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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居民医保登记缴费开始!少儿学生130元/人/年!


上海市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即日起开始受理,至12月25日结束。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并充分考虑居民的承受能力,个人缴费标准适当提高。其中,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以及大学生的个人缴费从每人每年110元调整为1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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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个人缴费标准

请注意:

1、对农村居民个人缴费将给予适当补贴。

2、对城乡居民中的低保对象、重残人员以及高龄老人等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减免。


2019年度筹资标准


2019年度就医管理变化


2019年继续坚持社区首诊、按需转诊,推动形成有序的分级诊疗制度。同时,为进一步方便居民看病就医,完善转诊办法,转诊时间从目前的3个月延长到6个月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


凡未参加本市其他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① 具有本市户籍,年龄超过18周岁的人员;

② 具有本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婴幼儿;

③ 本市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

④ 符合规定的其他人员。



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及门急诊待遇


请注意:

1、城乡居民在村卫生室门诊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计入起付标准,由基金支付80%。

2、门急诊、住院费用不设最高支付限额,不执行分类支付政策。


办理地点


1.  本市在校学生、在园(所)幼儿应当到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符合参保条件的,由所在学校、托幼机构统一办理缴费手续。

2.  农村居民应当到户籍所在的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3.  其他人员可到就近的街道医保服务点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每年登记缴费期结束后,新生儿、新报入本市户籍人员及中途参保等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到就近的街道医保服务点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重要提醒


2019年,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的登记缴费期截止2018年12月25日,希望符合条件的居民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办理登记参保手续,逾期参保有3个月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方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更多信息可以拨打医保服务热线962218咨询,或登录医保网站 www.shyb.gov.cn 查询。



来源: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浦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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