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利用封建迷信诈骗,“算命”先生获刑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封建迷信手段掩人耳目骗财骗物,诈骗对象往往是一些中青年妇女。近日,繁峙县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以封建迷信为名骗取被害人钱财的案件。
案情回顾
2017年10月份,被告人刘某称从被害人任某眼中看到了婴灵、小鬼,需要做法事才能消除为由,骗取被害人任某人民币900元。之后,被告人刘某又分别以请狐仙、送狐仙、请法牌、送法牌、向菩萨忏悔等封建迷信活动为由,先后五次骗取任某人民币4400元,共计5300元。后被告人家属赔偿了被害人,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2018年1月份,被告人刘某谎称从被害人林某眼中看到了婴灵,林某因妻子曾经流产过,便信以为真。之后,被告人刘某以点香看事、做法事、消除婴灵和帮助林某及亲属转运为由,先后多次骗取林某人民币共计13090元。后被告人家属赔偿了被害人,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2018年3月份,被告人刘某称从被害人蔡某眼中看到了其母亲曾经两次流产,碰巧蔡某母亲曾经两次流产,便信以为真。之后,被告人刘某以点香看事、做法事为由,先后多次骗取蔡某人民币共计1740元。后被告人家属赔偿了被害人,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2018年8月,被告人刘某谎称从被害人甘某眼中看到了婴灵、小鬼,称是其本人或者其亲属上辈子流产的胎儿冤魂,需要做法事化解。之后,被告人刘某以需要做多场法事为由骗取甘某人民币共计11066元。后被告人家属赔偿了被害人,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繁峙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刘某利用封建迷信,采取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刘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案发后积极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视其有悔罪表现,可从轻判处,遂判决被告人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法官寄语
新春佳节马上来临,很多人在家人团聚喜迎新春的同时,也会祈祷神明,希望新的一年平安顺利。好的愿望当然无可厚非,但绝不能将希望寄托于封建迷信,而是应该自己积极努力改善生活。学习科学知识,提高辨别是非能力,破除封建迷信思想;遇到需要交钱祈福消灾的陌生人,一定要提高警惕,咨询身边人意见,切勿上当受骗;一旦发现自己上当受骗,要及时报案,切勿放纵犯罪分子。
编辑:忻州中院
供稿:繁峙县人民法院
【今日头条】聚焦法院安全 强化责任意识——忻州中院召开党组会议专题部署安保工作和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工作
【今日头条】寒冬送暖意 慰问显真情 ——忻州中院节前慰问离退休老干部
【今日头条】同心筑梦,携手前行——忻州中院举办2019年迎新春联欢会
【执行飓风】执行风暴来袭——忻州两级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
【今日头条】法院为企业营造了良好营商环境——访省人大代表、忻州神达能源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任国庆
【执行飓风】惩戒失信,弘扬诚信,促进解决执行难——忻州中院召开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
【今日头条】让司法公开走进“微时代”——忻州中院运用新媒体助力司法公开纪实
司法公开、司法便民
微信号:xzzj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