肚脐眼和膝盖属于羞体的范围之内吗?
羞体的限度是从肚脐眼到膝盖吗?或者是从肚脐眼之下到膝盖之上?如果回答是第二个,在男女混杂的海滩只穿着短裤,不需要穿背心就可以下海吗?当然肚脐眼是显露的,短裤的长度也略高于膝盖。愿真主回赐您!
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男人的羞体是从肚脐眼到膝盖之间的部位,至于肚脐眼和膝盖,则不属于羞体的范围之内。
谢赫伊本·欧塞米尼(愿主怜悯之)说:“在这个问题中有几种主张:
其一就是:膝盖属于羞体,必须要遮盖;
第二:肚脐眼和膝盖都是羞体,必须要遮盖肚脐眼和膝盖;
第三:这是我们的学派中人人皆知的主张,肚脐眼和膝盖不属于羞体,所以不必遮盖肚脐眼和膝盖,根据这一点,羞体就是肚脐眼和膝盖之间的部位,不包括肚脐眼和膝盖。”《津津有味的解释》(5 / 273)
谢赫伊本•欧塞米尼(愿主怜悯之)还说:“对男人而言,羞体就是从肚脐眼到膝盖之间的部位。” 《津津有味的解释》(2 / 160)
伊玛目脑威(愿主怜悯之)说:“关于男人的羞体,有五种主张;最正确的主张就是:男人的羞体是从肚脐眼到膝盖之间的部位,肚脐眼和膝盖不属于羞体的范围之内。
证据就是艾布·戴尔达尔(愿主喜悦之)传述的圣训:我在先知(愿主福安之)的跟前坐着的时候,艾布·白克尔(愿主喜悦之)匆匆而来,提着衣角,甚至膝盖都露出来了;先知(愿主福安之)见状后说:“你们的伙伴已经跟人吵架了。”艾布·白克尔说了“色蓝”,然后叙述了事情。”布哈里辑录。
艾布·穆萨(愿主喜悦之)传述:先知(愿主福安之)坐在一个有水的地方,一个或者两个膝盖露出来了,当欧斯曼进来的时候,先知遮住了膝盖。”《精华之解释》(3 / 174—175)
在《大解释》91 / 457)中说:“膝盖和肚脐眼不属于羞体,这是伊玛目马力克和沙菲尔的主张。”
谢赫伊本•欧塞米尼(愿主怜悯之)还说:“青年人不能只穿着下不及膝盖、上不及肚脐眼的短裤踢足球,青年人必须要遮住膝盖和肚脐眼之间的部位。
根据这一点,可以穿着遮住膝盖和肚脐眼之间的部位的衣服下海,如果露出一部分大腿,或者低于肚脐眼,则是不可以的。
但是,如果在男女混杂的地方,这是不可以的;在充满罪恶的地方,如果不能改变或者反对罪恶,则不能在那儿逗留。
真主至知!
来源:伊斯兰问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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