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驿区2024年公办幼儿园小班新生报名公告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24〕28 号)相关要求,现将龙泉驿区2024年公办幼儿园新生入园报名登记公告如下。
一
报名登记对象
公办幼儿园招收年满3周岁(即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间出生)、户籍在幼儿园划定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幼儿。
二
报名登记方式
公办幼儿园实行“网上信息采集+现场资格确认”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5月22日9:00—5月27日17:00,网上信息采集。通过电脑访问“成都招考”官方网站进行报名(网址https://online.cdzk.org),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更多报名方式见4月28日发布的《龙泉驿区202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安排来啦》。
备注:
1.在划定范围内、规定时间内,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限报1所幼儿园。
2.已安置的拆迁安置户子女限报户籍地或安置地的1所幼儿园;未安置的拆迁安置户子女限报户籍地或临时居住地(含自购房)的1所幼儿园。
三
现场资格审核
5月28日—31日,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根据幼儿园发送的审核通知短信,到报名幼儿园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幼儿园当场告知资格审核结果。审核结束后,各幼儿园公示审核结果及名单,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可登录报名系统或到报名的幼儿园公告栏查看审核结果。
现场资格确认需要提交资料:
普通幼儿: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幼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幼儿页)。
拆迁已安置家庭幼儿: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幼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幼儿页)、拆迁协议、分房协议。
拆迁未安置家庭幼儿: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幼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幼儿页)、拆迁协议、租住房屋的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自购房的提供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并同时提供有二维码验证标识的《房屋信息查询记录》或《网签合同信息查询记录》。
受疫情影响未按期交房的购房者子女: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幼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幼儿页),持公安分局出具的情况说明到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开具的证明。
注:填报新建幼儿园的家长请特别关注下表,看清资格审核和录取公示的地点。
四
电脑随机录取
幼儿园审核通过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符合条件的所有报名幼儿;审核通过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时间为6月4日。届时将邀请区人大、政协、教育纪检监察部门代表,街镇代表、督学代表、园长代表、家长代表等现场监督,见证电脑随机录取过程,公证处现场对录取过程及结果进行公证。
双胞胎(多胞胎)参加公办幼儿园小班集中招生报名时,家长可自愿选择双胞胎(多胞胎)绑定报名同一幼儿园或独立报名。录取方式有两种:
方式1:捆绑录取。捆绑参与报名的双胞胎(多胞胎),一旦录取则视为捆绑幼儿全部录取,未录取则视为全部未录取。
方式2:独立录取。独立参与报名的双胞胎(多胞胎),每名幼儿独立参与电脑随机录取,根据录取结果确定是否录取。
五
公布录取结果
6月4日,适龄幼儿监护人可登录报名系统或幼儿园公示栏查看录取结果,了解办理入园的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六
公办幼儿园补录
6月4日,通过“龙泉驿教育”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幼儿园公示栏发布公办幼儿园补录公告。电脑随机录取落选的幼儿可参与公办幼儿园补录。已录取的幼儿不得参与补录,一经发现取消入园资格。
七
办理入园登记
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携带幼儿园通知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新生入园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园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园资格,幼儿园不再保留学位。空缺学位本学年不再补录。
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孩子参加公办幼儿园小班集中招生时,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未达入园年龄的其他子女与当年入园子女就读同一幼儿园,未入园子女与当年入园子女应保证在同一幼儿园就读至少一年。申请在办理入园时向幼儿园提交。
注:新建幼儿园达到开园标准后方可开园,办理入园时间另行通知,请家长在选择新建幼儿园时慎重考虑。
八
招生划片及招生计划
龙泉驿区2024年公办幼儿园共计91所,各幼儿园具体招生人数见下表。
(一)龙泉街道
龙泉街道的幼儿园招收户籍在龙泉街道的适龄幼儿。
(二)大面街道
大面街道的幼儿园招收户籍在大面街道的适龄幼儿。
(三)十陵街道
十陵街道的幼儿园招收户籍在十陵街道范围内的适龄幼儿。
(四)同安街道
同安街道的幼儿园招收户籍在同安街道范围内的适龄幼儿。
(五)西河街道
西河街道的幼儿园招收户籍在西河街道范围内的适龄幼儿。
(六)柏合街道
柏合街道的幼儿园招收户籍在柏合街道范围内的适龄幼儿。
(七)东安街道
东安街道的幼儿园招收户籍在东安街道范围内的适龄幼儿。
(八)洛带镇
洛带镇的幼儿园招收户籍在洛带镇范围内的适龄幼儿。
(九)洪安镇
洪安镇的幼儿园招收户籍在洪安镇范围内的适龄幼儿。
(十)山泉镇
山泉镇的幼儿园招收户籍在山泉镇范围内的适龄幼儿。
九
收费标准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按成都市标准执行:市一级园650元/生·月、市二级园600元/生·月、市三级园500元/生·月;伙食费按月收取,据实结算。
十
招生咨询
如遇到幼儿招生相关问题,可拨打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电话(028-84857671)进行咨询。
如在报名平台操作中遇到问题,还可拨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28-86695454)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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