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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

哈童上海升学 哈童上海升学 2022-12-03
5月29日,上海各区教育局公布了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细则,包括公办小学划片范围、公办初中对口方式、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实施细则等。


各初中、小学及九年一贯制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0〕3号)《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等政策法规,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2〕11号)文件精神,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现就本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切实维护适龄儿童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青浦区教育局在区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十四五”期间区域教育布局调整、常住人口的变化,结合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公建配套学校建设、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等要求,对本地区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做出整体规划。根据本实施意见和区域内常住人口分布情况,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三)应用“一网通办”网站(zwdt.sh.gov.cn)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严禁擅自跨学区招生。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管理部门、中小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青浦教育网和学校网站公告、网上“校园开放日”、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等形式,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告知招生政策、招生细则及所需提供的证件,推广应用“一网通办”电子证照。按时向幼儿园升入小学的适龄儿童发放《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向小学升入初中的学生发放“入学告知书”,作为入学的凭证。
(五)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本区域入学适龄儿童数据,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合理确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级规模,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实施均衡分班,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不得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明确具体办法,妥善安排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当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
二、主要内容
(一)小学阶段招生
1.入学信息登记。各园要在区教育局及相关部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疫情防控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切实做好人员培训、设施设备配备、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相关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2022年小学阶段招生入学对象为: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青浦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符合入学条件但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
6月4日-6月19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幼儿园登记儿童入学信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区教育局指定方式登记儿童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
2.公民办小学入学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22日-6月26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22日-6月24日。
3.公办小学入学方式。本区所有公办小学坚持“免试入学”原则,采取户籍地段对口、居住地段对口或“电脑派位”等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根据2022年青浦区公办小学招生划片范围及青浦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安置细则,由各校对区教育局及相关部门下发的新生名单和材料进行核对验证,在此基础上进行招生报名工作。
4.统筹居住地入学。根据本市有关规定,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6月19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区教育局结合本区实际,继续实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按居住地登记入学招生的实施细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5月29日,公布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
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局安排就近入学。
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各校要在教育局相关部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要求,2022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2022年因受疫情影响将适度放宽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有关条件。
6.公办小学验证。7月4日-7月10日为本市统一的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区教育局指定报名验证点对已完成公办小学报名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随申办市民云”或“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本市户籍的儿童,家长须提供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提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房产证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非本市户籍的儿童,家长须提供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区教育局指定报名验证点要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7月1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送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参加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时间为7月25日-7月26日。
(二)初中阶段招生
1.小学毕业信息核对。6月4日-6月15日,各校要在区教育局的统筹安排下,有序组织本市户籍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等入学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家长应及时凭有效证件通过学生就读小学进行更正。同时,区教育局组织民办一贯制学校征求本校学生直升意愿。6月15日为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2.回户籍(居住)地就读。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小学毕业,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所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6月15日。
3.公办初中入学方式。本区所有公办初中坚持“免试入学”原则,采取户籍地段对口、居住地段对口或“电脑派位”等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根据2022年青浦区公办初中招生划片范围及青浦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安置细则,由各校对区教育局及相关部门下发的新生名单和材料进行核对验证,在此基础上进行招生入学工作。公办初中验证日期为7月4日-7月10日。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学生统筹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初中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5.来沪就读六年级。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学生,如需在本市就读六年级的,本市户籍学生须向区教育局提供相关证件,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非本市户籍学生须向区教育局提交入学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再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三)民办学校招生
1.公布招生简章。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与管理,区教育局根据区域和学校的实际情况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并将各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报市教委备案,相关信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以及区政府网站教育频道上公布。严禁民办中小学计划外招生,严禁擅自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涉外名义招生。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不引进境外课程,不使用境外教材。
民办学校应在本区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招生。经区教育局审定,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民办学校可按走读、住宿等分类设置招生计划,民办一贯制学校一般应设置本校免试直升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按政策规定,承接与高等院校联合办学以及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生源,可在学校招生计划中分设,由区教育局制定具体办法。民办学校按招生计划实施分类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由区教育局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学校招生简章及公告,须向区教育局备案,同时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收费情况、“三个承诺”(不提前组织学生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测试、测评、学科练习、面试或面谈,招生录取不与任何培训机构挂钩)、办学特色等。
2.实施网上报名。本市民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6月22日-6月24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填报1所民办小学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小学调剂志愿。6月27日-6月29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填报1所民办初中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初中调剂志愿。一旦完成报名,将不得再次报名或修改报名信息、放弃报名志愿。
3.规范录取程序。如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6月20日-6月21日,开展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工作。7月4日-7月5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施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使用全市统一软件,实施全程录像,在电脑随机录取过程中引入公证机构参与,向市、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由区教育局负责公布,导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对于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可于7月10日组织验证。7月13日-7月14日,安排调剂志愿录取。
4.发放入学告知。7月10日起,本市将通过短信、“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等渠道陆续告知相关入学信息。民办学校完成招生工作后,将录取名单上报区教育局。学生按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手续。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中小学校录取的,根据公办中小学校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由区教育局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进入尚有余额的对应学校,额满为止,超出部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小学毕业生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按照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公开招生信息
区教育局和学校通过本单位网站和其他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
区教育局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学校应通过本单位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招生的相关信息。
5月30日起,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其中公办学校全部开展,民办学校可以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主要展示学校办学理念、师资水平、课程教学、课后服务、办学特色等情况,参与学区、集团建设的要展示共享共建的资源,但不得组织学生报名,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得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
(二)发放入学通知
区教育局在完成区域内适龄儿童入学安排、招生录取等工作后,于8月15日开始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31日前将学生入学信息对接到“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信息管理系统”。
(三)推进注册制度
为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各校应按要求向学生家长发放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
四、加强监督管理
(一)加强指导与监督
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义务教育资源保障力度,完善招生工作决策机制,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特别是要加强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过程和结果的监督与管理。严格执行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各项要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以专题会议等形式联合区相关部门,积极做好辖区内信息登记、网上“校园开放日”和报名验证等工作,加强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环境、文化环境治理,防止在校园及周边散发社会教育培训广告或其他宣传资料。
(二)开展教育督导
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充分发挥责任督学对学校经常性督导的优势,对区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保障适龄儿童义务教育权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范招生等方面进行过程性监督,监督并指导学校履行依法规范办学的责任,逐步形成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入学工作的常态化监督机制。
(三)完善监察机制
区教育局在开展招生入学工作中,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监督工作机制,主动接受市、区两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于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与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解决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四)落实问责制度
公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报名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为依据或参考的,或拒绝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规定,区教育局将责令限期改正,经查实,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校长和其他相关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招生违规情况记入校长和教师信誉档案,与职称职级评定、评先评优挂钩。
(五)实施核减措施
民办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未兑现“三个承诺”,以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录取学生的,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为依据或参考的,或存在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组织对报名的学生家长进行测评、调研等活动的,擅自在计划外招收学生等违规招生行为的,由区教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责令校长或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纠正,并酌情核减该校的招生计划数,核减政府专项扶持资金。
2023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安排和要求仍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各类学校不得提前开展招生及相关工作。
附件:2022年青浦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上海市青浦区教育局
   2022年5月29日 
附件
2022年青浦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日期
内容
5月29日
公布青浦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招生入学工作具体事项(包括:公办中小学招生划片范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安置细则;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等),以及按规定须向社会公布的其他有关招生入学信息。
5月30日
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始开展(公办学校全部开展,民办学校可开展)为期至少一周的网上“校园开放日”。
5月31日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开通。
6月4日—15日
1.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
2.民办一贯制学校征求学生直升意愿。
3.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
6月15日
1.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2.民办一贯制学校征求学生直升意愿截止日。
3.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截止日。
6月4日—19日
适龄儿童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6月19日
幼升小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就读手续截止日。
6月20日—21日
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
6月22日—26日
小学入学网上报名,选择报名公办小学(截止到6月26日)或报名民办小学(截止到6月24日)。
6月27日—29日
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7月4日—10日
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
公办初中报名验证。
7月4日—5日
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7月10日
组织开展民办学校录取验证。
7月10日起
对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送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及民办学校录取告知信息。
7月13日—14日
民办学校调剂志愿录取。
7月25日—26日
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
8月15日
开始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2022年青浦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问答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基本原则是什么?
2022年本区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0〕3号)《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等政策法规,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切实维护适龄儿童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推广应用“一网通办”电子证照,创造条件为家长办理招生入学有关手续提供便利。
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2.本区“一网通办”可为家长办理子女入学提供哪些服务?
2022年本区应用“一网通办”网站(zwdt.sh.gov.cn)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以下简称“入学报名系统”)开展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家长可访问“一网通办”网站进入义务教育入学专栏,也可访问shrxbm.edu.sh.gov.cn进入“入学报名系统”。
“入学报名系统”2022年5月31日起向社会开放,为全市适龄儿童的家长以及各区招生工作提供服务。
通过“入学报名系统”,适龄儿童家长可及时了解青浦区教育局公布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和政策问答、招生划片范围等,进行网上报名,查询子女入学相关信息等。
家长也可访问“随申办”APP,查询有关招生政策和子女入学报名的相关信息。
  3.适龄儿童如何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2022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读本市小学均须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6月4日-6月19日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日,6月19日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在本市幼儿园就读的,由幼儿园教师通过点对点方式提前发给家长信息登记草表,由家长确认;需要变更信息的,由家长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发送给幼儿园教师,经审核后可进行变更,形成信息登记表,家长线上确认无误后,完成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不在本市幼儿园就读的,如小学就读意愿在青浦区的,家长可在青浦区教育局官网“政务公开/教育业务/招生考试”中下载信息登记空表,填写完成并附上佐证材料后以邮件形式发送到青浦区教育局幼升小招生专用邮箱(ysx@qpedu.cn)(以收到回复邮件为递交成功),区教育部门落实信息登记工作。线上操作确有困难的家长,可按照预约时段,携带有关证件,前往青浦区教育局指定的登记点(详见青浦区教育局公布的“2022年青浦区幼升小指定登记点信息公开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
完成入学信息登记后,家长可通过手机获取“上海基础教育”发出的短信“XXX家长:您好!您已完成孩子的入学信息登记。《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为入学报名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上海基础教育】”和“上海一网通办”发出的短信:“【随申办】**X家长,您可凭孩子证件号、初始化密码(********)登录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进行网上报名,查询入学信息。为了账号安全,请尽快修改密码。/上海一网通办”。
  4.今年如何进行幼升小网上报名?
完成幼升小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在线报名,进入“幼升小报名(公办、民办)”页面,点击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只能二选一,如完成“公办小学报名”,则不能再报名民办小学,反之亦然),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22日-6月26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22日-6月24日。有意愿选择民办小学就读的,请家长务必仔细阅读相关民办小学发布的招生简章,特别是招生计划、收费情况等。
进入“公办小学报名”页面,会出现“报名指南”,提示家长要通过“报名登录”“确认提交”“报名成功”三个环节方能确保报名成功。家长须仔细阅读“报名指南”并勾选“我已阅读公办小学网上报名指南,知晓公办小学报名步骤,同意报名成功后不再进行修改”后,方可正式报名。
进入“民办小学报名”页面,会出现“报名指南”,提示家长要通过“报名登录”“填报志愿”“确认提交”“报名成功”四个环节方能确保报名成功。家长须仔细阅读“报名指南”并勾选“我已阅读民办小学网上报名指南,知晓民办小学报名步骤,同意民办小学报名成功后不再修改报名志愿”后,方可正式报名。每个适龄儿童可填报1个民办小学报名志愿,并可填报1个民办小学调剂志愿。调剂志愿分为三类:同校调剂(同校内住宿或走读等分类计划间调剂)、区内调剂(就读意愿区内其他民办学校间调剂)、集团内调剂(同一集团内外区其他民办学校间调剂),可在3类调剂类型中选择一个调剂志愿。
例如,家长报名了就读意愿区内一所民办小学的住宿志愿,该家长在填报调剂志愿时可以报名这所小学的走读志愿;或者报名就读意愿区内其他民办小学;或者报名这所小学所属集团在外区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小学。
报名民办小学前,请家长务必仔细阅读有关民办小学的招生简章,特别是招生计划类型及其条件、收费情况等。如遇部分报名志愿须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家长须做出确认后方可继续报名。
无论报名公办小学还是民办小学,一旦点击“确认提交”按钮,将完成报名,不得再次报名、更改报名信息或放弃报名志愿。
如家长不选择报名公办小学,又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比如同属人户一致类,即排在此类靠后)为原则,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
  5.本市公办小学如何进行验证?
7月4日-7月10日为全市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本市将从上海“一网通办”集中调取有关电子证照信息,青浦区教育局组织安排线上验证,对已登记的信息进行比对。验证通过的,将通过短信和“入学报名系统”告知家长;信息不一致的,由家长根据有关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证件信息用于比对。
7月1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送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7月25日-7月26日为全市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日。
6.因疫情隔离原因无法到现场办理儿童户口迁移,如何办理入学手续?
对于因疫情隔离等原因无法到现场办理本市户籍子女户口迁移、又需要在待转入户口地址入学的,可根据本市公安机关网上办理有关业务流程,通过本市“一网通办”网站提出户口迁移申请,可按网上预审通过的户籍地址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或信息核对。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网上办理本市户籍子女户口迁移的,可由家长向幼升小信息登记点或所就读小学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待入学验证时再查验其户口信息。
经有关部门审批落户的人员,疫情期间可凭《准予迁入证明》或《户口迁移证》办理子女入学信息登记或信息核对,对于因疫情原因尚未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或未办理跨省户口网上迁移的可提供信息比对服务。
  7.区教育行政部门如何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就学?
根据本市有关文件规定,2022年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读小学的,凭《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截止日为2022年6月19日)。
今年因疫情隔离等原因无法现场办理子女人户分离居住登记且需在居住地入学的,家长可通过本市“一网通办”网站提出申请办理人户分离居住登记(限本人自购产权房屋或租赁备案登记房屋),网上预审通过的,可视为子女也能办出人户分离居住登记,可办理居住地入学。如因其他原因无法网上办理的,可向幼升小信息登记点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登记(回执)将于入学验证时核验。
青浦区教育局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如登记入学的学生数小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照“就近对口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如登记入学的学生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再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统筹时参照适龄儿童实际居住时间、与同住监护人的关系等因素先后排序。5月29日,公布本区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
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就近入学。
  8.今年小升初如何进行信息核对?公办初中如何入学?
今年“入学报名系统”继续与小学五年级学生学籍信息对接。6月4日-6月15日,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须通过学生就读小学,核对“入学报名系统”中的关键信息(户籍地址、居住地地址等),并正确填写家长手机号码(作为家长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获取《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核对表》。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应在6月15日前向学生就读小学传送有关佐证材料,由就读小学审核后进行更正。6月15日为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学生、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如需在本市就读六年级的,可在青浦区教育局官网“政务公开/教育业务/招生考试”中下载信息登记空表,填写完成并附上佐证材料后以邮件形式发送到青浦区教育局小升初招生专用邮箱(xsc@qpedu.cn)(以收到回复邮件为递交成功),区教育部门落实信息登记。家长获取《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后,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线上操作确有困难的家长,可按照预约时段,携带有关证件,前往学生就读小学或青浦区教育招生考试服务中心(北淀浦河路1000号)(详见青浦区教育局公布的“2022年青浦区小升初指定登记点信息公开表”)现场办理。
青浦区教育局在生源预测的基础上,公布各公办初中招生入学划片方案。按照公布的划片入学方案与招生计划,采取户籍地段对口、居住地段对口或“电脑派位”等方式,根据 “2022年青浦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安置细则”,免试招收小学毕业生进入初中就读。公办初中验证日期为7月4日-7月10日。
  9.跨区就读小学五年级学生可以回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就读公办初中吗?
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小学毕业,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6月15日。
  10.2022年本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有什么变化?
2022年本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式与2021年总体保持一致。根据国家和本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的要求,将对部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采取购买学位政策。纳入购买学位范围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办学性质上仍属于民办学校,与其他民办学校一样实行公办民办同步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对于纳入购买学位范围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本区参照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购买学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费低于市公办生均经费基本标准的,按照学费购买学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费高于市公办生均经费基本标准的,按照市公办生均经费基本标准购买学位,差额由学生缴纳补足。具体情况请查阅学校招生简章。
  11.如果有意愿就读民办初中,如何进行网上报名?
2022年民办初中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有意愿选择民办初中就读的学生,请家长务必仔细阅读民办初中发布的招生简章,特别是招生计划类型及其条件、收费情况等,并于6月27日-6月29日进行民办初中网上报名。报名时登录“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入学报名系统”,点击“民办初中报名”按钮进行网上报名。
进入网上报名页面,会出现“报名指南”,提示家长要通过“报名登录”“填报志愿”“确认提交”“报名成功”四个环节方能确保报名成功。家长须仔细阅读“报名指南”并勾选“我已阅读民办初中网上报名指南,知晓报名步骤,同意报名成功后不再修改报名志愿”后,方可正式报名。
完成小升初信息核对的学生家长,须进行在线报名,进入民办初中报名页面,进入志愿填报流程。先自动跳转到所确定的区,再填报民办初中志愿。每个学生可填报1个民办初中报名志愿,并可填报1个民办初中调剂志愿。调剂志愿分为三类:同校调剂(同校内住宿或走读等分类计划间调剂)、区内调剂(就读意愿区内其他民办学校间调剂)、集团内调剂(同一集团内外区其他民办学校间调剂),可在3类调剂类型中选择一个调剂志愿。
例如,家长报名了就读意愿区内一所民办初中的住宿志愿,该家长在填报调剂志愿时可以报名这所初中的走读志愿;或者报名就读意愿区内其他民办初中;或者报名这所初中所属集团在外区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初中。
如遇部分报名志愿须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家长须做出确认后方可继续报名。
点击“确认提交”按钮,将完成报名,不得再次报名、更改报名信息或放弃报名志愿。
  12.在网上报名民办学校时,如报了不符合条件的志愿,会产生什么后果?
为提高市民对教育资源的多样化需求与民办学校资源供给的匹配度,本市允许民办学校按寄宿、走读等不同情况设置分类招生计划。家长在网上报名民办学校时,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关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特别是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类型及其条件、收费情况等。部分报名志愿须家长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一旦填报并确认提交,不得再次报名、更改报名信息。
对于不符合相关分设计划报名条件的学生,请不要报名相关志愿。对于需家长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的计划,本区可组织验证,验证时间为7月10日。验证不通过的将不予录取。如报名调剂志愿的,按调剂志愿的相关规则录取;如调剂志愿未录取或未报名调剂志愿的,由其就读意愿区按公办学校招生办法安排入学。
  13.报名民办学校何种情况下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如何确保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公正公平?
如报名人数(分类计划,下同)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由青浦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时间为7月4日-7月5日。
本区将采取多种措施保障电脑随机录取的公正公平。一是使用全市统一的电脑随机录取软件;二是本区在电脑随机录取过程中引入公证机构参与;三是电脑随机录取全过程向市、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全程录像;五是电脑随机录取结束,结果及时由区教育局负责公布,并导入“入学报名系统”。
  14.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可以直升本校初中部吗?
民办一贯制学校一般应设置初中阶段本校免试直升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由本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本校直升意愿人数小于或等于免试直升计划数,可全部直升;如本校直升意愿人数大于免试直升计划数,将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如有意愿在本校直升,须于6月4日-6月15日期间,由家长在《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核对表》中选择“本校直升”意愿;如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择“本校直升”意愿,则不能被本校直升录取。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的时间为6月20日-6月21日。
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本校直升,必须坚持免试原则,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评、面试或面谈。
选择本校直升意愿但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可以参加民办初中网上报名,也可以根据意愿由区教育局按照公办初中入学办法安排入学。
  15.小升初如何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2022年继续实施公民办初中同步招生。有意愿就读公办初中的学生根据就读意愿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划片对口、居住地段对口或“电脑派位”等方式入学。
报名民办初中未被录取的,根据公办初中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对口生源优先、同类排序靠后(如同属对口某公办初中的生源,即排在此类学生靠后)为原则,由区教育局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按照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16.家长如何获悉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结果?
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结果产生后,“入学报名系统”将发送手机短信告知家长电脑随机录取结果,家长也可访问本区指定网站、登录“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入学报名系统”查询。
一旦被报名的民办学校录取,不得放弃。
  17.如报名民办学校调剂志愿,将如何录取?
7月4日-7月5日本区组织实施报名志愿电脑随机录取时,将同时举行调剂志愿的电脑随机录取,产生顺序号。7月13日-7月14日根据报名志愿录取情况开展调剂志愿录取。当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空额计划数将根据调剂志愿随机录取顺序号录取。调剂志愿录取结果将发送手机短信告知家长,家长也可访问本区指定网站、登录“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入学报名系统”查询。
一旦被报名的民办学校调剂志愿录取,不得放弃。 
  18.境外学生报名民办学校如何录取?
境外学生报名民办学校,原则上与境内学生一样参加民办学校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参加电脑随机录取。
个别境外学生比例较高的民办学校经审核同意可在学校计划中分设境外招生计划,用于招收境外学生。当境外学生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境外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录取;大于境外招生计划数时,同样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具体分设境外招生计划的学校,境外学生家长可查询有关学校的招生简章。 
  19.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就读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 5号)等要求,2022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满足下列两种情形之一:
第一种情形: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1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第二种情形: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连续3年(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为降低疫情因素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影响,今年本市适度放宽有关入学条件,即:对于2021年7月到2022年2月期间,正常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至少满2个月的来沪人员,在其办理今年随迁子女入学手续过程中,可按照视为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处理;来沪人员已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2020、2021两年灵活就业登记且未办理退出登记手续的,在其办理今年随迁子女入学手续时,可按照视为已连续3年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处理。同时,鉴于本市公安部门疫情期间已提供网上办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居住证到期自动签注业务,来沪人员及其随迁子女可凭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凭证》《上海市居住证》电子证照办理入学手续;父母一方已办出《居住登记凭证》但尚未办出《上海市居住证》,符合缴保条件或灵活就业条件的,可先办理子女入学信息登记或信息核对,待入学验证或入学报到时再查验其有关证件。
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区实际,统筹安排适龄随迁子女入学。入学后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本市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向学生家长发放“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
  20.今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校园开放日”将如何进行?
为宣传和展示本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效,让市民更加贴近、深入了解“家门口的好学校”,今年所有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将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民办学校也可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不与招生录取挂钩。
5月30日开始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本区将在区教育网站或微信公众号集中公布学校网上“校园开放日”时间安排和开放方式。学校网上“校园开放日”开放时间不少于7天。
网上“校园开放日”期间,学校不得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收任何学生的简历等材料。
  21.今年如何加强各区招生入学咨询服务和招生工作监管?
为缓解家长的入学焦虑,青浦区教育局为家长线上查询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政策咨询提供便利条件。家长可通过青浦区教育局官网、青浦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在线方式查询招生入学相关具体信息。查询信息后仍有政策问题需要咨询的,可通过扫描以下二维码在线咨询或拨打59205995(幼升小)、59205996(小升初)电话咨询。 

 
区教育行政、纪检监察、督导部门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指导、监督与管理,特别是加强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过程和结果的监督与管理。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公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报名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为依据或参考的,或拒绝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规定,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经查实,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校长和其他相关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民办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未兑现“三个承诺”(不提前组织学生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招生录取不与任何培训机构挂钩),以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录取学生的,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为依据或参考的,或存在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组织对报名的学生家长进行测评、调研等活动,擅自在计划外招收学生等违规招生行为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责令校长或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纠正,并酌情核减该校的招生计划数,核减政府专项扶持资金。
招生违规情况记入校长和教师信誉档案,与职称职级评定、评先评优相挂钩。市教委将招生违规情况、对违规现象的监督查处情况纳入对区政府教育工作考核。
今年“入学报名系统”继续开辟实名“举报投诉”栏目,发现有违规情节的,学生和家长可对招生中的违规现象提供确凿的证据(照片、音频、视频等),进行实名举报。区教育局招生监督电话为:69713877(周一至周五9:00—11:30,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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