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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全民禁毒宣传月,岢岚一男子贩毒被判刑


为依法严厉打击涉毒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在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之际,岢岚法院对一起贩卖毒品案件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当庭宣判。




案情简介




2019年10月30日上午,被告人温某某在岢岚县某某饭店以100元的价格卖给吸毒人员王某一小包土制海洛因;同日10时许,被告人温某某在岢岚县某某饭店以90元的价格卖给吸毒人员游某一小包土制海洛因时,被公安民警现场抓获。同日16时,公安民警对被告人温某某进行搜查,在其右边裤子口袋里查获17个装有疑似毒品的纸包,净重0.7625克,在其右后裤口袋里查获4个装有疑似毒品的塑料包,净重1.825克,经忻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查获的疑似毒品均检出海洛因成分。



被告人温某某违反毒品管理法规,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向他人实施贩卖,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温某某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温某某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综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度、认罪态度,依法判处被告人温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2018年至今,岢岚法院共审理毒品类案件26件,判决犯罪分子29人。大量毒品案件反映出,有些吸毒者为了满足自身的吸毒需要,在经济不能满足的情况下往往会铤而走险,通过抢劫、盗窃、赌博、卖淫、贩毒等违法行为换取毒资,在吸食毒品情况下更容易激情犯罪,对社会治安造成严重危害。为进一步打击毒品犯罪活动,放大禁毒宣传活动效应,在全民禁毒宣传月期间,该院集中开展了“包乡包片法官下乡进行禁毒宣传教育”“走进小区宣传禁毒”“组织全院干警签订禁毒承诺书”等系列禁毒普法活动,同时,通过微信、官网、抖音等媒体平台宣传禁毒教育,旨在通过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进一步提升全民的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和能力。作为公民,一定要认清毒品的危害,自觉抵制毒品,并积极举报涉毒线索,共同打击毒品犯罪!


  


来源:岢岚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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