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区(宁波开发区)面向浙江省公开选调公务员
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x0313gygqqy&width=500&height=375&auto=0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浙江省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调职位
北仑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位1名。
二、选调范围及对象
浙江省内正式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北仑区内公务员暂不列入此次选调范围)。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司法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位,公安类专业。
4、女性,35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18日以后出生),五年以上工作经历,宁波市户籍。
5、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截至2017年7月26日。
2、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可发电子邮件至rsjgsk@bl.gov.cn报名(请致电确认是否报名成功,联系电话:0574-86780599)。
3、报名者需填写选调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以下资料:
(1)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和联系方式);
(2)学历、学位证书;
(3)身份证、工作证(或工作证明);
(4)近期二寸免冠彩照。
(二)资格审查:在面试前须提交原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入围面试。
(三)面试:主要测试面试对象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岗相适度等。
(四)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六)公示、录用: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选调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经考察确无合适人选的,可酌情取消选调指标。
3、联系电话: 0574-86780593,0574-86780599。
(北仑发布编辑,来源:宁波市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猜你喜欢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原公告