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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价惨痛!新碶、小港、大碶等街道已有4人因为出租房 被行政拘留了!

2017-07-17 北仑发布

编者按


今年3月以来,北仑公安分局各派出所在辖区范围内持续开展群租房整治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房屋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后续关注整改情况,最大限度增强了社会面火灾防控能力,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月

新碶高塘社区民警在检查中发现位于新碶街道渤海路622号的出租房屋属于违章建筑,居住人员多且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经消防大队现场检查该多间出租房的屋顶采用易燃、可燃的聚氨酯泡沫夹芯板,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消防大队随即对该出租房进行了查封,要求住户限期搬离,房东限期整改。

第二天早上,新碶派出所民警在该处发现林某正在撕贴出租房门口的封条。民警劝阻并警告未果后,将林某当场带回新碶派出所。经审讯,林某交代:林某是为其干儿子彭某某出头,擅自拆掉出租屋门口的其中10张封条。目前,林某因擅自拆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部位被处行政拘留12日。

5月

民警在日常走访中发现大碶街道某出租房存在未配置灭火器、无应急照明灯、在公共走廊设置床铺、第二、三层窗户外面设置防盗窗、广告灯消防隐患,当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承租人张某限期整改。当民警再次上门核实该出租房消防隐患,发现张某仍未落实整改,根据相关规定,给予承租人张某行政拘留二日的行政处罚。

4月

小港派出所对北仑区小港街道某出租房进行消防检查时,发现一出租房无应急照明灯、出租房墙体采用木板易燃材料、三楼一出租房防盗窗不易从内部打开逃生、无逃生工具等消防安全隐患,民警当场填写了《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同时制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出租房二房东限期整改。一周后,小港派出所民警对该出租房进行复查,发现二房东未对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整改且仍将该出租房供他人居住。其行为已构成公共场所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经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王某行政拘留二日的处罚

4月

新碶派出所民警在对北仑区新碶街道高塘街88号出租房进行消防检查时,发现该出租房存在灭火器配备不足、应急照明灯未安装、疏散通道被堵塞、未设置消防疏散楼梯等消防安全隐患。对此,民警立刻制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出租房二房东蔡某对上述消防安全隐患限期整改。4月底,新碶派出所民警对该出租房进行复查,发现蔡某仍未设置消防疏散楼梯。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给予蔡某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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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再请您仔细看一遍!

街道名称

小区名称

新碶街道

金城花园

世茂湾二期

晶桂苑

小港街道

一品江南

山清轩

大碶街道

派舍提香

荣安花园

 甬江家园

柴桥街道

白云小区

霞浦街道

长江花园

戚家山街道

蔚斗新村

春晓街道

龙湖滟澜

海岸

梅山街道

绿岛新城

白峰街道

怡峰家园

郭巨街道

东香茗园

(北仑发布编辑,来源:北仑公安分局、北仑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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