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市里明确这些政策!
▲ 发布会现场
11月29日上午,宁波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市政府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王洪平发布宁波行政区划调整相关民生政策内容,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和市交通委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共同出席新闻发布会。
这次行政区划调整,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尤其广大群众对可能带来的民生保障、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政策变化非常关切。今年以来,市政府经过深入调查研究、精心制定方案和反复征求意见,已经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区划调整后市与相关区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并经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本意见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后续还将有人社、民政、教育、规划、住建、国土、财政、交通、公安、城管执法等10项配套政策陆续出台。下面,对这次区划调整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政策作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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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CCTV4 | 宁波宣传片】
主要内容:三个确保
由于整个市区范围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保险政策已经统一,也就是说这次行政区划调整对新海曙区、新鄞州区和江北区原来五项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的待遇没有影响,其他如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参保人员的待遇水平也不会因区划调整而受到影响。
市级财政将继续保障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及社会福利领域的补助资金,并要求原各区制定的政策及标准,按照有利于群众的原则调整到位。
原来针对市区居民的特殊政策继续执行,包括1小时换乘优惠,高龄老人和残疾人等特殊对象免费乘车,学生卡继续享受3折优惠等。
即从现在开始,一直到2019学年结束,原鄞州区范围内公办普高学生依然可以享受免学费政策,从2020学年开始,市区所有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收取政策统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目前,宁波市中心城区范围内高中教育资源分布、强弱明显不均。
接下来,市教育部门将以此次区划调整为契机,完善高中段学校的规划布局,着力推进新鄞州区、新海曙区和江北区范围内高中段学校的合理布局和有效整合,着力推进基础薄弱学校建设,着力解决高中段教育资源分布不均问题。
从意见实施之日起至2020年8月,原鄞州区和原海曙区、原江东区、江北区这两个招生区域的高中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录取平台仍然保持相互独立,各高中段学校招生范围、初中学校毕业生升学渠道总体上维持不变。
根据市民日常出行习惯,现有公交线路暂不作调整,今后随着需求变化逐步优化。
同时,近期着重增加原鄞西片区至海曙行政功能区、原江东片区至鄞州行政功能区的公交线路,提高新海曙、新鄞州居民公交出行的便利性。
过渡期内,有关人力社保事项的办理继续按原来模式运行,同时市级人社部门将指导区级人社部门在过渡期内尽快完成有关工作的调整与衔接,力争不因区划调整影响群众办事。
在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理念,确保各类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平台服务不中断,同时继续推动服务事项向基层社区和行政村延伸,让群众不受地域空间限制,足不出户即可办理相关日常业务。
区划调整后,中小学生就学、升学方面的政策会不会有大变化?
答:这次行政区划调整,考虑到能够最大限度地契合社会对教育政策调整的心理预期,有利于各项政策的衔接,以确保教育秩序的平稳,将设立为期三个学年的政策过渡期,起止时间为——自区划调整正式实施之日起至2020年8月。
在过渡期内,有“两个不变”的政策。
(一)原市属、区属各高中段学校招生范围和各初中学校毕业生升学渠道总体上保持不变。即原海曙区、原江东区(含高新区)和江北区初中毕业生依然报考区划调整前市直属高中段学校,原鄞州区(含东钱湖)初中毕业生依然报考原鄞州区属的高中段学校。各职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的原跨区域招生的政策继续保持。
(二)原鄞州区(含东钱湖)范围内实施的公办普高学生免学费政策保持不变,在校学生依然免学费。2017年起,新海曙区、新鄞州区(含高新区、东钱湖)和江北区范围内,高中段学校的招生工作统一改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统筹出台中考中招政策,编制各高中段学校招生计划。两个招生区域(指原市直属高中招生区域与原鄞州区高中招生区域)中考志愿填报平台和招生录取平台继续保持各自的独立。
还需说明是,为促进过渡期内招生政策的逐步融合,各区逐步理顺本区域内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政策,逐步统一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
2020年起,高中段招生工作将按新的模式运作,两个招生区域中考志愿填报平台和招生录取平台合一,实现全区域高中段招生的一体化。
2020年秋季起,原鄞州区公办普高免学费政策中止,实施与全市其他公办普通高中一致的学费政策,统一按照国家届时的相关规定执行。
总之,区划调整后教育方面的政策有变有不变,但总体上是平稳的。
区划调整后,民政领域基本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方面的政策将有哪些变动?
答:区划调整后,按照“事财对应、能放尽放、平稳过渡”的原则,民政领域基本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方面政策和管理体制将作如下调整:
(一)基本民生保障方面
1.新鄞州区、新海曙区、江北区(以下简称“三区”)实行统一的社会救助、养老服务、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社区建设、惠民殡葬等资金补助政策。
2.奉化区将按照有利于群众与财力可承受的原则,在5年过渡期内,逐步调整提高低保标准、社会福利资金补助标准等,直至与市辖各区并轨,市对奉化区作适当资金补助;部分标准如养老服务资金补助政策、惠民殡葬资金补助政策在5年过渡期内保持不变。
3.原区(市)自行制定的、高于市对区(市)的民政相关福利保障和公共服务的政策及标准,所涉区按照有利于群众的原则执行。
(二)公共服务方面
1.民政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原则上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调整后的行政区划相应划分管理权限,所涉区将及时做好有关设施的移交转接工作。
位于原鄞州区的宁波樟村四明山烈士陵园将由市民政局接管;位于鄞西的原鄞州区殡仪馆及公墓划归海曙区管理,服务的区域范围保持基本稳定。
2.原海曙区、原江东区、江北区及鄞州中心城区的路名牌,目前分别由市民政局和鄞州区民政局通过公开招投标委托第三方设置和维护,合同期限分别至2018年和2021年底。行政区划调整后,暂按合同约定由第三方设置和维护,待上述合同期满后按照“中心城区统一管理”的原则予以调整。
行政区划调整后,市民公交出行会不会发生变化?
答:行政区划调整后,新的鄞州区、海曙区、江北区公交发展主要有三个方向,概括起来讲就是“管理上统一、政策上不变、格局上优化”。
1.管理上统一,就是在本次行政区划调整中,新鄞州区、新海曙区、江北区公交行业由市级部门统一管理,具体履行公交线路规划、日常运营、场站布局、安全监管等管理职能。
2.政策上不变,就是市民出行享受的政策不发生变化。
一是为了满足市民日常出行习惯,现有公交线路和学生接送车暂不作调整;
二是新海曙、新鄞州、江北区公交乘坐优惠政策保持不变,如一小时换乘优惠,高龄老人、盲人、残疾人等免费,学生卡3折等惠民政策继续执行。
3.格局上优化,就是公交服务网络在现状基础上,按照“减重复、扩覆盖”的思路逐步优化。在基本保持原有公交线路的基础上,近期重点增加涉及本次行政区划调整的街道、乡镇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商业中心的公交线路。同时查漏补缺,加密拓展公共自行车网点,在十三五期间计划投入公共自行车2万辆,解决公交“最后一公里”问题,完善轨道、公交、公共自行车为一体的公共交通体系。
总之,行政区划调整后,市民乘坐公交不会受到大的影响,随着今后线路的统筹部署,出行反而会更加便捷。
行政区划调整后,各区原有一些就业、人才方面政策是否会有变化?
答:要求各区的就业、人才方面的政策按照“区内相对统一、区间适当平衡”的原则进行统筹处理。也就说,区划调整后,新行政区要对区内有关这方面政策进行调整,以保持区内相对统一,其中原有政策享受人员,在有效期内政策性补助标准将逐步平稳过渡;在各行政区之间允许适当存在政策差异,在保持连续性的同时使政策更具活力。
新闻多一点
本次市区管理体制的调整完善,是一次重大的改革创新,将为宁波市长远发展奠定扎实基础,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代市长唐一军在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动员大会上对于这方面作过重要讲话,具体概括为“三个有利于”:
①有利于提升城市发展能级
②有利于优化城市生产力布局
③有利于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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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次区划调整相关政策制定过程中,立足改善市区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不协调、不统一的现状,参考了同类城市先进经验,征求了方方面面的意见建议。在工作中牢牢把握了“三个坚持”。
①坚持群众福祉有保障
②坚持公共服务能统筹
③坚持平稳有序可衔接
(北仑发布综合编辑,资料来源:宁波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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