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全升学政策重点分析来了!8个区推行“五年一户”
今年,上海幼升小将迎来首届公民同招。2月上旬,上海市教委发布了市级层面的政策,而前天下午16区教育局发布了具体方案。
读完各区方案发现,全市有8个区今年推行热门公办小学“五年一户”(即“一个门牌号、一个居住户,五年内只接收一名学生入学”)。3月16日左右,公办小学招生划片范围等详细信息将公布,届时各个具体学校公民同招细则将出炉。
3月中旬学校公布公民同招细则
2月上旬,上海市教委公布了《2018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年本市公民办小学首次实行同步招生,具体执行方案由各区自行制定。
“公民同招”,表现在:统一入学信息登记,同步网上报名,同步进行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和民办小学面谈。
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与民办小学面谈日完全重合,都安排在5月19日-5月20日。
这意味着,公民办两条路,只能二选一。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有关学校招生细则安排入学。
3月16日左右,相关公办小学将公布包括入学排序细则在内的招生入学通告。
3月10日-3月31日,公办小学开展“校园开放日”,3月18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开通。
8区推行“五年一户”
公办学校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招生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今年幼升小“五年一户”限定,与去年一样,覆盖涉及徐汇、黄浦、长宁、静安、闵行、宝山、浦东新区、杨浦8个区。其中,部分区限定在部分热门学校,而部分区则扩大到了全区范围。
黄浦、杨浦、宝山、长宁在全区范围内实行“五年一户”。
杨浦区规定,该区将继续实行“一个户籍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同一居住户二孩除外)。如报名学生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可根据适龄儿童全家户口入户情况、入户年限等人户信息制定招生实施细则并在学校网站公示。上海户籍适龄儿童属于三代直系亲属以外的挂靠户口,由区教育局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黄浦区规定,该区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的机会(二胎或多胞胎除外)。
长宁区规定,该区继续对当年涉及入学的门牌号建立数据库,与2015年、2016年、2017年数据库进行比对,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的做法。
宝山区规定,该区从2015年起就实施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适龄儿童(及父母)户籍迁入直系亲属户籍内满五年并与同住的,能享受对口入学政策(为保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即:2018年须迁入户籍满4年,2019年及以后则须满5年)。
徐汇、静安、闵行、浦东新区,在部分学校推行这一政策。
徐汇、闵行区都规定,对于区域内入学矛盾突出的学校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该类学校,每户地址5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
静安区规定,根据对口入学人数与招生计划数的实际情况,部分公办小学的对口入学条件继续执行,即“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籍须在静安区对口地块满1年或2年以上、房屋户主及产权人或承租人为儿童父或母。该类学校,每户地址5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
浦东新区规定,从2016年起已在部分学校建立对口入学新生信息库,各相关学校要加强入学新生信息比对,实行“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学(同一居住户二孩除外)”的做法。
“龙宝”入学迎来高峰
“人户一致”条件更详细
今年正逢“龙宝”入学,当年的出生高峰如今已成为入学高峰,不少人户一致的家长关注入户年限、户口名字等排序细则。而今年不少区在“人户一致”上作了更详细的规定。
比如,黄浦区规定,公办小学招生,对于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或承租人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对口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学额时,按照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黄浦区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的机会(二胎或多胞胎除外)。
浦东新区规定,“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适龄学生,按学生本区常住户籍所在地地址安排对口入学。户主须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房产证产权人须为户主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学生本人为户主的,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户籍迁入日期、产证上的登记日期截止为2018年4月23日,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2018年6月30日。
徐汇区规定,对于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按照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虹口区规定,当公办小学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学校根据适龄儿童与户主关系、房产情况、户籍迁入时间等要素排序安排入学。未能对口入学的适龄儿童将统筹安排相对就近的公办小学就读。
静安区规定,根据对口入学人数与招生计划数的实际情况,部分公办小学的对口入学条件继续执行: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籍须在对口地块满1年或2年以上(2021年起,部分公办小学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籍须在对口地块满3年以上)、房屋户主及产权人或承租人为儿童父或母。该类学校,每户地址5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
民办没录取的孩子怎么办?
“公民同招“意味着,一旦决定读公办,就肯定不能参加民办小学面谈。那些想民办先去试一下水,长点见识,再回头去公办验证,是不可以的。两条路,只能二选一,没有多项选择。这就是”公民同招“的主要核心内容。
那么,民办没录取的孩子会到哪所公办学校就读呢?
根据各区发布的方案来看,大多数区表示,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有关学校招生细则安排入学。
在安排入学中,人户一致是排序在人户分离之前的,所以对于被安排在同一所公办小学验证排序队列中的学生来说,人户一致报考民办未录取而转入公办第二批验证的学生,将会排在人户一致这一类的靠后,但排在人户分离的学生前面。
2018年公民同招幼升小时间轴
2018公民同招16区方案及入学安排细则
杨浦区政策重点摘要
1、公民同招实施方案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比如同属人户一致类,即排在此类靠后)为原则,由区教育局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
2、人户一致入读公办:
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再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3、人户分离入读公办: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在外区,居住在本区;或者户籍在本区,居住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街道的,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可凭户口簿原件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截止日为2018年4月23日),选择并确定在户籍地就读还是在居住地就读的意愿。3月16日杨浦教育网公示“杨浦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
4、五年一户政策:
2018年本区继续实行“一个户籍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同一居住户二孩除外)。如报名学生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可根据适龄儿童全家户口入户情况、入户年限等人户信息制定招生实施细则并在学校网站公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属于三代直系亲属以外的挂靠户口,由区教育局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5、民办招生政策:
民办中小学要将面谈方案(包括面谈方式、面谈题目等)密封并加盖密封章封存后,报区教育局备查。民办学校仅组织一轮面谈,严禁组织两轮及以上的面谈。学校应严格按照招生简章确定面谈对象,在面谈时应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通过活动考察、面谈交流等方式,从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家庭教育等方面,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严禁学校利用面谈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或测试。面谈全程录音录像,作为履行规范招生的证据。严禁对报名民办学校的学生家长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评、调研等活动。
黄浦区政策重点摘要
1、公民同招实施方案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有关学校招生细则安排入学。
2、人户一致入读公办:
公办小学招生,对于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或承租人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对口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学额时,按照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黄浦区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的机会(二胎或多胞胎除外)。
3、人户分离入读公办: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
4、五年一户政策:
2018年本区继续实行“一个户籍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同一居住户二孩除外)。如报名学生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可根据适龄儿童全家户口入户情况、入户年限等人户信息制定招生实施细则并在学校网站公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属于三代直系亲属以外的挂靠户口,由区教育局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5、民办招生政策:
严禁民办学校计划外招生,严禁擅自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民办中小学要将面谈方案(包括面谈方式、面谈题目等)密封并加盖密封章封存后,报区教育局备查。民办学校仅组织一轮面谈,严禁组织两轮及以上的面谈。学校应严格按照招生简章确定面谈对象,在面谈时应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通过活动考察、面谈交流等方式,从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家庭教育等方面,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严禁学校利用面谈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或测试。面谈全程录音录像,作为履行规范招生的证据。严禁对报名民办学校的学生家长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评、调研等活动。
浦东新区政策重点摘要
1、公民同招实施方案
如家长不选择报名公办小学,又未被民办小学面谈后录取的,根据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比如同属人户一致类,即排在此类靠后)为原则,按照本区招生政策和相关学校招生细则安排入学。
2、人户一致入读公办:
“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适龄学生:按学生本区常住户籍所在地地址安排对口入学。户主须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房产证产权人须为户主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学生本人为户主的,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户籍迁入日期、产证上的登记日期截止为2018年4月23日,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2018年6月30日。
2018年,如某校对口招生区域内符合上述入学条件的“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登记入学适龄儿童网上报名公办小学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区招办将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3、人户分离入读公办: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学生:待区域内“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学生安排后,视学校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公办学校,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学生父母或其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产证上的登记日期截止为2018年4月23日,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本市户籍居住在本区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少年参照本条安排入学。
动迁户子女: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安置房产未及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学校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学。另行租赁房屋居住的,统筹安排入学。
4、五年一户政策:
2016年起,本区部分学校(具体可参阅相关学校招生告示)已实行“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学”(同一居住户二孩除外)的做法,不符合此项规定的适龄儿童按户籍地址统筹安排入学。
徐汇区政策重点摘要
1、公民同招实施方案
如家长不选择报名公办小学,又未被民办小学面谈后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有关学校招生细则安排入学。
2、人户一致入读公办:
对于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按照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3、人户分离入读公办: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选择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再根据区域内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
符合就读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统筹安排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优先安排持有满积分的《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的子女。
闵行区政策重点摘要
1、公民同招实施方案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比如同属人户一致类,即排在此类靠后)为原则,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
2、人户一致入读公办:
对于闵行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的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3、人户分离入读公办: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截止日为2018年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选择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区域内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
4、五年一户政策:
对于区域内入学矛盾突出的学校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
虹口区政策重点摘要
1、公民同招实施方案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相关学校招生细则安排入学。
2、人户一致入读公办:
本区“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当公办小学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学校根据适龄儿童与户主关系、房产情况、户籍迁入时间等要素排序安排入学。未能对口入学的适龄儿童将统筹安排相对就近的公办小学就读。
3、人户分离及居住证入读公办:
选择申请在居住地就读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按照“人户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报名人数和已分配入学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本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居住本区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就近入学。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安排。报名信息核对通过的,按照《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持本区房产证情况、《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年限等先后顺序,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静安区政策重点摘要
1、公民同招实施方案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比如同属人户一致类,即排在此类靠后)为原则,由区教育局按照当年度招生政策和学校招生细则统筹安排入学。
2、人户一致入读公办:
根据对口入学人数与招生计划数的实际情况,部分公办小学的对口入学条件继续执行: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籍须在对口地块满1年或2年以上(2021年起,部分公办小学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籍须在对口地块满3年以上)、房屋户主及产权人或承租人为儿童父或母。该类学校,每户地址5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具体情况详见各学校《招生通告》。
3、人户分离入读公办: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居住地所属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截止日为2018年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
本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区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验证,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近入学。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以家长具备“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为基本条件,实行“集中报名、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入学办法。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2018年8月10日。
长宁区政策重点摘要
1、公民同招实施方案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有关学校招生排序细则安排入学。
2、人户分离入读公办:
做好本市、本区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统筹安排入学工作。本市、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可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截止日为 2018 年 4 月 23 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
本区户籍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统筹安排入学的办法就读。本区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
普陀区政策重点摘要
1、公民同招实施方案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区、校招生政策安排入学,2018年6月2日-3日为全市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日。
2、人户一致入读公办:
公办小学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以“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免试就近招收学生。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指定的报名验证点验证时,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房地产权证》、《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
3、人户分离入读公办:
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3月16日前,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细则。
宝山区政策重点摘要
1、公民同招实施方案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比如同属人户一致类,即排在此类靠后)为原则,由相关学校按照该原则制定招生细则安排入学,细则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2、人户一致入读公办:
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在镇、街道(学区)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3、人户分离入读公办:
3月16日,本区公布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
在本区办理的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或公共户口内适龄儿童在实际居住地申请就读,按照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申请就读的办法,统筹安排入学。
4、五年一户政策:
2015年起,本区实施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适龄儿童(及父母)户籍迁入直系亲属户籍内满五年并与同住的,能享受对口入学政策(为保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即:2018年须迁入户籍满4年,以后逐年递增至2019年及以后满5年)。与上述政策不符的或迁入非直系亲属户籍内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青浦区政策重点摘要
1、公民同招实施方案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按照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安排进入经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尚有余额的学校,额满为止,超出部分由区教育局相关部门按照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
2、人户一致入读公办:
居住地在本区且“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其居住地所在的街镇对口安排小学、初中入学。
3、人户分离入读公办:
按照市教委提出的“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坚持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公办为主。根据教育资源和学生人数分布实际,科学规划落实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在居住地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入学。本区范围内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如选择在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在入学时需携带户口簿(房产证)原件或居住地登记回执、预防接种卡等,到原就读幼儿园、小学或教育局指定登记点办理相关手续。
奉贤区政策重点摘要
1、公民同招实施方案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由区教育局按照当年度区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
2、人户一致入读公办:
居住地在本区且“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其居住地所在的街镇对口安排小学、初中入学。
3、人户分离入读公办:
按照我区“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金山区政策重点摘要
1、公民同招实施方案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参加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时间为6月2日。教育局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再依据本《意见》第二部分“入学原则与安排”的政策细则,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比如同属人户一致类,即排在此类靠后)为原则,安排进入公办小学就读。
2、人户一致入读公办:
居住地在本区且“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其居住地所在的街镇对口安排小学、初中入学。居住地在石化城区、朱泾镇等招生区域内且“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小学、初中对口招生入学方案实施;居住地在其它镇且“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升入所在镇小学、初中,一个镇有两所及以上小学、初中的,按撤镇前的学区对口升入小学、初中。
3、人户分离入读公办:
居住地在本区但非“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其居住地所在的街镇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嘉定区政策重点摘要
公民同招实施方案
如家长不选择报名公办小学,又未被民办小学面谈后录取的,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比如同属人户一致类,即排在此类靠后)为原则,按照当年度本区招生政策和入学细则安排入学。
各区咨询单位和电话
如果还有任何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打教育局的电话,解答最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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