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绝命”网恋 ——女大学生自杀未遂,只因被诈骗7万余元
一名刚毕业女大学生,通过网络游戏认识河北省的一名男子,因轻信对方的谎言,女大学生先后通过网络平台贷款7万余元供该男子挥霍。近日,忻府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该诈骗案,被告人宋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案情回顾
2018年5月份,被告人宋某通过网络游戏与大学刚毕业的受害人梁某结识,宋某隐瞒已婚事实,以搞对象为名取得梁某信任。2018年7月以来,宋某编造其经营的淘宝网店需要向供货商结清货款、网店资金周转困难、网店被冻结需要疏通关系、其母亲住院等各种理由让梁某从多个网络平台贷款,梁某共贷得73992.8元后陆续打款给宋某,宋某将款项用于偿还债务、购买彩票及日常花销。梁某因平台贷款逾期向宋某索要钱款,宋某称经济困难无力偿还。梁某不堪网络贷款平台催债,心理负担难以承受,遂于2019年1月9日离家出走,在如家酒店房间内服药自杀,后被找寻的家人赶到救治。
忻府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73992.8元,诈骗行为造成大学刚毕业、涉世未深的被害人自杀未遂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属犯罪情节严重。庭审中被告人自愿认罪,有一定悔罪表现,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依法判决被告人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其非法所得73992.8元依法继续追缴,追缴后追退被害人梁某。
法官寄语
不法分子通过在微信、QQ聊天确认恋爱关系,取得对方信任,最后以各种理由向受害者提出“经济援助”。网恋被骗的案例在现在的生活中屡见不鲜,但总有人陷入网恋的陷阱,特别是涉世未深的大学生,很容易被一些社会上不法分子诱惑,以为遇到了“真命天子”,殊不知却是“网恋黑手”。在此,法官提醒大家,网络交友务必谨慎,网络是虚拟世界,网上交友比现实交友缺少真实性,交友中要注意辨别对方的素质和品格,一旦涉及金钱交易,账户转账汇款更应提高警惕,以防上当受骗。同时,切记生命只有一次,一旦遭遇诈骗,切莫有自残、轻生等念头和行为,要第一时间寻求警方帮助,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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