-2520-1020-3260=3400

P.S 3月的-1020和-3260是1月和2月的预扣预缴税额。

以此类推

……

12月=

(50000×12-8000×12-3000×12-5000×12)×25%-31920-61580=8500

*12月的-31920是对应25%税率的速算扣除额,-61580是前11个月累积的预扣预缴税额。


全年应纳税额金额汇总如下:


是不是看起来还是很复杂?


记住结论就行了

月初扣的税最少(上面那个例子里面1月的税是1020元),然后会越来越多,年底那个月扣的税是最多的(8500元)。但是,纳税总额和原先的计算方法相比几乎没有区别。


换句话说,旧规则下,每个月到手工资是一样的。而2019年开始的新规则下每个月到手现金流不一样,呈现前高后低的局面。所以在双十一剁手的季节,恰巧是你到手现金流最低的时候,要注意现金流管理,特别是每个月有房贷的同学们


为什么要改成这种计算方式?


有关部门的解释如下:

  • 可以实现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税款的全年精准计算,个人无需办理年度自行汇缴补退税。

  • 若有工资调整或信息报送延时,比如专项扣除信息未能及时按月填报,可在同一纳税年度内的后续月度调整,年度金额仍保持一致

  • 使预扣的税款最大趋同于一年终的汇算清缴税款。

  • 最大限度减少退补税的情况发生。

  • 减轻征纳双方的纳税成本。









脱水版总结







  • 根据前几天国常会精神,年终奖除以12再来看税率的「优惠方式」过渡期大限从2021年底延长到了2023年底,不过2024年能不能继续使用还不得而知。

  • 年终奖除以12看税率是单独计税、年终奖+月薪×12一起计算税率是合并计税,大部分情况下单独计税缴纳的个税要少,尤其对中高收入群体有利。

  • 大病医疗的抵扣信息单位这里无法帮你申报,需要你自行申报。可以抵扣你自己、配偶、子女的大病医疗部分,但是父母的部分的不能抵扣

  • 子女教育人数抵扣金额无上限,而赡养老人抵扣封顶2000元/月,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抵扣封顶1000元/月。

  • 2019年1月开始用了新的所得税计算方法,总额和旧规则不变,但是每个月的现金流会发生很大的变化,到手金额会呈现前高后低的格局,请特别注意临近年底的现金流管理。




今天也是2021年的最后一天

祝大家跨年夜玩的开心

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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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文章:

临近年底,这件事情千万别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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