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北京、上海、天津、南京等地就医,可直接刷社保卡啦~
自今年以来,全国各地异地就医结算系统逐步联网打通,其中北京、上海、天津、南京等地的部分医院已正式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宁波本地和省外参保人员在住院就医结算时也更便捷啦!为广大参保人员更全面了解跨省异地就医的相关政策,在此,小编帮您汇总了相关问题,一起看过来吧~
跨省异地就医哪些医疗费可直接结算?
本地参保人员和省外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目前仅限住院费用,门诊就医及门诊特殊病种就医医疗费仍按原渠道处理。
哪类参保人员跨省异地住院就医可以直接结算?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住院就医,事先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以使用社会保障卡可以直接结算:
本地参保人员
★ 应为宁波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 长期异地居住(工作)或因病情需要转省外医院治疗的,事先办理外省异地居住(工作)或转外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即全国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已有该参保人员备案数据);
★ 在居住地(或转诊地)已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省外参保人员
★ 应为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具体根据当地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进程,参保地应已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
★ 因各种原因需要在宁波市住院治疗的(具体根据参保地的异地就医政策条件),且事先办理外省异地居住(工作)或转外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即全国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已有该参保人员备案数据);
★ 参保人使用的社会保障卡应是二代及以上卡。
跨省异地住院医保待遇怎样计算?
按国家统一政策,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凭本人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待遇标准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享受。
本地参保人员就医时,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和收费标准按照就医当地政策规定的支付范围、自付比例及有关规定执行;
省外参保人员在宁波市21家医疗机构(详见附表2)住院,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和收费标准按照浙江省政策规定的支付范围、自付比例及有关规定执行;
无论是本地还是省外参保人员,其住院医疗费的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上医保基金承担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按照参保人员所在参保地的医保待遇政策执行。
针对本地参保人员,小编再帮您举例说明一下:
参加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王阿姨,到南京女儿家居住,在宁波市办理了长期异地居住备案,王阿姨因病在南京鼓楼医院(三级医院)住院,她符合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条件,使用了本人社保卡进行住院登记,出院时王阿姨发生的医疗费20000元,按照南京市的医保目录和相关规定执行,其医保住院起付标准、基金支付比例等按照宁波市医保政策执行。
住院医疗费按以下流程结算:
按江苏省医保目录计算,王阿姨发生的自费费用1000元,乙类药品医疗服务项目个人先自理1000元,这2000元均计算为自费医疗费,余下均计算为甲类费用18000元。
鼓楼医院传输医疗费分类到江苏省医保中心,江苏省医保中心传到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国家平台传到浙江省医保中心,浙江省医保中心传到王阿姨参保的宁波市社保局,宁波医保系统计算出个人负担:自费/自付2000元+起付线1200元(按宁波市政策的三级医院住院医保起付线)+(18000-1200)*15%(按宁波市政策的个人承担比例)=5720元,再按原途径传到鼓楼医院。王阿姨在南京就医行为,受南京市医保中心管理。
南京市退休人员居住在宁波市的,反之亦然。
联网异地结算定点医院有哪些?
截至2017年6月,全国已有30个省份和新疆兵团均整体或部分接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系统,327个统筹地区(参保地)、1870家定点医疗机构可以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名单随时更新,具体以人社部公布为准。参保人员可上网(http://si.12333.gov.cn)查询已开通的统筹区、全国联网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本人备案情况、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等。
小贴士:北京、上海、天津、南京等地的部分医院已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
目前,宁波市共有21家定点医疗机构(如下表)开通基本医保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省外参保人员在参保地进行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后,可在这21家医院中选择作为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的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社会保障卡通过医保信息系统联网直接结算住院费用。
无法实时刷卡结算时怎么办?
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运行初期,因费用结算涉及到异地就医备案、医院HIS系统、省级和国家异地就医平台、参保地医保系统、社保卡状态等多个环节,如发生就医异常,需要逐一排查就医异常原因,不能即时解决的,本地参保人员可以现金垫付后按原渠道申请零星报销;省外参保人员可以与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联系处理,请参保人员予以理解和支持哦~
序号 | 地区 | 地址 |
1 | 市局 | 解放南路257号一楼、二楼 |
2 | 海曙区 | 宁波市顺德路136弄58号晶威大厦三楼、四楼 |
3 | 江东区 | 兴宁路456号东方商务中心1号楼3楼 |
4 | 江北区 | 江北区槐树路106号-1 |
5 | 镇海区 | 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 |
6 | 北仑区 | 北仑四明山路700号太河商务大厦1楼西大厅 |
7 | 高新区 | 广贤路997号1楼 |
8 | 大榭开发区 | 大榭开发区滨海南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大厅 |
9 | 保税区 | 兴业大道2号保税区行政服务中心1楼 |
10 | 鄞州区 | 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南路578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5-12号窗口 |
11 | 东钱湖 | 东钱湖旅游度假区莫枝北路369号东钱湖行政服务中心2楼 |
12 | 奉化区 | 大成东路277号宁波市奉化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
13 | 余姚市 | 余姚市长安路31号社保处2楼办事大厅 |
14 | 慈溪市 | 慈溪市北三环线东路199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事大厅 |
15 | 宁海县 | 宁海县会展中心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
16 | 象山县 | 象山县丹城镇天安路926号象山县劳动保障大厅 |
北仑区社保卡管理中心咨询电话:86784123、86784124
(北仑发布综合编辑,资料来源: 宁波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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